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景县到北京多远:摩根解经《约翰福音》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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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8:2-30

这部分开头的一段(2-10节)通常被认为是可疑的一段。这样说法是有原因的。若是我们翻开希腊文圣经,我们会看到魏斯科(Westcott)和霍尔特(Hort)二人完全把它抽出,而把它放入此书的末了作为附录。尼斯勒(Nestle)的圣经则把它放回原处,不过,他们括弧将它括起来。

约翰是否写了这一段话,是很可疑的。我不想太过於武断,但我个人不认为是他写的。有许多内在的迹象证明不是出自於他的手笔。在一些古抄本里,这一段是在路加福音里面。可能它是那位第二世纪出名的教父帕比亚(Papias)加上去的。

但是很显然的,凡是细查过它的人,以及不清楚其作者的人,都觉得其内容使他们感觉不能把它省掉。魏斯科和霍尔特认为它不当摆在这里,因此他们把它放在此书的末了,但是究竟他们还是把它放进去了。虽说它不是约翰本人写的,我仍然相信它发生的时间与前後事迹的顺序完全一致。因此我建议把它当作是可信的,并且在合宜的历史顺序中。

在这一部分(8:2-30)里记载了三件事:

1.从第2-11节的事迹;

2.然後在一节(12节)里面,是耶稣伟大的宣告,这是约翰所记载耶稣所说伟大的「我就是」之第二次。

3.是从第13-30节,他再一次处在反对、质问与讨论的气氛中。

主的工作(2-11)

这件事在有关我们主的工作记载中,就著某些方面而言,是最吸引人,最美丽的一件。它也是十分令人惊讶的。在他敌人对他的态度方面以及他自己的态度方面,都是十分有启发性的。事情是发生在清早的时候,「耶稣……清早又回到殿里。」它是很自然的顺著前一章故事发展下来的。前一章是说到住棚节,在节期的末日,就是第八日,他发出他伟大的呼召,向人类的乾渴挑战。那天他整夜留在橄榄山上,而其他的人都回到自己家里去。清早的时候他来到殿里,那是节期的次日。那天早上人们正在四散,还有一些人仍然逗留在此。若是我们看一下第20节,就看见「耶稣在殿里的库房……说的」。那是指女院,是库房的所在地。

前一天他发出了伟大的呼召,「人若渴了」这句话是他站著说的,也说明他当时态度的不同。他如传令者般的站著。现在他回来了,以教师的态度坐下来。当他站著发出那呼召时,他不是在教训,是在宣告。现在他回来了,重新处在教师的地位上。群众再来围著他。他们听他教训的时候,群众当中起了一阵的骚动,来了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带进一个女人。-次读这故事的时候,没有办法不令人感到他们举动的无情和粗野。无论这女人作了甚么事,无论她犯了甚么罪,在法律上他们是无权把她拉到公众面前的。公会开会的地点就在耶稣教训的地方的隔壁。也许他们的意思是要把她带到公会去,但是他们仍然无权把她拖到众人面前。而且他们以同样的无情与无礼说出了她的事情,因他们说她是「正行淫时被拿的」。那是很无情的,但我仍然高兴他们说了,因为这样一说,这妇人的罪行是无庸置疑了。这不是道听途说而已。

我们可以想像那天清早的情景,耶稣以教师的身分坐著,百姓围绕在他旁边。那些宗教和道德的官长们突然带著一个女人进来,当著众人揭发她的罪行。

然後他们提出问题,「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翰很细心的告诉我们,他们说这话的动机是甚么。「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著告衪的把柄。」他们是想要把他置於进退两难的窘境中。罗马法律声明,若非罗马政府许可,不可以杀人;而摩西的律法说,她必须被打死。他对此要如何说呢?如果他说她可以走,他就违背了摩西的律法。如果他说,她必须被打死,他就触犯了罗马的权威。

底下就是无与伦比的故事。他怎样反应呢?他弯著腰在写字。不,我无法告诉你他写了甚么。我常常在猜想这件事,也读了一些传说,它们都有所提示。他写了甚么我们无从知道,但他的态度说明了一切。那是一种注意别的事情的态度,等於拒绝回答发问者。是一种叫他们走开的态度。

