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距离蛙泳技巧:求真务实推进巴东扶贫开发实现新跨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16:50:21

求真务实推进巴东扶贫开发实现新跨越

——全州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汇报)传达提纲

 

7月16日召开了全州各县市扶贫办主任会议,州扶贫办主任向红林同志传达了7月8日全省市州扶贫办主任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和中发[2011]10号文件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并研究部署了下半年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巴东扶贫开发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汇报)传达。

一、   会议的主要精神

这次会议是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刚颁布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90周年发表重要讲话的特殊时代背景下召开的。本次会议的内容新颖、作用巨大、影响深远、任务繁多,传达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对巴东未来十年的扶贫开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一)会议要求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会议认为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我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继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深入学习和认真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于推进扶贫开发实现新的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五个必须对于实现扶贫开发跨越式发展具有战略性的保障作用,要认真深刻领会。第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第二、必须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第五、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民主集中制,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扶贫开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增加贫困群体收入、缩小发展差距的基本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工作的对象,我们工作的目的,也就是要消除不和谐、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因素。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发展有差距,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要求我们立足本职岗位,“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作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继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具体行动表现。要结合我们的工作,去建功立业,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去克难攻坚,要化解一切矛盾和问题,促进扶贫开发事业的发展。深入学习贯彻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坚持开发式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坚持区域发展与扶贫进村到户同步推进,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者有机结合,坚持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兼顾。认清新形势新要求,明确新目标新任务,打好扶贫开发新一轮攻坚战。

(二)会议提出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11]10号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来抓。新《纲要》作为今后十年扶贫开发工作的总纲,意义特别重大,影响十分深远。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10号文件重要性的认识。新《纲要》的出台标志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是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新的难得机遇,也是对扶贫人是否有能力担当重任的全方位挑战。新《纲要》明确了下一个十年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提出了要“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把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和“两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的总要求。同时明确了新十年扶贫开发的对象范围、目标任务和方针原则,系统回答了下一个十年扶贫开发“扶谁”、“扶什么”和“怎么扶”的问题。新《纲要》明确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对象、工作目标和实施途径,进一步强化了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在保证投入和政策倾斜的同时,特别强调要落实各级扶贫开发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新《纲要》还要求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同时,新《纲要》提出要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扶贫机构及其职能,要在贫困程度深的乡镇设置扶贫专干,并加强对扶贫系统干部的培训。

更新观念,树立“三位一体” 扶贫开发工作新格局的思想理念。新《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宏观扶贫战略格局,更为全面、具体的明确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各自的功能职责和内容,为构建和完善“大扶贫”格局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政策基础。我们必须树立起与扶贫开发“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全面谋划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具体讲要就是要立足于提高能力,服务决策;要立足于健全机制,管好自己;要立足于凝聚资源,为人记功。

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中发[2011]10号文件精神不断推向深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的号角,开启了消除农村贫困的新征程。1978——1985年的体制改革推动阶段,我国农村探索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乡镇企业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大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村贫困问题大面积缓解。到1985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2.6倍,绝对贫困人口从2.5亿减少到1.25亿。1986——2007年的专项计划推动阶段,我国开始实施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建立了扶贫开发领导机构,制定了国家贫困标准,确定了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开始采取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在1994年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基础上,新世纪伊始,我国又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扶贫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到2007年底,我国绝对贫困人口减少到1479万。从2007年起,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底开始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中国扶贫事业进入了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2008年底以来,以新标准衡量,我国贫困人口从4007万减少到2600多万。虽然我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贫富悬殊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扩大。现在的扶贫开发新任务并不亚于“八.七”扶贫攻坚的工作量,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中发[2011]10号文件提出的“坚决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就是要实现全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战。我们要克服温饱即安、不思进取的倾向,对照新《纲要》结合贫困地区实际寻求赶超全国平均发展水平跨越式发展的扶贫开发新途径。

(三)会议回顾总结了2011年上半年全州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认为上半年来,全州扶贫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要求,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了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四)会议部署了下半年扶贫开发工作。一是抓好落实新《纲要》的调查研究和学习培训;二是做好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相关的一些工作;三是继续积极推进“两区”建设和脱贫奔小康试点工作;四是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五是做好扶贫宣传和扶贫立法工作;六是强化扶贫系统队伍建设。

二、   全县上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与综合股的半年工作总结相衔接)

三、   夯实实现扶贫开发跨越发展的基础

未来十年总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项保障性政策措施的纲领性文件已经出台,如何结合巴东实际创造性地实施新《纲要》使国家的扶持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还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如果这些基础工作不扎实、不牢固、甚至走过场,我们就会自动失去历史机遇,未来的扶贫开发也会浮于表面形式,对于巴东未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一)“三个一”的学习贯彻落实任务

为了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做好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省扶贫办提出了年底前贯彻新《纲要》“三个一”的要求:一次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一个结合本地实际的宣传贯彻方案,出台一个五年规划。并将把完成“三个一”作为检查督查的重点,务必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

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学习组要把学习新《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研究当地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领会新《纲要》的精神实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新《纲要》探索出最佳的实施方案措施,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领导重视并形成共识,是实现扶贫开发新跨越的前提基础,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基础,新《纲要》的各项目标任务就会随波逐流,任意漂浮直至成为泡影。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纲要》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也是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履行工作职责的客观需要。要把学习新《纲要》与贯彻省委〔2009〕8号文件、《湖北农村扶贫条例》和《关于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加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的意见》结合起来,着眼实际,立足长远,融会贯通,狠抓落实。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党委政府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把新《纲要》的实质精神转变成为巴东社会经济跨越发展的具体行动方案,并制定一个与中发[2011]10号文件内容与之相对应的《扶贫攻坚工程规划》,作为本级地方政府未来十年扶贫开发切实科学可行并持续不变的权威性行动纲领。

