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军官学院许永祥:李正印同志在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七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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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印同志在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七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1-3-28 8:41:56    编辑:泽州县农廉办    录入:泽州县农廉办    浏览次数: 188 @font-face {font-family:宋体; panose-1:2 1 6 0 3 1 1 1 1 1; mso-font-alt:SimSun; mso-font-charset:134; mso-generic-font-family:auto; mso-font-pitch:variable; mso-font-signature:3 135135232 16 0 262145 0;} @font-face {font-family:"\@宋体"; panose-1:2 1 6 0 3 1 1 1 1 1; mso-font-charset:134; mso-generic-font-family:auto; mso-font-pitch:variable; mso-font-signature:3 135135232 16 0 262145 0;} p.MsoNormal, li.MsoNormal, div.MsoNormal {mso-style-parent:""; margin:0cm; margin-bottom:.0001pt; text-align:justify; 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 mso-pagination:none;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2.0pt;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 mso-font-kerning:1.0pt;}  

李正印同志在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第七次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3月7日

 

    兆前书记上周一刚到山西工作,现在才一周时间,今天就主持召开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充分表明兆前书记对农廉工作的高度重视。一会儿,兆前书记和维佳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把去年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2011年的工作要点以及《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

一、2010年我省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0年,省纪委常委会继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全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农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领导和中央纪委对我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多次给予充分肯定。去年7月15日,在黑龙江召开的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我省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介绍。去年,中央纪委办公厅还专门下发通报介绍了我省开展农廉工作的做法。在2010年全省反腐倡廉22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制考核测评中,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众满意度排第三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省委常委会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袁纯清书记到任第5天就对农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农廉工作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推进农廉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解决了推进工作中亟需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为深入推进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了方向。省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农廉工作作为全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多次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加强工作指导。省、市、县、乡四级全部建立并实施了由纪委书记和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11市中共有81个县(区)在纪委内部设置了农廉室;全省1196个乡镇中共有831个乡镇设置了专职纪检副书记,设置率达69.5%。全省在村级组织设立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27950个,设置率达98.7%。

(二)强化教育管理,农村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结合农廉工作实际,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加大了农村“勤廉双优”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力度。去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2008-2009年度全省农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9个先进县(区)、97个先进乡(街)、11名先进个人标兵、10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全面启动新落成的山西省党纪教育中心,重点对太原市的153个“城中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分两批进行了专题培训,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完善制度体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提高。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农廉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三资”管理、“三务”公开、民主决策和监督、农村综合改革等4个方面36类制度。在此基础上,去年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设立农村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指导意见》。全省各市去年新出台农廉工作的制度共132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三资”管理,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坚持重点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着眼于维护农民权益、推进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专题的督促检查。全省共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906次,涉及金额9亿多元。各市、县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专门的监督监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严肃案件查处,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农廉机构加强涉农信访工作,积极开展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省农廉办直接督办的56起涉农案件全部得到很好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共查处乡、村两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6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73人,移送司法机关58人,责任追究701人。我们还加大了推进解决矛盾突出村问题的工作力度,专门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全省150多个矛盾突出村的377名包村县、乡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班。之后,这150多个矛盾突出村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全省农村基层赴京、赴省集体访问题明显下降。这方面的成果,省民政厅在西安召开的全国“难点村”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六)以阳光农廉网建设为抓手,农廉工作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要求,我们积极推进了阳光农廉网的建设,特别是指导运城市、晋中市左权县开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并在全省范围内加以推广。去年10月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对我省“运城市推行‘农廉网’破解村务公开难题”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都作出重要批示并予以肯定。随后,我们先后在运城市召开了全省农廉工作信息化建设观摩研讨会议,在运城市夏县召开了全省推进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省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推广运城农廉网经验推进全省农廉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这项工作。目前,运城市、晋中市、大同市已于今年元旦前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阳光农廉网建设运行;晋城市、朔州市、长治市、吕梁市、阳泉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春节前全面开通了四级“阳光农廉网”。其他市坚持试点先行,普遍开通了阳光农廉网测试版,全面开通将很快实现。阳光农廉网的开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公开平台、服务平台、监督平台等作用,为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去年农廉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这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在座的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农廉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地方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还不够;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及煤炭开采导致的地质灾害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涉农部门服务农民群众的意识不强、职能转变不到位,农民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

本次会议印发了《2011年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审议稿),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以建设阳光农廉网为载体,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认真落实《山西省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一是要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即将出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责若干规定(试行)》,特别要把学习弘扬“右玉精神”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行动。树立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夯实廉洁自律、服务群众的思想基础。要大力开展社会管理的学习活动,使广大农村干部学习掌握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新知识、新观念、新政策,尤其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方法。

二是要强化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特别要对涉农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情况等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要加强对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结合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加强协调,严明纪律,把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好、有威信的同志选入农村“两委”班子,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严肃查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等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