但是他们不放松他,他们一定要有答案。於是约翰写著说,「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这是新约中惟一出现这个特别的字「没有罪的」。它不仅是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犯过罪的」,而且更进一步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他这些话并没有回答他们想问的,他的意见与摩西的有何不同这个问题。好像他在说:我不和你们讨论摩西。如果摩西的律法是这样,就照这样办吧!我不讨论律法或刑罚,但我要在这里找那些可以执行这律法的人。主这句话启示出一个永远的原则,处罚别人的惟一资格乃是自己无罪。主这句话使我从今以後永远不能拿石头打人!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然後他又弯下腰来写字。看看那群人一个个的走出去。这是圣经所记最荣耀又幽默的事情。他们全部都出去了,而且有趣的是,约翰说,他们是从老到少一个个的出去了。我不晓得那是甚么意思。也许他们的长辈有优先行路权吧!我倒是此较相信,年纪最大的人之所以先走,是因为他们最有见识。不管怎样,他们因他的话,都出去了。他使那些自以为可以执行律法的人都离开了。

底下我们看见这故事之最希奇、最荣耀的部分。只剩下耶稣一人和那妇人仍然站在那里。我们看到的是甚么呢?这位道成肉身之纯洁者,面对著一件人类最悲哀的事,是一位被定了罪的不洁妇人。她犯了罪是确定的事实。那么我们看到的是甚么呢?照著他所宣布的原则,他是惟一能向妇人丢石头的,因他没有罪。如果我们对这故事不熟悉的话,是第一次听见的话,我们必定都要摒住呼吸地问,他如何收拾这场面?

首先他以他在迦拿以及在十字架上称呼他母亲的名称来称呼她,「妇人!」-当这字从耶稣的口里说出的时候,总带著无限的温柔。哦,这真是奇中之奇,他竟称呼她为「妇人」!那些离开的群众可能会以更粗野的字来说她。他们可能会称呼她为「妓女」或「贱货」,或更难听的字眼。但他说「妇人」!底下他说,「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废?」然後她就说出她在这故事中所说惟一的一句话。我们不晓得她的名字。你曾否注意到,在耶稣服事的过程中,我们所看到的-一个类似这样的女人都是匿名的?抹大拉的马利亚虽然以往曾犯了愚昧的过错,但她不是这类犯罪的女人。这类女人的名字从没有被记载下来。我想她们的名字将来也不会被知道,因为在天上,神要给她们新名。所记载这女人说的一句话乃是,「主阿,没有。」

若是我们看到这女人被带进来的样子,也看到当她说,「主阿,没有」时的样子,必定会注意到她脸上极为不同的表情。我知道当他们带她进来时,她的表情是甚么。她必然是一副反抗、蔑视、愤怒的样子。以那种方法对待这样的女人,必然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当她定睛看到另一位不同的人(这一位後来遣散了她的控告者)时,我告诉你,她的眼睛就失去了反抗的神情,不久泪水夺眶而出。我想,当她说,「主阿,没有」时,声音必然是颤抖著。

下面就是那一句令人希奇、惊讶的话,「我也不定你的罪。」

我不认为我现在所说的,能表达他话语之完满意义,但我确信他的意思离此不远。我们可以把重点放在其中的「你」字,「我也不定你的罪。」他并非在纵容她的罪,乃是在许多事情当中,他特别指出,「妇人,这些人说,你是正在犯罪时被捉住的;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男人在那里呢?」不错,英国文学家吉普林(Kipling)曾说,「我们两个人共同所犯的罪必须个别的向审判负责。」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过错都堆积在一个人身上。「我也不定你的罪。」

但是他的意思并不止於此。若是我们打开罗马书8章来看,我们就能看出他的意思。「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他把他自己和他救赎并赎罪的爱与苦难,置於她与她的罪之间。羔羊是创世以来被杀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最後一句最好这样说,「不要一直留在罪中。」

主的宣告(12)

事情过了之後,「(因此)耶稣又对众人说……。」。有人把这里的「因此」联於7:52。我则把它联於这个故事。底下他就发出他的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这话是个人性的。「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这话则是相对性的。

