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医院整形美容电话:群体性事件的泄愤特征及其背后的民主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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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的泄愤特征及其背后的民主诉求

发布时间:2011-06-17 11:04 作者:耿付生http://new.21ccom.net/articles/zgyj/gqmq/2011/0617/37660.html

  6月10日晚9点,来自四川的王联梅夫妇在广州增城市新塘镇超市门口摆摊,与当地治保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接着地方领导和救护车前往现场,当怀有身孕的王联梅将被送上救护车时,又有人坚决阻挠。这时,现场已经聚集起来的上百名愤怒群众开始向政府人员、警察投掷矿泉水瓶与砖块……该地连续三天的暴力骚乱,从这里拉开序幕。

 

  无独有偶,本月6日广东潮州市也发生一起群体性暴力事件。潮安县古巷镇的四川籍农民工因讨薪被挑断手脚筋,其同乡为此围攻打砸派出所,打砸社会车辆,攻击无辜路人。骚乱后,古巷镇本地人组成自卫队打外地人,如今古巷镇的2万外来人口与6万当地人中,没有人是感到安全的。

 

  社会学者于建嵘教授曾经将中国的某些群体性事件称之为泄愤性群体性事件,其特点是在事件中民众会攻击不相关的无辜对象,例如与事件无关的商铺、路人。事实上,这种事件又有其必然性,它缘于民众长期的弱者思维和受虐情绪。处于弱势地位的民众,没有话语权,没有利益表达的途径,一旦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其受虐感就特别强烈,如果政府不能为其主持公道,他们就会组织群体的力量,通过攻击无辜路人或政府机构发泄其不满。

 

  于教授还谈到这么一个事件:2004年10月18日,在重庆,一个挑夫撞了一位妇女,因而引发了争吵。她的老公过来了,便甩了挑夫一巴掌,还说我是国家公务员,打了你又怎么样呢。老百姓越来越多,很多人围过来看,外面的人看不见里面发生什么事情,一问,里面的人说不得了,一个公务员打死了我们一个挑夫。越来越多的人从四面八方围过来,最后闹得老百姓包围派出所,要派出所交出尸体交出凶手。派出所说没死人,但没人相信,结果把派出所砸了,砸完派出所之后,说派出所归政府管,干脆把政府砸了算了,又把当地政府砸了。

 

  在当下中国,一方面媒体上歌舞升平,另一方面民意表达渠道却遭到堵塞,整个社会法治不彰公权横行,各种矛盾凸显,维持的是一种强权重压之下的脆弱的稳定。这时候,许多地方就像一个个火药桶,并且具有“燃点低、碰触点多”的特点,一旦有一个小小的火星,也会引发剧烈的反应。上述几个事件正印证了这种现实。

 

  这时,人们不得不思考:在西方民主国家,会发生这种事情吗?显然不会。由这些事件,人们更容易想到的是去年12月突尼斯的一位小贩怒而自焚,这一把火将不仅将他自己点着了,也把整个突尼斯以及埃及、约旦、叙利亚、也门等国家都点着了,深刻影响阿拉伯世界的民主革命就此发生。

 

  这些阿拉伯国家同中国一样,专制或专权是其基本政治生态或传统政治文化。在这些国家,其领导人通过专制或专权方式保持了国家和社会的基本稳定,消除了各种反对的声音,从而按照自己的设想推进经济改革,使各种资源因素得到充分限度的统一调动和运用,进而保持了经济的繁荣。

 

  然而,经济成就的背后是专权统治容易带来的另一种结果,即政治体制的僵硬,政府官员的严重腐败,对国内要求民主声音及力量的压制,经济结构失衡对社会所造成的负面冲击,使得经济增长成果的绝大部分为少数人所占有,社会贫富分化严重,民众与政府间的对立情绪严重,社会矛盾的集中暴发也就是迟早的事情了。

 

  民主潮流不可阻挡。当年,韩国和台湾也都是在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原有的专制体制开始让位于民主体制。突尼斯、埃及等国家的政治风暴也已经表明,在现代国际环境中,当经济及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国民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程度时,民主潮流的涌入就将成为一种必然的、不可逆转的趋势,民众有了民主诉求,这其实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但是,民主体制是以渐进还是以激进方式产生,整个社会所付出的阵痛代价是不相同的。阿拉伯世界的革命,有权力的和平交接,也有令人痛心的暴力冲突,这对依靠强权维持稳定的中国是一种警示:长时间压制矛盾是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消除民众的不满情绪与保持社会稳定之间能不能有一个双赢的结果?此起彼伏的群体性事件会不会引发疾风暴雨般的政治波动?所有这些,都是值得执政者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