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8章 智慧文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01:02:20
第8章 智慧文学
圣经文体中,最不为人熟知的是智慧文学。旧约属于这一类的是约伯记、箴言和传道书。除此之外,我还要加上次经《便西拉智训》(The Book of Sirach)和《所罗门智训》(Wisdom of Solomon)。很少有人知道从这些作品中可以获得什么,更少人以这几卷书作讲道题材。或许有些信息出自其中,可是却常遭误用,以致所主张的生活形态几乎与世俗无异。原因出在主题上。传道人常将智慧定义为:「神所赐之知识的活用」。可是弗勒(Georg Fohrer)将它定义为「审慎、周全、经验丰富、满有能力的行动,以治理世事,掌握人生的各样问题和生命本身」(1971:476)。它的目标是恰当运用神所造的万物,并在他的眷顾之下享受今生。既然智慧文学经常处理生活中的实际事务,就很容易遭到误用,以为它们赞同以今世为中心的生活形态。
可是智慧文学的这一面对现代基督徒却十分宝贵,因为现代人在寻找的宗教,是可以运用在生活中的宗教。耶稣和初期教会都明白这一点,新约中含有许多智慧的话题(参下文)。所有古代宗教都必须处理日常生活的问题,因此也有一些智慧的教导。埃及和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地区都有智慧文学的传统,以色列人很可能取用了这些,又根据雅巍的神学加以重整。这些传统的中心,乃是「智慧人」的概念,不是离群索居之士,却是凭着神的引导和帮助,学习如何活在世上。智慧文学比任何文学都实际,因此它具有无限的价值。
智慧文学的特色
学者不断辩论,究竟智慧主要是对人生的看法(因此是神学思维),还是一种文学(请注意,启示文学也有类似的辩论)。我认为,首先当视智慧为一种生活方式,其次才视它为一种文体。根本来说,智慧文学是一种神学的思想模式,将神的「智慧」应用到实际生活事务中。这种态度产生了智慧格言,后来这些格言又被收集成册(如箴言或便西拉智训),还有一些则是探讨智慧这题目的书(约伯记、传道书)。下面我会谈到文体的问题。「对实际生活智慧的看法」(von Rad,Sheppard,Murphy)究竟如何定义,有何特色,是本段将讨论的主题。在能够恰当解析智慧格言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它们在以色列的生活与思想中有何功能。
1.实用的取向。智慧思想的基本特色,就是实用的取向。箴言和格言帮助年青人起步,能够立足于社会。前人的「智慧」在此传交给年轻人,使社会秩序等重大的事,可以承继不衰。所以,格言的收集以:合宜的礼仪和言语(箴二十九20:「你见言语急躁的人吗?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节制(二十五28:「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家庭关系(十1「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物质财富(十一4:「发怒的日子,赀财无益;惟有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但参照十22:「上主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以及其他主题,如,为何义人受苦(约伯记)、恶人昌盛(诗四十九,七十三)等。柯德纳(Kidner)列出箴言所讨论的题目如下:神和人、智慧、愚味人、懒惰人、朋友、言语、家庭、生与死(1964:31-56)。这些题目是最佳的证据,显出智慧文学的实用性。这些对今天基督徒生活的价值非常明显;圣经中很少有像这样可以直接应用于现代的题材。
