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九九房产网:“独立候选人”诞生的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9:18:48
“独立候选人”诞生的意义作者:木然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6-10本站发布时间:2011-6-10 9:11:18阅读量:1450次

继江西下岗女工刘萍、广州市民天涯社区商务运营总监梁树新、社会评论家李承鹏、专栏作家五岳散人等参加当地人大选举后,网络上又传出大陆著名作家曹天日前也透露自己愿出资一亿人民币参选郑州市长。消息说:“曹天先生日前透露:自己愿意出资100,000,000(一亿)元人民币作为竞选资金,参选郑州市市长。曹天承诺,参选成功后自己任期内不拿一分钱工资,并且城管绝不可能打百姓,官员腐败定严惩。曹天表示,不用怀疑他的动机,他是想用《选举法》撬动僵硬的干部任用体制。”民间对些人的称呼是“独立候选人”,这件事本身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独立候选人”激活了《选举法》。《选举法》是由人制定的,还得由人去操作,这样静态的《选举法》才会变成动态的《选举法》,字面上的《选举法》才能变成活生生的《选举法》。正是有了“独立候选人”这一提法和相应的行为,激发了官方回应对此声称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回应”,也激发了民间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反思与批评,这种良性的互动有利于官与民深化对《选举法》的反省和提高理性认识,并最终会在某一点上达成共识。根据法理,对于权力者来说,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都不允许做,即“法无授权不得行”,对于公民来说,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都可以做。依此推理,“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恰如其分地表明了独立参选代表的合宪性、正当性、合法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了《选举法》的重要性,增加了人们对《选举法》的自觉认同感、体认感、忠诚感,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独立候选人”使民主变成了可操作的民主。民主既不能神圣化,把民主神圣化就会导致民主的至善论和乌托邦,也不能民粹化,否则就会导致轰轰烈烈的没有法治和秩序的无产阶级的大民主。但民主一定要可操作化,这就需要开拓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使民主从理想变为现实。“独立候选人”使民主进入具体的操作化阶段,是《选举法》的具体应用,符合《选举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也是中国人在民主选举形式的创造,既丰富了民主的选举形式,又使民主选举的理想变成了现实。“独立候选人”还会充实民主选举的内容,给选民带来实际利益,使民主的选举形式与内容相统一。以李承鹏为例,有《羊城晚报》记者问:“你计划给选民带来什么变化?”李承鹏回答:“我所居住的小区是成都知识分子、白领聚居的地方,我希望能够帮助小区居民与政府沟通,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菜价,改善交通拥挤状况,解决校车问题,等等。我初步计划我的参选口号是:‘选择了我,就是选择你自己。’起码我可以帮选民省点钱。”

“独立候选人”使公民权利落到了实处。选举是公民权利,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同时也是对权力的一种有效约束。通过选举,使公民充分认识到权利的重要性,权利行使的责任性及权利与义务的不可分性。与此同时,使权力者真实地感受到权力的来源与归宿,认识到权力运用的性质与边界。值得一提的是,从已知的诸多的“独立候选人”来看,他们大多是网络公众人物,他们能够通过博客、微博等获得更多信息和与选民形成互动,使他们的公民权利能更充分地行使,这与过去一些人大代表按部就班议事和表决相比具有鲜明的优势,与一些缺少与选民的联系或者只看上级脸色不看公民脸色行事的官员代表具有本质的不同。他们打破了代表的变相选拔制,回归了选举的本来面目。在现实当中,他们与选民直接见面,交流意见和看法,形成共生共荣关系。另外,网络公众人物更容易受到选民的监督,他们的信誉使他们滥用权力的可能性降低,外有压力内有动力可能会把事情做得更好。

当然,“独立候选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们的热情并不等于他们的能力,他们的个人理想也不一定化为现实。这相当于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后面还有N步等着他们,套用一句老话,就是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他们的做法,起了播种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