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纲周立波对骂全文:大型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之路的探索与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0:16:43

大型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之路的探索与思考

2011年05月30日11:35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杨小平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支持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重要因素,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举足轻重。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但总体而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仍是制约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工、农、中、建等大型银行在农村金融中作用的逐渐退化是制约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农业银行从2008年开始的三农事业部改革,通过机构设置和运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提升了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模式为大型银行发展农村金融市场,进而更好地为农村金融服务探索了一条新路。          大型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发展现状

  农村金融服务问题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长期课题。2003年以来,农村金融改革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点,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稳步提高的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增强,运行环境逐步改善,对农村经济发展贡献度不断提高。在看到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不能回避农村金融改革的进程正在逐渐放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法人治理结构仍不完备、农业保险制度亟需建立等问题依然是困扰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受涉农金融业务风险高、收益低等原因影响,1998年以来大型银行陆续从农村金融市场撤离,服务“三农” 和县域经济的水平逐渐降低,导致农村金融发展的问题更加严重。

  (一)农村地区金融机构覆盖率还比较低。农村地区的金融覆盖率整体水平不高,群众难以方便地享受到基础性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2010年下半年广西农村居民收支及金融需求问卷显示,广西农村地区有22.67%的县仅有农业银行这一类大型银行在乡镇一级,农行网点数量仅占乡镇金融机构总数的13.83%,56.39%的乡镇只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机构。

  (二)农村信贷资源不足,资金外流情况严重。人民银行的需求问卷显示,45.9%的农户仍选择贷款作为最需要的金融服务,但满足率比较低,农户结构性“贷款难”问题较为严重。今年在信贷投放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表现得更加突出。截至2010年6月末,广西县域存贷比仅为52.68%,大型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存贷比虽逐年提高,但整体仍较低,出现了部分信贷资金投向城市大项目、大企业导致的资金外流情况,信贷支农力度有所减弱。

  (三)金融产品创新缺乏内在动力。当前,大中城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而农村金融服务品种匮乏,仍停留在传统的存款、贷款和汇款等业务上,且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农村经济日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信贷资金的覆盖面有限。大型银行县级分支机构普遍定位在为本区域少数优质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和个人住房贷款等高端客户市场,而作为人数最多的农民却很难得到惠及。

  (五)农村金融主体定位交叉,无法形成有效竞争。由于大型银行、信用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等主体的农村金融市场定位互相交错,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格局,实际上还处于垄断状态,农户选择空间小,制约了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银行的支持和服务,如果农村金融服务跟不上,不仅影响当前短期政策目标的实现,还将影响“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型银行有责任、有义务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和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大型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广西样本

  从2008年3月起,农业银行在甘肃、四川、广西等7家省(市、区)分行,开展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对服务“三农” 和县域经济起到了较为明显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为巩固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事业部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从体制机制上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2010年5月,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围绕“体制更顺,核算更准,机制更实,单元更活”的总体要求,又选择甘肃、四川、广西、吉林等8家省(市、区)分行作为事业部深化改革试点行,进一步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工作。 本文以广西三农事业部改革为例,把大型银行在促进“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总结,逐步推广到其他大型银行。

  (一)理顺和完善事业部管理体制。一是构建科学的组织体系。统一设置了区分行、二级分行和县支行三农金融分部组织机构。构建了“前后台部门配合,上下级垂直管理”的组织机构体系,辖内75个县支行整体纳入三农金融分部管理。二是厘清业务边界。按照“地域为界”的基本原则划分事业部业务边界,客户经营所在地在县域的客户和业务由三农金融部营销管理。跨越城乡的集团性大型客户、垂直管理的系统性客户实行名单管理,县域支行网点改造、电子渠道建设、科技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三是完善治理机制。出台了三农金融分部议事规则、例会制度、双线报告和绩效考核的若干规定,使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二)实施六个单独管理,实现事业部制改革的制度保障。一是实施单独的资本管理。统筹编制“三农”经济资本计划,根据事业分部、部门、产品的价值创造能力进行优化配置,由区分行分解到各二级分行后再调剂分配到县支行,与“三农”资产负债配置、信贷资源配置、财务资源配置紧密衔接。二是实施单独的会计核算。将县域支行作为农业银行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由总行直接汇总其资金、信贷、收入、成本、费用、拨备等各类会计信息形成三农金融部财务报表。广西分行根据总行核算分摊规则,按季汇总生成辖内事业分部和县域支行的财务核算报告,对辖内县域支行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系统分析。三是实施单独的“三农”信贷管理体制。制定“三农”信贷业务审查审批运作流程,提高“三农”和县域信贷管理专业化水平。对县支行适度分权,优化信贷审批流程。结合当地“三农”和县域实际,制定具有区域特色的信贷政策制度,提高县域支行市场竞争力和“三农”服务效率。四是实施单独的风险拨备与核销机制。明确了贷款风险拨备的管理要求和操作流程,制定“三农”业务风险总体控制目标,完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实施风险垂直管理制、风险经理派驻制和风险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认定制,实行县域支行经营授权停复牌管理和县域支行重大风险集体谈话制度,落实农户小额贷款“三包一挂”制度,有效控制“三农”业务风险。五是实施单独的资金平衡与运行机制。对县域支行实行人民币全额资金管理,单独编制资金营运计划, 单独计提法定准备金,确保事业部在县域组织的资金总体用于县域,努力提高资金营运效益。单独配置三农金融部信贷计划,逐级下达到县支行,并明确规定城市信贷计划可调剂用于“三农”业务,但不能反向调剂。六是实施单独的考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事业分部单独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三农”和县域业务经营特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制定单独配置的事业部各项资源分解配置的相关办法,确保三农金融部经营资源全部用于事业部和县域支行。

