葛东升的父亲:深圳完善"限购令"细则 非深户钻空买房更难--南方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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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完善"限购令"细则 非深户钻空买房更难2011-03-03 10:09   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点击查看    我有话说

  南都讯 记者周昌和通讯员虞海霞 深圳完善现行“限购令”细则,非深户钻空买房更难。昨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消息,再度重申严格执行现行“限购令”,并严格界定非深户凭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购房的条件。如非深户不能通过补缴税牟取购房资格,凭社保缴纳证明购房者则必须缴纳至少两种类别的社保。

  排除补缴税收情形

  楼市调控“新国八条”出台之后,北京上海等地陆续出台严厉的地方限购细则,深圳则更多强调完善、细化原有“限购令”。早在去年9月30日晚,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明确在本市实行限定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套数政策。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深圳是否出台新限购令的问题,昨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信息,该委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深圳完善细化了现行“限购令”的细则,对有关非深户购房的条件更加严格界定。该委昨日强调,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而在此前并无类似清晰规定,舆论曾把补缴税获得购房资格当作逃避“限购令”可钻空子之一。

  市规划国土委相关人员昨日介绍,补缴税的情况,法律上允许,不过通过这种情形逃避“限购令”的情况很少,这次严格纳入限购令范围中,是根据实际操作进行完善。

  明确社保险种

  对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获得购房资格的,此番市规划国土委也明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最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而现行“限购令”关于社保缴纳的险种并无明确要求。

  “我们这次主要对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做进一步明晰和细化。”市规划国土委相关人员解释,深圳的情况其实不是没有出台限购令措施,现行的“限购令”跟“新国八条”的限购措施高度一致。

  市规划国土委提醒广大购房人在前往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