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账软件:房产税改革:增收不是目的 重在效率和公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59:22
房产税改革:增收不是目的 重在效率和公平IdPh

曹明星 石坚
从本世纪开始,我国实施了新一轮的税制改革。本轮改革采取的是一种“结构性减税”的思路。总体来说,现在农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大局已定,这三个税种的改革取向都是减税。正在试点的房产税和正在酝酿的资源税税制改革,也并非为了增加税收,而是调整税收结构,充分体现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所以,新税制改革摒弃了一切以财政收入为出发点的旧观念,重在提高效率并实现公平,创造国家财政收入与市场主体协调共同发展的局面。笔者认为,正在试点的房产税改革可在一定程度上收到降低房价的效果,并有利于促成房地产业的合理布局。
以“结构性减税”实现房地产的“结构性降价”。第一,减少交易环节税收,减轻房地产税负。房地产税收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收都属于房地产税收。在我国,房地产业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我国房地产业收费负担过重,且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流通环节税费过多,税种繁杂等。在这种税收体制下,容易增加买房者的负担。如果要改变现状,就必须减少交易环节税收,将征税阶段后移到拥有环节。比如,未来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后,营业税中的很多劳务都将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可以考虑在房产税改革中取消对销售房地产行为征收营业税。第二,开征保有环节的房产税,减轻购房者负担。建立科学的房地产税制,其核心任务是通过取消部分流转环节税费、开征统一的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来简化房地产税制。将房产税设计为财产保有环节的税种,可以从总体上减轻一般购房者的税费负担。房产税的设立可以增加投机性参与者的税收负担,促其退出,在一定程度上收到降低房价的效果。
以税收的调控功能促成房地产业的“结构性布局”。笔者认为,应该针对房地产的高中低端布局结构,配套相应的房地产税制。第一,对于高端房地产,应以税收中性的政策鼓励市场自主。这样既可以满足高端人群的需求,也可以实现部分房地产投资的高回报,促进房地产业财政收入的增加。第二,对于中端房地产,应恰当选择财税政策,既满足住房需求,又减少房产投机行为。目前,中等收入阶层这一“夹心”群体既无法被保障房体系覆盖,也无力购买商品房。对此,政府应出台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比较成功的经验是推出限价房,即由国土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划出专门地块,定地价、定建房标准、定税费率、定5%~10%的利润率、竞房价、竞建设方案。财税政策一方面应支持这部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可通过在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实行差别累进税率等方法,对中端房地产市场容易出现的过度投机现象加以抑制。第三,对低端房地产,应以税式支出的方式给予补贴。实现贫困人群住有所居的梦想,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实现百姓安居与社会和谐的必要措施。政府在利用金融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同时,还须尽快采取财政补贴和税式支出等方式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使房地产市场形成产权新房、二手房、租赁房、廉租屋共同构成的梯级消费,以满足不同消费层面的住房需求。
以渐进的实施机制实现房产税的调控功能。为了在税收政策上谋求房地产业科学发展,在作出房产税的选择和设计之后,还必须着力解决它的具体实现机制问题。目前,面对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困难局面,房产税的实施采取了分步走、先试点后推广和规范的办法,这样可以避免“一刀切”的办法使经济与社会发展陷入两极摆动的境地。需要指出的是,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是地方税收的重点税源和财政增收不可缺少的渠道。然而,房地产行业具有广泛的产业关联性,牵涉多个产业部门的发展。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加上房地产税收涉及的税种多,征管的难度大,税源控管存在较多漏洞,税收流失问题较为严重,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房产税的实施需要强化征管措施的完善,不断强化房地产行业的税收管理。税务系统要建立健全控管网络,完善不动产登记和估价系统,严密监控房地产行业的税源动态,实现有效的房地产税收监管。同时,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曹明星: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石坚: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