不过这方面,费依和司陶特的强烈警告也值得聆听(1981:188)。他们注意到,智慧书卷有三种误用。第一,人们常会将格言断章取义,按字面作不当的应用。例如,箴言十章22节(神以财富来祝福人)被讲成,神要所有信徒都在物质上昌盛,但实际上,这句话是第十章中义人与恶人对比的一部分,必须要用其他经文来调和,就是贫穷在神的计划中有其地位(参十七5,十八23)。第二,许多基督徒没有将智慧文学中的名词赋予恰当的定义,如箴言十四章7节的愚昧人(「要远离愚昧人,因为你从他嘴里得不着知识。)。愚昧人是指不信神的异教徒,他们藐视神,只注重自己;这时并不是指没有受教育的人;我们也不能将神学立场不同的信徒当作「愚昧人」。第三,有人没有注意上下文,或经文的论点,而将圣经指认为错的事拿来应用。例如,约伯记十五章20-22节(「恶人一生之日……对脱离黑暗感到绝望」),常有人讲成是指不信者实际上很不快乐。但是,约伯否定了以利法的这段话(十七1-16),而日常的经验(以及加尔文的一般恩典教义)也证明,这句话并不正确。
在应用智慧的实际教导时,必须先用手边的解经工作,来确定经文原来的意思究竟为何,然后才能应用到现代的情境中。应用智慧之言不可漫不经心,不单要注意它们在讲什么,也要注意它们没有讲什么,否则便很危险。而若作者的原意正好可以直接用于今日的基督徒,就会产生非常宝贵的效益。这一部分圣经不单应当更多宣讲,而且在传讲其他经文时,也应当更常用智慧格言作为辅助经文,来支持其应用。
2.对神的倚靠。对神的倚靠是智慧文学的另一个重点。过去学者常说,这个文体原来是俗世的,等到晚期才具宗教色彩。但是,今天很少有人对美索不达米亚人或埃及人持这种观点(参下文),更遑论对希伯来人了。摩根(D.F.Morgan)说:「有人主张,以色列的智慧--无论是以智慧文学或非智慧文学流传给我们--都以雅巍为中心;现有的证据完全支持这观点」(1981:145)。人生的各种变化与奥秘,使得智慧人承认自己的有限,并倚靠神,因为他是真智慧的源头。箴言九章10节(比较二5)证实了这点:「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神掌管一切(箴十六4、9,十九21;伯三十八-四十二),是全能(伯三十八31-33;所罗门智训六7,八3)、全知(箴十五3,二十一2),是造物主(箴十四31;伯二十八23-27,三十八4-14)和审判者(箴十五11,十六2)。
克兰绍(J.L.Crenshaw)注意到宗教层面的三方面(1976:24-25)。虽然他相信这些是「神学化」的几个阶段,我却喜欢视它们为智慧思想的平行成分。第一,智慧将日常经验与圣约的中心性相连。既然独有雅巍能赏善罚恶,忠心的人必须将人生的各方面,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宗教,都放在他的眷顾之下。第二,神的同在超越先知、献祭,或祭司的范畴。神的同在也可在神子民的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神的智慧住在他们当中。第三,智慧特别与妥拉认同。克兰绍认为,这是晚期的发展,主要出现于西拉子耶稣(译注:次经传道经的作者)的作品中,不过与妥拉的关系可以从好几处看出来,如箴言三章l-12节和四章4-5节,「诫命」和智慧的关联。简言之,妥拉和智慧的关联很早就有基础,不过后来才有明确的表达。
我还要加上智慧的第四个特色,就是将智慧拟人化,视为神本身的延伸,一方面有如「匠人」,站在神身边,帮神造万物(箴八29-30),另一方面又像一位女教师,在城门口邀请学生来向她学习(箴一20-21,八1-36),并像一位女主人,邀请人来赴她的宴席(九l-12)。智慧与淫荡的妇人(二16-19,七6-27)和愚昧(九13-18)的女主人成对比。