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扶贫开发简报等平台,确保新《纲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浓厚社会氛围,再次掀起扶贫开发的新高潮。要大力营造跨越式发展的人文环境氛围。在大量扶贫开发实践中,无不得出同一结论——“扶贫先扶智”。这个“智”就是文化,文化是智慧之根,是知识之源。“大胆创新、勇于开拓”是扶贫开发的客观需要,也是创造跨越式发展文化的途径。“不畏艰难、自强不息”是扶贫开发的思想保障,也是跨越式发展文化的具体表现。贫困地区之所以贫穷在很大程度是由于观念陈旧造成的,只有更新观念才可能摆脱贫困;也只有通过跨越式发展文化的作用,才能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火热激情。

各乡镇要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一个新《纲要》五年实施规划和具体实施的办法。进一步认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牢牢把握国家转变扶贫开发主战场和湖北省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群策群力,探索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的有效模式,为今后多争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打下基础。各乡镇在8月20日前,将新《纲要》五年实施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办。

(二)做好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编制工作。以《纲要》规划的宏伟蓝图为指导,围绕加强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这个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和“三万”活动的成果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和研究——着重分析区域贫困状况和致贫原因,找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拟定目标、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并形成有分析、有对策、有观点、有论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于8月上旬报州扶贫办。制定好各县市的规划编制工作。加大政策的梳理、衔接,与相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在规划中要充分体现“三位一体”战略格局,力争在年底完成起草工作,并按程序报审。

(三)认真总结并做好扶开发贫宣传和典型推广工作认真总结扶贫工作中的好经验,积极推介各地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典型、好做法,以服务党委、政府的战略决策,从而争取领导支持,争取政策投入。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地要系统地总结“十一五”扶贫开发的好经验、好典型,省办将会认真梳理归纳,力争在今年底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进行交流。及时宣传报道扶贫工作的新动态、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反映扶贫部门的行风建设和精神风貌,不断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扶贫开发事业的好氛围,推动全县“三位一体“扶贫工作新格局的形成。下阶段,我们要以实施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宣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宣传报道的方案》为契机,结合建党90周年,加强老区工作的采访、报道、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老区、支持老区,凝聚各方力量建设老区。结合“10·17”国际减贫日,做好相关的宣传活动。另外,对于整村推进工作中的好典型,州办拟与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社联合开设“为人记功”的栏目进行宣传。

(四)深入探索,努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一是高起点实施整村推进。集并项目、集中资金、集聚力量,实施好11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二是全方位推进产业扶贫。充分利用扶贫贴息贷款、小额贴息贷款、贫困村互助资金等,发展特色产业。凡使用国家专项扶贫资金的产业项目都必须建立健全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利益联接机制,严格按照“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口与其签订有效利益联接的契约以明确扶贫责任和义务。三是扎实开展扶贫搬迁。整合资金资源,创新安置模式,落实搬迁计划,解决好扶贫移民的就业和增收问题。要坚持自愿原则和享受扶持政策对象是登记在册贫困户的原则,要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行为。四是加强重点老区建设。参照整村推进的做法实施好4个重点老区村的建设,增加老区建设资金投入,实施新一轮老区建设工作。五是强化能力建设。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廉洁自律,绝不能“打擦边球”。实施“雨露计划”,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努力促进贫困农民转移就业、打工增收、科技致富。根据新《纲要》第16条中的内容“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给予生活费、交通费等特殊补贴”,我们巴东的“雨露计划”指标不存在用不完的问题,不要局限在所谓的培训基地,要充分尊重广大贫困户自己的意愿,不要人为设置一些障碍来侵犯扶贫对象的选择自主权。六是认真开展“项目质量建设年”活动,完善扶贫项目监管机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对于项目的申报、批复、实施的详细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以便真实准确地输入“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以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充分发挥贫困群体掌控扶贫资金使用主动权的主体地位作用,确保扶贫开发项目高质量实施并取得实效。

在全州扶贫办主任会议上特别强调了扶贫资金两个80%的投向问题。即所有财政扶贫资金的80%必须用于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投入到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的资金80%必须用于产业项目。省办已与省财政厅形成共识,明年的绩效考核严格按照两个“80%”的要求进行检查。关于这个问题需要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因为今年新启动的整村推进实施方案于五月底已经全部确定,并且每个村已经预拨了10万元在实施,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到整村推进村的计划没有超过50%,还有去年整村推进295万元的欠账要还财政,各个村实施方案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不超过15%。导致这一被动局面是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国家宏观扶贫开发政策的动向没有把握准确,因为5月27日新出台的《纲要》第44条对于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有明确规定;二是过去整村推进的思维方法惯性及其12条验收标准的限制。如果要严格执行“两个80%”那省办和省财政厅新的验收标准是什么应该告知我们,这是一个全省及至全国的通病。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两个80%”的硬规定证明了国家执行新《纲要》的坚定决心,这对于我们的专项扶贫及其全县161039个贫困人口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因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那块硬骨头甩给了行业扶贫,我们的专项扶贫资金就是用于16万贫困人口发展产业、提高素质能力和改善居住环境。不过,我们也还是要尽最大的努力搞好新旧《纲要》相应工作各个方面的协调和衔接,不要造成扶贫资金的浪费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