四是要切实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推广在乡镇(涉农街道)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在村设立便民代办点的做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制度,积极开展以联系和服务群众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二)以“阳光农廉网”为载体推进“三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农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切实推进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推广运城农廉网经验,推进全省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拓宽服务渠道、规范公开流程、加强监管职能、强化群众监督,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阳光农廉网的公开平台、服务平台、监督平台等作用,为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要通过阳光农廉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探索“制度+科技”的方法,推动全省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依托“阳光农廉网”拓展农村基层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新途径。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利用“阳光农廉网”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内容。要依托“阳光农廉网”着力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继续引深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三是发挥“阳光农廉网”作用,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各市建立公开财务收入管理和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制度,集体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制度,以及集体资源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制度等,并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各项制度内容。要进一步做好清产核资工作,严格检查验收,做到清查彻底、登记全面、数据准确;要健全完善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制度,加强经济合同管理,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清产核资的评估结果,定期清查和动态监管集体“三资”。依托“阳光农廉网”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代理行为。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

一是要着力解决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认真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对在耕地保护方面违法违纪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解决当前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把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关键环节,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突出问题。

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报刊征订的摊派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要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把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纳入行政监察对象范围,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农村信访工作,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保证。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县党委、政府要按照“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农民群众是主体”的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抓好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和“矛盾突出村”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有问题能化解、旧问题不反复、新问题早解决。要注意研究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和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工作力量,探索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的途径和方式。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研究建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农村综合改革之中,积极探索防范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的措施办法,不断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关于《山西省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努力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省农廉办负责起草了《山西省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审议稿)》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整体惩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迫切需要;是保障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管理工作、解决农村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意义非常重大。

(二)《实施意见(审议稿)》的形成过程。

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明确要求构建我省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省纪委常委会的要求,省农廉办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从2010年10月份开始专门组成起草班子起草《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中,大家多次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明确提出要与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衔接起来,要与省委2008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省纪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起来,注重《实施意见》的“针对性、连贯性、创新性和系统性”。

《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以后,道铭同志曾经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把《实施意见》修改制定好。

在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省农廉办先后三次下发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11个市纪委(农廉办)、26个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省纪委农廉工作联系点以及省纪委惩防办的意见。各市、各有关部门都认真提出了许多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到的50余条建议,省农廉办进行了很好的吸收整理。最近,省农廉办又根据中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八次联席会精神和2011年工作要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经过五易其稿,形成了《实施意见(讨论稿)》,今天提请联席会议讨论。会后,省农廉办要充分吸收讨论意见,继续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三)《实施意见(审议稿)》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3部分,涉及31项具体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提出《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全面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以全面推广“阳光农廉网”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山西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条基本要求: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认真落实关于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使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二是坚持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的要求贯穿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遏制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地推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全面落实。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农廉工作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具体指导,切实解决问题,增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四是坚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针对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改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特别要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阳光农廉网建设运用,发挥好阳光农廉网的公开平台、监督平台、办事平台等职能作用,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总的工作目标:到2012年底初步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在农村基层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明确了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地把惩防体系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六个方面的要求体现到《实施意见》当中。一是夯实农村反腐倡廉教育基础:(1)突出教育重点。明确了教育对象是乡镇(涉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农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教育重点内容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和农廉制度等法规制度。(2)创新教育方式。不断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方式,落实中央即将出台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责若干规定(试行)》。(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1)健全决策制度。健全乡镇(涉农街道)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工作法。(2)完善监督制度。完善农村党组织生活会、农村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村级组织负责人、乡镇(涉农街道)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制度。(3)坚持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分别明确提出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重点,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4)强化“三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涉及“三资”管理方面的惩防机制和科学办法。(5)继续落实城中村、矿产资源型农村、矛盾突出村专项制度。不断提高农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1)继续明确监督检查重点。重点对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政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以及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2)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法。把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突出监督检查重点,确保真正取得实效。(3)充分运用监督检查成果。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把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深化农廉工作改革创新:(1)加快阳光农廉网建设。把阳光农廉网建设作为推进农村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阳光农廉网的公开平台、办事平台和监督平台作用。(2)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镇(涉农街道)财务管理体制、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3)促进乡镇职能转变。以转变乡镇职能为目标,理顺县级职责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4)探索农村“两委”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县、乡两级纪委要把“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级工程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作为村干部廉政风险重点,不断完善风险预警、风险化解机制。五是纠正损害农民权益的不正之风:(1)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2)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干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强迫命令、独断专行,贪图享乐、铺张浪费,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3)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把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六是严肃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1)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的案件,贪污挪用、骗取套取、截留抵扣强农惠农资金、违纪违法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侵占集体收益、私设“小金库”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集体腐败”的案件。(2)坚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实行区域式联合办案和领导包片制度,注重发挥农村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办案工作质量。(3)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特别是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把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纳入行政监察对象范围,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加强涉农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县(市、区)纪委和乡镇纪委、乡镇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的作用,推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下访、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建立健全涉农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认真做好涉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三部分,强调要切实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县乡党委、政府和我们各个农廉联席会成员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同时,提出要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加强队伍建设。特别要求市、县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积极探索乡(镇、街道)纪检工作体制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保证《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今年1月11日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省纪委关于农廉工作情况汇报,同意以省委文件形式出台《山西省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请同志们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经本次联席会议讨论之后,省农廉办按程序报省委办公厅发文。

今年是我国和我省发展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我省农廉工作正处于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将成为加快推进我省农廉工作的新的起点,我们要加倍努力工作,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把我省农廉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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