智慧的核心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观念:「敬畏耶和华」,在约伯记一章1节,二十八章28节,和箴言三章7节,八章13节,十六章6节,都与伦理教导「远离恶事」相连。这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倪尔(P.S.Nel)曾探讨以色列和其智慧文学中,伦理(「敬畏」指与神的关系当视为优先)和宗教礼仪(「敬畏」指顺服妥拉和宗教仪式)的结合(1982:97-101)。「敬畏耶和华」是能得到真智慧的范畴或环境。所以,智慧并不是指得着头脑的知识,而是活出伦理的观念。它来自「听」从神,并顺服他的教训(箴一5、8,二2)。另一方面,它也积极反对邪恶。「恶人」与智慧人相反(伯二十七 13-23;诗一l-6;箴一20-33),最后必然自取灭亡(箴五23,十21)。邪恶好似荡妇,引诱愚昧人走向死亡(箴二16,五1-14,九13-18)。智慧人既避免行恶,也反对邪恶(箴十四16,十六6)。我们又可看到。在谈论宗教取向时,一定会谈及实际的道德表现。这两者就像手和手套一样。
3.间接的权威。过去许多人认为,智慧文学缺乏权威,而其中的说法或是来自传统,或是因具实用价值而被纳入。这个观点如今已经大为修正,主要是由于发现,智慧思想大半出于敬拜雅巍之人的看法。不过,雅巍之名从来不是智慧传统的来源(与预言不同),我们也找不到先知所用的鲜明公式,如:「上主如此说」。所以,在智慧文学中,只是假定有神的权威在,却没有明文说出。有人主张,权威是透过家庭或教育系统表明。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智慧发展的过程中(参下文),家庭和学校虽然可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从来没有一处提及它们是这运动背后的力量。
倪尔注意到,每一则智慧教诲的权威,都来自其内部,尤其是来自其中的动机子句(1982:90-92),这个看法更接近事实。这些格言之内「自显的真理」要求人顺服。所以可以说,以上所提到的三方面(神、传统、经验),在智慧格言的宣扬中,所扮演的角色为非直接的权威。例如,箴言第二章要求读者听从智慧,而主要的动机为:神是智慧的源头(6-8节)、智慧能使心灵愉悦(10-11节)、恶人(「淫妇」;参12-17节)会灭亡(18-19节),而义人会承受地土(21-22节)。在一切的背后是神,但文中以实用的利益来强调,并期待读者随时都听从这些训诲。
4.创造的神学。旧约智慧思想的基本要素,是强调创造(参Zimmerli1976:175-99和Hermisson 1978:118-34)。这与埃及的智慧文学相当类似,都注重生活的「规律」。当然,这是约伯记中神义论的核心。其中的论点为:神造世界是以他看为好的方式造的,人类不能质疑神所安排的规律。不仅约伯记如此,所有智慧文学都在这题目上发挥。人类必须在宇宙中站在合宜的地位上,找到为他们所定的生活方式,作最佳的运用。既然神造了「能看的眼、能听的耳」(箴二十12),人就要用这些感官,来活在神安排的规律中。
我们要注意这个神学的两方面。第一,报应的原则掌控全地。创造宇宙的神依然在掌权;义人和恶人所行的一切,最后都要向他负责。既然神是世界的掌管者,又是审判者,他就会赏善罚恶,如箴言十一章21节所说:「你要明白:恶人必不会不受刑罚,而义人必能得自由」(亦参箴十27,十二21,十三25)。当然,一般人的经验常会向这一点发出挑战,而作者必须处理恶人发达的问题。他们的办法是宣称,这种现象只是幻象,神的审判必然临到,届时就会显出恶人的愚昧来(诗七十三 8-20、 27)。死亡--就是人人均会遭遇的--会显明他们所谓的荣华迅速消逝的本质(诗四十九14-20)。所以,智慧人必定要寻找神的旨意,且要顺服(箴十六1-3)。
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创造神学的第二方面,即:为神的公义辩护。克兰绍注意到约伯记和传道书中,创造神学和神义论结合在一起(1976:28-32)。这两卷书都在处理智慧神学中的难题,就是罪恶和无辜之人受苦的问题。这两卷书都提供了相同的答案:我们无法参透神的规律。神的公义超越人软弱的智慧,我们的责任是等候他的回答。我们不应当自认有权判断神创造规律的好坏[Crenshaw称之「提坦精神」(Titamnism)],而应当谦卑来顺服神伟大的智慧。
