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森林 下载 1080:【转帖】再论理智的局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5 21:42:47

作者:马正峰

最近讲经,是有很多收益的。现在简略的写一些感受。也是针对目前穆斯林中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在教门上过分运用自己的猜想,提出一些完全没有经典依据的立论(譬如最近见到的“真理的人类性”)。这些无疑是受无知,以及目前所谓以人为本、个人主义潮流的影响。生活中或许偶尔可以这样无厘头放松一下,但在教门的体系上却一点也马虎不得。对此,又要重复以前的话题:理智是有局限的,我们在动用理智思索问题时,必须知道理智的局限,不可任由自己想像。《噶最白多为》经注在注解《古兰经》首章中的“你引领我们端正的道路”时,把“引领”的方式局限在四步上,认为下述四点缺一不可,缺其一都不能得正道。

 

一.真主赋予人理智、内在的各种感觉(如良知、渴望、喜好等等)、外在的感官。赋予人理智,是对一切材料加以判断、分析,并得到结论的。这就要求两个要素:外在感官收集各种资料,如视觉、嗅觉、触觉等等,没有外在感官收集的材料,理智简直如同一张白纸(这一点需要从哲学上进行商讨,但这里主要是从材料对于理智的重要性而讲,并不涉及先验的问题。事实上,先验——如果它却有其事的话——也是需要后天启发的);内在具备获得正确结果的渴望,如果内在没有渴望真知的话,理智又怎么能朝着求知的方向去探索呢?这明显地见于一个老农民看到一粒种子,和一个认识者看到一粒种子时的不同。

 

二.真主在正、误与利、害期间立起区分性的证据。理智在对材料进行判断时,必须依靠可靠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理智根本无法对一件材料作出确定性的回答,无法确定诚实是美德,撒谎是不好的德行等等;如果没有两件东西让我们去数的话,我怀疑我们能否确定一加一等于二;我们无法确定利害之任何一面。譬如饮酒,我们发现了这一事项,而仅此,理智根本无法作出判断,直到我们看到了在饮酒者身上所发生的事实,或者是欢乐,或者是醉酒后的丑态,并由此决定酒是好还是坏。这些事实正是真主所立起的证据。如果没有它(欢乐或者丑态)的时候,我们的理智对于酒能说什么呢?感觉好喝吗?对不起,这还停留在感官的层面,没有动用理智。

 

三.真主差遣圣人,降下经典。如果睿智的话,我们能够感觉到上述两点的不足。即,当理智拥有了材料、拥有了证据时,出现的仍是窘境。其一,感官的局限导致材料的局限,我们无法获得形而上的材料(例如灵魂),我们根本无法探究任何形而上的东西(穆斯林们,如果没有经典和圣训,我们怎么确定灵魂的存在呢),当然,对于重要的认主独一问题,或许理智动用到某种极限以及巧合,会有哲学家在没有天启经典的前提下推理到主宰的存在,但是除了他所编造的一点被后人所指责的(例如柏拉图之理念,新柏拉图主义之太一),他能知道任何关于主宰的确切知识吗?他能知道主宰的属性,能具备认主独一(讨黑的)知识吗?形而上的、本质的、起源的、普及性的(请注意这点),甚至于历史的(我们无法见证历史,很多东西便无法确证),由于我们经验材料的局限,使我们永远无法确定与其相关的知识(穆斯林兄弟们,对于它们,在没有天启依据之前我们还要作出总结和猜想吗?我们还要在没有经典依据之前,对普及性的道理——例如什么真理的人类性——作出错误的猜想吗)。当然,人无法否认形而上、本质、起源等的存在,那么,我们学习经典吧。

 