个人性的这句话包括了一切,「我就是世界(Cosmos)的光。」这个字有不同的用法。就如「神爱世人(Cosmos)甚至将衪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以及「人若爱世界(Cosmos),父的爱就不在他里面了。」这些话看起来似乎是很明显的矛盾,但是我们知道,在这些经文,以及其他经文中,这个字有不同的用法。当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时,他的宣告是至高无比的,又是包括一切的。

但他还没说完,「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不只是这样,而且「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先是个人的,「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其次是相对的,「必要得著生命的光。」意思乃是:他不只要行在光中,不在黑暗里走;并且要成为一个发光者,光要从他身上发出来。因此我们看到了两个与他在住棚节的呼召相类似的思想:「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喝。」「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现在说到的是世界的光。凡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并且光要从他身上照射出去。

若是这件事真是紧接在住棚节之後发生的,请注意他这些话都是在圣殿的库房里说的。那是指女院在此竖立著金库,就是他後来看著一个寡妇投进两个小钱的地方。有些犹太解经家说,在节期当中这金库-天都被照得光亮。这时节期已过,灯光已经熄灭。那位曾站著,并宣告说他应验了旧约里江河预言的,现在站著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主在反对、质问与讨论中(13-30)

接著立刻引起了辩论。法利赛人对他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我们回头看一下第5:31,在那里基督医治了一个被遗弃的瘸子之後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这些人就引用他说的话。他们套用他的话来反对他自己。当他说「我是世界的光」时,他们就引他自己的话,努力著要显明他的矛盾不一致。可是他是不会落入他们圈套的。

他如何回答他们呢?他宣告说,即使他为他自己作见证,不管他说甚么,都是基於某种认识的。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从那里来,我知道我往那里去。他说的任何事,都不是出於推测。他们是按肉体判断事情。他不判断人;就是判断人,他也不是独自说的,他与父是合一的。他与父一起判断。他们并不知道这情形。他们总是朝肉体的方向看事情,被物质思想的灰尘弄瞎了眼睛。

然後他就使用他们律法中的一条来说明、藉著两个见证人的口,真理得以建立。这里就有两个人,他与父是永远分不开的。

底下就是他们恶毒的讥笑,「你的父在那里?」他们这句话是在嘲笑他。他们暂时不质问何以他说他是与父合一的。他们似乎这样说,假设神是你的父,那就让我们看看他吧。你说他是与你同作见证,我们又怎能知道他是与你同作见证呢?我们只是听见你自己的话而已。你的父在那里呢?他们这问题和腓力後来问的一个问题几乎是一样,「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不同的是腓力是以友善的态度在问,而他们是以敌对的态度在问。耶稣给他们的回答实际上和给腓力的是一样的。他说,「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若是你们认识我的父,也就必认识我。

在这情形下约翰这样说,「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衪,因为衪的时候还没有到。」神保护他脱离一切的敌人,直到他的时候来到为止。

他又继续往下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这是定罪的话。这些犹太人又糊涂了,他们说,「衪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衪要自尽吗?」他就用同样严肃的口气回答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他们所看到的完全都是属肉体的,因此也是属乎撒但的。他不是从下头来的,乃是从上头来的。他一切的异象和苦难都集中并根源於天上的事。

於是他们愩怒的向他发出一个问题,「你是谁?」他似乎是这样回答他们说,「我是谁?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然後他又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谁!」这就是他对他母亲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以及他对他兄弟所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的意思。一路上他都是眼望著十字架的。当你们举起我以後,你们就要知道我是谁了。没有其他的方法。要开启属灵上的瞎眼,没有别的方法比我上十字架的道路更好。

底下他就作了这争论中的最後声明,「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衪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衪所喜悦的事。」

这个声明紧接著前面的话。当你们举起人子以後你们就知道了。在这些话里面我们摸著了那永远长存的慈爱。他是生著气对他们说话。他必须对他们说实话。他们是从下头来的;他们一切的态度是受制於阴间的。但是他是处在另一个受天管理的世界中。他告诉他们,有一天启示要临到他们,当他们举起人子以後,他们就要明白。「我常作我父所喜悦的事。」而我所指的那些事里面,就有一件是指人子的被举起。因此,在这些苦毒的反对,以及严厉的指责中,他仍带著永远常存的慈爱与温柔。

这故事最後一句话是,「有许多人信衪。」一时产生一种对他有利的反应,但这反应所值无几,接著我们就可以看出我何以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