智慧文学的形式
这类文学之内,又可细分出几种次文体,各有其特征和辨识的准则。我们要清楚了解这些特色,才能对智慧之言作出正确的解释。
1.格言。智慧文学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是格言(希伯来文mashal),可以定义为:一则简短的普世性真理,以便于记忆的方式写成。前面曾提到,圣经中的格言不止在箴言中(如创十9;撒上二十四14)。格言的说法有很多种,以下所提的几种文体在旧约中被称为mesahallim,如:寓言(结十七1-10)、警语(传九17-十20)、俗语(耶二十三28)、讲论(民二十三7、18)或比拟(撒下十11)。所谓格言又可分几种,例如:教导(箴二十二17-二十四22)、智慧短语或言论(九l-6)、训诲或禁令(八24-31、33)、劝勉或资询(二十二28)、数目字格言(六16-19)、同义(二十二22-27)或反义(十一l-31)格言,以及事实或经验之谈(十七27)。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将过多的内容读进格言中。它们的本质便是一般性的说法,用意为给予建议,而非设定神工作的呆板法则。赫伯特说,古代的智慧文字「是要强调个人的成功与幸福」,而「先知则是要强调全国和全民的宗教生活」(LaSor,Hubbard,Bush 1982:545)。例如,箴言十六章3节说:「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这句话似乎应许我们可以得到无限的丰富,但是费依和司陶特指出,这不可能包括所有献给神、却粗制滥造的计划:「匆促的婚姻、草率的业务决定、欠妥的职业抉择--这些都献给神,但是结果却会一团糟」(1982:198)。正如约书亚记一章8节或诗篇一篇3节,「成功」或「发达」的意义,必须首先从神的旨意来了解,其次才从物质方面来看。在神眼中的成功,或许和世界的标准完全相反。诠释者必须认出这些话语所属文体的本质,再透过圣经中类似的推理来作应用,也就是:要配合圣经其他能补充这段真理的教训,一起来看。
2.谚语。虽然谚语包括格言(参Murphy 1982:4-5),我却将格言分开讨论,因为它们是智慧文学中最基本的一环。谚语在形式上还没有发展到固定的地步,也不像格言一样,具放诸普世皆准的「地位」。谚语常在地方上流传,与当地人生活的某种方式有关(如创三十五17;撒上四20),且具教导的目的。墨菲(Murphy)注意到两种类型。第一,经验的谚语,描述实际的情况,但是有待澄清;是观察,而非固定的规则。例如,箴言十一章24节(「有施散的,却更增添;有吝惜过度的,反致穷乏」),这并不是劝勉,只是说出事实。箴言十七章28节所讲的(「愚昧人若闭口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闭口不说,也可算为聪明」),有时成立,但不能算是一般性的原则。第二,教导性的谚语,这并非一般性,而是要开导人建立某种价值观,例如箴言十四章31节:「欺压贫寒的,是辱没造他的主;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神。」这句话明显期待某种行为;这类谚语接近格言,因为在文字上比较精炼。
这些谚语常收录在一般性的讲论或对某件事的教导之中。箴言第一至九章尤其如此,其中广泛讲论智慧人和愚昧人以及义与恶的对比。智慧诗篇和传道书也属于这一类。这些教导常以一段有力的话作结语,蔡尔兹称之为「评估式总结」(1967:129-36)。他特别举出以赛亚书十四章26-27节,十七章14节下和二十八章29节,又认为诗篇四十九篇 13节;约伯记五章27节,八章13节,十八章21节,二十章29节,二十七章13;传道书四章8节;箴言一章19节和六章29节是类似的智慧之言。箴言一章19节是讲论恶人之路(10-18节)的总结:「凡贪恋不义之财的,结局都是如此;凡得着它的,它就夺去他们的性命。」