其二,对于尘世的问题,理智通过许多证据,在材料的基础上,判断了它的利害、正误,但是我们往往只能到达一种相对性。对于一加一,我们看到两个实物在一起时,能确定它等于二;但是,当一小杯水与另一杯水混在一起时,我们可能得到一加一等于一。我们知道二分之一加二分之一等于一,但是,在棒球代数中(另一种代数模式),它可能等于四分之二。我们知道非欧几何对欧氏几何作出了很大的挑战(请达者指教)。另外,仍以饮酒为例,通过饮酒后的欢乐,理智可能确定它的利益,而通过酗酒的丑态,理智则确定它的害处。以撒谎为例,我们普遍憎恶谎言的时候,在战场上的谎言(兵不厌诈)却以善的面孔出现,还有调节纠纷的谎言。这些都是相对性的结果。甚至在理智、材料、证据的组合下,一切都是相对的(既然如此,穆斯林们,请大家想一想,我们的理智能规定教法吗?)。由于理智只能获得酒的相对性,怎么能禁酒呢(国家每天要发生多少起酗酒闹事,但从来没有禁酒,因为酒有好处啊,是相对性的——请参看“各种思绪”一文)?同样,对于一切相对性的事物,如礼拜,在没有天启的时候,我们发现它的锻炼身体或者令人劳累的双重性时,还有谁的理智能对它作出规定呢(这或许正是尔萨时代,犹太人放弃律法的一大因由,因为违背主宰,忽视天启,而仅以自己想当然)。只有天启的下降和圣人的施法才能决定我们的行为,才能为我们理智抽出相对性的两难境地提供基础。相对性是一种怀疑,而绝对性是一种定信。

 

现在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我们想当然的行教门(例如有的人想当然的从古兰经挑出特定的章节来读,而抛弃圣人、贤人遗留的传统——殊不知,这种做法有可能掺杂轻视其他《古兰经》章节的嫌疑),想当然的解释教门(例如对什么真理的人类性的总结),并且大行其道,事实上,他们只是没有获得别人的批判罢了。否则,很多是有漏洞的,不知道要被批驳成什么样子,伊斯兰教要被糟蹋成什么样子。这都是摆脱天启、圣传,自行其事的表现。摆脱天启和圣传等于是摆脱定信,重归于理智的相对性——因为自己相当然的功修,没有圣人传据的话;自己想当然的解释,没有经典依据的话,都可以作出好坏、善恶的双重解释。真主说:“那些人,他们以正道置换迷路。”(黄牛章)《胡塞尼》经典的注解是:“他们以获得正道选择了迷路,以定信选择了怀疑……”

 

四.真主恩赐圣人、贤人一些启示(“我哈以”,只有圣人具备它)、灵感(“以利哈姆”,是降于贤人的),以及真实的梦境,使他们洞察奥秘、人心。我们要知道,通过前此三点,我们能认识真理,并获得确定的、正确的行为方式,然而,实际上,我们很多人认识了却做不到。我们认识到应该怎么样礼拜,却不一定到位,认识到不能饮酒,却还有人饮酒。就自身而言,原因何在?其实,只在于心,是心出了问题,或者懒惰,或者私欲等等。我们的心性干扰着我们不能知行合一,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穆民。真主恩赐圣贤上述这些特别的能力,是令他们洞察隐秘的事物(如我们的心灵),并治愈我们内在的、心灵的疾病,做到真正的知行合一。

 

这四条道路我们缺一不可,缺乏其一都不能成为真正的穆民。《古兰经》首章说:“你引领我们正道,就是你行恩于他们的那些人的道路,并非被恼怒者,迷路者的道路。”《噶最白多为》的注解是,真正获得恩典的是在认识真主和遵行一切教门的要求期间统一的人,即知行合一的人。被恼怒者,是指具备了知识,却抛弃了遵行的人,即犹太人,他们认识真理,却抛弃律法。迷路者,是指无知的人,即基督徒,他们中有些人功修虔诚,却不认识真主独一(因为他们抛弃天启和圣传,自己在认主、教法上动用猜想,终于引来了多被指责、充满漏洞和闲杂观念的认知和教律)。所以,前三条和第四条都不可缺。前三者达到真知,后一者成就实行,知行合一。希望真主保护我们,误要重蹈被恼怒者、迷路者之覆辙。阿米乃!

 

    唉!自己好悲哀!奔波一生的结果只有后悔,忙碌一生的收获只是内疚。未来面临的是凄凉收场,永恒将遭遇不休的惩罚和白眼。终了,伴随自己的只有无知和罪恶。求主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