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血武姬天赋上单:第1级税率修改为3% 低收入人群受益更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5:32:52
第1级税率修改为3% 低收入人群受益更多IdPh

记者 厉征
本报讯  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据悉,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维持一审稿中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000元不变,同时根据公众的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以此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指出,草案将现行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有些常委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地方和部门对草案的规定表示赞成,有些建议再适当提高或者针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有些建议适当降低标准。经综合分析研究上述意见,考虑到草案的减除费用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进行测算基础上确定的,也考虑到这次减除费用标准的调整,要与已确定的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以及增加直接税比重等税制改革的要求相衔接,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建议维持草案这一条的规定。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予以解决。
据了解,草案将现行对工薪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对级距作了调整。其中,第1级税率为5%,其所对应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为不超过1500元。根据意见反馈,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测算,建议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洪虎表示,在常委会征求的各方面意见中,还有一部分是对草案规定以外的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有些意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抚养人口、教育、医疗等费用支出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抓紧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加快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考虑到这一改革目标已列入“十二五”规划,法律委员会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三是,有些意见提出,应当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税收信息收集管理,依法严格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各方面还对个人所得税法的其他条款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考虑到本次国务院提出的修正案主要是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及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的调整,对其他内容可以抓紧研究,适时全面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6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陈斯喜委员在发言中表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各方面反复研究,现在提出的修改草案是比较好的,可以使70%的较低收入人群受惠,符合关注民生、缩小贫富差距的修法目的。郑功成委员表示, 赞成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维持3000元不变,同时将第1级税率由5%降到3%,这在当前是比较合适、合理的,既能进一步降低普通工薪阶层的税负,也能保持一定的税基。他同时认为,在调节社会分配收入的过程中,不能仅仅“盯着”工薪收入,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财产性收入及其对居民收入差距的非正常拉大效应,并采取包括税收在内的相应手段加以调节。 赞成将法律草案提请表决,希望尽快通过,因为老百姓期盼早通过、早实施,这有利于增强公众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