镀锌铁皮保温: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防溺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14 12:31:25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

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

荆教基[2011]2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教育局,沙洋监狱局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最近一段时间,气温逐渐升高,各地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明显增多。对此,省、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此类事故继续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1]105号)文件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就做好防范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我市江河湖泊众多,港汊沟渠纵横。学生在没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水游泳,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溺水身亡事故。虽然目前正处暑假期间,绝大多数学生均不在校上课,学生主要由其监护人监管,但各地各学校仍然要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学生家长责任,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各地各学校既要尊重广大青少年学生喜爱游泳的习惯和爱好,又要从由此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护青少年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向家长发送温馨提示短信息、在校园网上开辟安全教育专栏、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各地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将预防溺水事故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延伸至学生家中,送到千家万户。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局于6月29日转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切实强化各方责任,全面加强各个工作环节。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相应的形式,教育学生做到“四个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者到危险水域游玩;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或在水边嬉戏;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在危险水域停留;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游玩。要向学生公布举报电话,一旦发现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在危险水域游玩,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二是加强社区联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学生游泳活动的管理。三是加强部门配合。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河流和水塘边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栏杆是否结实,落实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安全巡游责任区制度,发现青少年学生在水边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发现险情时要及时施救。四是积极服务学生。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游泳。有关学校要结合有关课程,组织学生参加游泳训练,指导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尽力满足学生的游泳需求。

     四、落实报送制度。各地各学校应加强游泳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游泳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一旦发生事故,要果断采取施救措施,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同时,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并要在24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对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亡的,要坚决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