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影华严经:南极资源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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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资源属于谁? 日期:2009-04-22 作者:蔡如鹏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南极,一块拥有大量淡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和油气资源及科学研究资源的神秘土地。40多个缔约国签订的不同条约,在很多方面对人类在南极的活动进行了约束,旨在保护这块尚处于原始状态的大陆的生态环境。但另一方面,在条约许可的范围内,各缔约国也在竞相研究南极、利用南极资源,甚至在某些领域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位于地球最南端的南极洲,是这个星球上最偏远、最寒冷的大陆。恶劣的自然环境和遥远的地理位置,使得人类直到18世纪末才发现这块白色的陆地。
    同时,南极也是人类了解最少的地方。在过去两百多年中,人们才逐渐认识了这块总面积为139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和印巴次大陆面积总和的陆地。除了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外,铁、铜、铅、锌、金、银等多种矿产资源也被陆续发现,其中还包括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钍、钚和铀等稀有矿藏。
    据科学家估计,南极还是一个能源“聚宝盆”。比如在罗斯海、威德尔海和别林斯高晋海蕴藏着150亿桶的石油,以及3万亿立方米的天然气。在东南极洲煤田面积达25万平方公里,大约蕴藏着5000亿吨煤。
    所以,在探险过程中,不少国家都对南极提出了“领土主权”要求。
    1908年,英国首先宣布对包括南极半岛在内的扇形地块及其水域拥有主权。随后,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智利、阿根廷、挪威也先后提出领土主权要求。其中,阿、智、英三国要求的领土互相重叠,互不承认他方的主权要求。
    到20世纪40年代,上述七国已对83%的南极大陆提出了领土主权要求,由于“分赃不均”,致使南极大陆成了多种矛盾的焦点。当时,两个“超级大国”——美国和苏联也不承认任何国家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同时保留他们自己对南极提出领土要求的权利。
    1958年10月,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当时参与南极考察的12个国家在美国的倡议下,召开了一次南极会议,商讨合作事宜。但会议进行的异常艰难,直到14个月后,各国才达成一致签署了《南极条约》,并于1961年6月23日正式生效。
    一位熟悉南极事务的中国专家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南极条约》只有14条,内容非常简单,也很宽泛,核心在第4条“冻结了对南极任何形式的领土问题,不承认也不否认对南极的领土主权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规定南极只用于和平目的,不应成为国际纷争的场所和对象。
    《南极条约》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自由地加入,成为南极条约的缔约国。
    但与其他国际条约不同,《南极条约》规定,有关南极事务的一切决定都是由协商国共同做出,一般的缔约国没有参加决策的权利。
    《南极条约》1 2个原始缔约国在协商会议上有表决权,是当然的协商国;而其他的缔约国,按照条约的规定,只有在南极进行了实质『生科学考察活动后,才能成为协商国,具有表决权。目前,在46个缔约国中有28个协商国,18个非协商国。
    1983年5月9日,中国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加入《南极条约》的决议。6月8日中国驻美大使向《南极条约》的保存国美国政府递交了加入文件,中国正式成为南极条约的成员国。1984~1985年间,中国开始了第一次南极科考,1985年10月7日成为南极条约协商国,对国际南极事务拥有了发言权和决策权。
    随着人类在南极活动的激增,《南极条约》的内容也在不断地丰富。该条约规定,每次在协商会议上通过的措施都被当作是对条约的补充——其中包括1972年签订的《南极海豹保护公约》、1980年签订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以及于1991年签订的《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南极条约》和上述公约以及在历次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上通过的具有法津效力的160多项建议措施,统称为南极条约体系。
    这些公约背后,是人类早期对南极资源的疯狂掠夺。
    据上述专家介绍,人类早期发现南极就是因为捕鲸、追逐海豹,逐渐找到了这里。早在19世纪末,大批的捕猎者怀着去南极发大财的强烈欲望,乘船南下,疯狂地猎杀毫无反抗能力的海豹,甚至在南极建立加工场,收集海豹的皮毛和油脂。有统计显示,仅在南极乔治亚岛,从1780年至1880年的100年间,就有120万头毛海狮(海豹中的一种)被猎杀。到19世纪末,南极洲的毛海狮几乎绝迹。
    为了不让毛海狮的悲剧重演,制止大规模毁灭性捕杀南极海豹的行为,南极条约协商国通过了《南极海豹保护公约》,并于1978年4月生效。该公约对每一种海豹每年可以捕获的最高限额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的出台,则是由于20世纪70年代,日本与苏联成为南极磷虾最大的捕捞国,严重威胁到南极生态系统的生物链基础。
    然而在南极条约体系中,“现在起作用最大的还是《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该议定书也称为《马德里议定书》。上述专家说,“如果说《南极条约》开启了南极的和平时代,那么《马德里议定书》则开启了南极的规范管理时代。”
    在这位专家看来,《马德里议定书》内容丰富,从不同的角度细化了对南极的环境保护规定,包括环境评估、动植物保护、废弃物处理、海洋污染、特别保护区等多个方面,“实际上,把南极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保护区”。
    《马德里议定书》在很多方面对人类在南极的活动进行了约束,旨在保护这块尚处于原始状态的大陆的生态环境。但另一方面,在条约许可的范围内,各缔约国也在竞相研究南极、利用南极资源,甚至在某些领域竞争已经达到白热化的程度。
    上述专家说,南极除了蕴藏着大量的淡水资源、渔业资源、生物资源、矿产和油气资源外,事实上,更包括丰富的科学研究资源。一些国家已经从传统的捕获生物资源,转向经济价值更高的基因资源开发。比如,美国科学家已经对生活在南极冰冻海域的一种鱼类进行研究,发现了抗冻基因。
    据统计,截至2006底,各缔约国已经在南极建了82个科考站,其中常年站47个,夏季站35个,可容纳大约2500人开展科考活动,每年全球赴南极的科考队有三四十支之多。
    中国在南极是迟来者。20多年来,中国政府始终倡导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平利用南极。科考队员克服重重困难,在南极先后建立了长城站、中山站,实现了中国南极考察事业从无到有的跨越。不久前,昆仑站的建成不仅标志着中国从极地考察大国向极地考察强国迈出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关键一步,也是中国为人类探索南极奥秘作出的又一个重大贡献。
    但在复杂、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如何在南极条约体系许可范围内,加大对南极资源的利用,维护本国利益,仍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46个缔约国共同面临的考验。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