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馗伏魔 魔王:万历"分亩归户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4 19:18:18

万历"分亩归户票"---张居正改革留下的历史实

(2009-12-12 17:00:04) 标签:

一条鞭法

赋役

万历

明政府

张居正

汪清

文化

分类: 故纸留痕

     十六世纪明帝国国事纷争、财政制度紊乱。北方鞑靼屡屡干扰,沿海也不安宁,来自岛国的倭寇不断犯境。此时国内由洪武时期遗留下来的赋役科目庞杂又繁密,豪强胥吏因缘为奸,苛扰无端,同时土地高密度集中,农民不断破产,版籍混乱,流移日重,明政府赋入日益锐减。 各种社会矛盾存在并继续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旨在挽救明朝统治的张居正改革。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的,赋以土地为对象征收,按田亩计算;役以人为对象征收,分为按丁和按户征收两种。在征收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这种赋役制度在商品经济极不发达的当时是比较合理的。但到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有所变化,一方面大量田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另一方面商品经济在迅速发展。于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土地管理体制的变化,一条鞭法应运而生。在万历九年即1581年,明政府把各种税都归到土地税里统一征收,史称“一条鞭法”。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改革以清丈土地为基础,清丈土地的目的就是想改变过去豪民有田不赋,贫民田少却背负沉重赋役的状况,1578年先在福建进行试点,清丈工作受到各方阻止可想而知,1580年全国土地清丈完毕。次年全国开始推行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就是将各种徭役、田赋和各种杂费,并而为一,针对土地多少折合银两征收。这样的方法简便易行,而且农民负担得到极大减轻,这种舍人税物征收方式成为封建社会赋税史中重要的里程碑。

    一条鞭法在推行以后,弊端也暴露无遗,改革尽管澄清了地方税收帐册,但很难使人确信它是一项经济公平的法令。当时的大地主将自己的财产分成更小部分而公开登记,从而逃避差役,而沉重徭役在财产少的穷人身上,由于政策不完善,南方与北方、瘠肥田之间的地区差异致使一条鞭法很难做到公平。  尽管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但它使税制产生了两点重大变化。一是役归于田,无田者免役,相对平均和减免了人民的赋役负担。二是从赋役制到赋税制转变,减免了人民实际科差。  下图所示笔者所收藏的万历十年的"分亩归户票",即是张居正一条鞭法改革中,在清丈土地后由官府发给业户汪清的土地证,上面列明了业户汪清所拥有的这块土地的面积和税额,最后写有公正人叶遂的名字,在涉及重要数据的上面都盖有红色印章。历经四百多年沧桑,这张明代的土地契税票证品相还保存完好,为后人留下了张居正主导的那场著名的改革的的历史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