  大型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几点建议

  农行的三农事业部制改革证明了,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大型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实现良性运行是可行的。各大型银行应认识到自身在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责任,加大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力度。经济决定金融,但金融对经济发展也有反作用,大型银行在改革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工作中应正确处理好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发展当地经济为根本落脚点,正是因为三农事业部制改革最终取得了促进当地“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效,才证明是成功的。

  (一)促进多元化、多层次、多格局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农行继续深化三农事业部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地区网点和业务,有针对性地根据农村特点发展业务,继续发挥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作用。其他大型银行在稳定原有县域分支机构的基础上,适当增设乡镇营业网点,并根据当地农村特点,推进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改造,完善业务运行机制,科学下放业务权限,实现资源配置和业务发展向乡镇倾斜,有效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各大型银行共同发力,加快科学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

  (二)积极研究资金营运模式,保障农村金融资金流。对三农事业部制改革资金平衡和运行机制进行研究总结,通过县域分支机构资金进行单独的资金管理和运营计划,单独计提法定存款准备金等方式,确保县域组织的资金用于县域农村经济发展。通过单独配置信贷计划,城市的信贷计划和剩余资金可调剂用于“三农”,反之则不行,保证农村金融现金流为正。通过研究和实践,摸索出成功的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到其他大型银行,更为有效地解决农村信贷资金短缺、金融资本外流等问题,在今年稳健的货币政策的背景下,意义尤为重大。

  (三)积极探索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新途径。一是通过直接投资设立村镇银行。通过对已经发展成熟的村镇银行进行经验总结,合理布局,发起设立一批村镇银行,将大型银行的系统优势与村镇银行灵活机动、贴近农户的特点有机结合。二是通过贷款等模式介入小额贷款公司。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进行调研,选择发展比较成熟、运作比较规范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批发贷款的方式进行合作,间接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三是研究探索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代理方式。积极研发可以由农村现有金融机构代理的产品,通过协议,通过向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代理机构代为开展业务的方式开展涉农业务,以便捷的手段迅速覆盖农村。四是帮助和指导农村自发金融组织的发展。积极指导和扶持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自发的金融组织,在促进其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的同时,积极寻求合作的空间。通过以上多种模式的探索,逐步实现大型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广覆盖。

  (四)加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与防控。加大改革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力度,改变农村金融“高风险”的现状。一是加强农村金融业务内控管理。加强内控制度的建立,在制度上为有效内控提供保障;有重点地采取多种措施,规避或降低回收贷款等环节的风险;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防范风险的积极性等。二是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大与人民银行和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力度,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通过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风险点并及时整改,实现“审慎”经营的目标。三是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信用乡”、“信用村”、“信用户”示范活动;继续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诚信知识宣传,提高农民及企业的信用意识、法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农村信用文化;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保障“政府主导、央行指导、部门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工作模式的顺利实施。四是推进农村金融担保体制的建立健全。为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组织的建立提供便利,客观上保障涉农资金的安全。五是协助建立全覆盖的农村保险体系。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投入,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辅相成地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散渠道,降低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

  (五)积极主动,寻求更多的政策支持。各大型银行在积极响应和落实相关政策的同时,结合自身实践,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农村金融方面的鼓励和优惠政策。一是实行差别化的信贷管理政策。由于各农村地区经济条件、客户基础、主导产业差异比较大,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实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等方面的政策,切实引导大型银行在“三农”金融业务在风险控制与评价方面区别于城市业务。二是实行优惠的税率。如将营业税减免税范围扩大至农村生产经营性贷款、助业贷款、涉农中小企业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等“三农”贷款。有效地降低大型银行的“三农”金融服务成本,进一步提高服务“三农”的积极性;进一步减免监管费用,减轻农村金融财务成本等。三是进一步提高监管费用减免政策效应。进一步减免监管费用,减轻大型银行农村金融财务成本。三农事业部制改革过程中正是有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监管部门实行特殊优惠的金融政策,才使该项工作从构想走向现实,并实现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目的。此外,大型银行还应在农村金融立法、农村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农村动产、不动产、经营权以及林权抵押登记、交易制度和农业生产资料交易流转市场的建立完善等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促进“三农”及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系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