3.谜语。纯粹的谜语只出现在士师记十四章10-18节(参孙给非利士人的谜语,论蜜和狮子)。这当然本身不是智慧文学,但是古代近东常用谜语,以致许多学者提议,数目字格言的背后为谜语的形式,如箴言六章16-19节(上主所恨恶的六样东西),三十章15-31节(15-17节,四样不知足的东西;18-20节,四样不能明白的事;21-23节,四样使地震动的事;24-28节,四样有智慧的小物;29-31节,四样步行威武的动物)。
4.劝勉。倪尔指出,劝勉是另一种基本的智慧文字(1982)。在一般的模式中,劝勉的句子之后为一动机子句,告诉听众,他们为何需要听从命令,正如箴言九章9节的平行话语:
劝勉 动机
教导智慧人 他就越发有智慧
指示义人 他就增长学问
劝勉可能是正面的(命令),也可能是负面的(禁令,如箴二十二24-25),而两处的动机子句都说明了这些动作会产生的实际后果。整段话的目的,显然是要说服听者,听从这教训的人便有智慧。有时,动机子句或许没有说出(箴二十18),或许只是暗示(箴二十四 17-18,二十五21-22),但无论如何,命令的意思总是要听者回应和顺服。
5.寓言。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智慧文字中有很多寓言,但旧约里面较明确的只有两处:箴言五章15-23节一连串有关淫乱的邪恶与婚姻之祝福的象征说法,以及传道书十二章l-7节论老年与死亡的长篇隐喻。在高度象征性用语的经文中(参本书第七章),确定意象的意思、判断背后的实体,是很重要的。传道书十二章l-7节很难了解;例如,第5节,是否「杏树」指白发、「蚱蜢」指老年人脆弱的四肢,还是它们为相当字面化的意象,描写生命的冗长?无论如何,第5-6节总是一幅年长者要过世的图画。
6.赞美诗与祷词。赞美诗和祷词在古代智慧文学中随处可见(参Crenshaw 1974:47-53)。这不仅指智慧诗篇,在许多智慧书中的诗歌部分也常出现(伯五9-16,九5-12,十二13-25,二十六5-14,二十八;箴八;便西拉智训二十四 l-22;所罗门智训六12-20,七22-八21,十一21-十二22)。智慧赞美诗的两个主题为:智慧的荣耀,及感谢神为造物主与救赎主。智慧让我们能参与神的创造能力,经历他的拯救。智慧的祷词是依据所罗门(在献殿时,王上八23-53)、以斯拉(拉九6-15)和但以理(但九4-19)的散文式祷词而来。它发展成熟的形式,只出现在非正典的文学中(如便西拉智训二十二 27-二十三 6,三十六 l-17,五十一 l-12;所罗门智训九l-18)。
7.对话。约伯记中虽有几种形式(如哀歌、法庭戏剧、认罪),但主要的次文体乃是对话。本书的架构为约伯、他的朋友,和神之间一连串的对话。克兰绍将这种形式和「假想言论」相连,即将反对者的思想以修辞方式列出,并加以驳斥。这方法亦用于箴言一章 11-14、22-23节,五章12-14节,七章14-20节,八章4-36节和所罗门智训二章l-20节,五章3-13节。
8.自剖。自剖是自传式的文字,用圣徒所经历到的困难作别人的榜样。传道书便是明显的例子;其中讲述所罗门坦白承认,在面对神的同在,和俗世虚空世界的意义时,他经历的挣扎。第一章12节至二章26节是最清楚的例子,按埃及类似的文字看来,这可以称为「王的自剖」,因为它说到作王之人常过着何等虚空的日子。有时约伯将他的心倾倒在他的朋友和神面前(二十九-三十一,四十4-5,四十二l-6)。最后,箴言四章3-9节(从幼年起,所罗门就受到教导,要寻求智慧)和二十四章30-34节(对懒惰之危险的心得)也可列为自剖。每一个例子都是用圣徒个人的经验,来强化整个论证的真实。
9.智慧目录。智慧目录(onomastica)是由冯拉德(von Rad)的书开始倡议的(1955:267-77)。他显示,约伯记第三十八章中,神所提一连串的问题,与埃及的智慧文字--阿门尼莫普的欧挪马斯提肯(Onomasticon of Amenemope)--类似。这两者都列举诸神在宇宙中的创造之工。冯拉德否认这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关系,这是正确的;他主张,这种文体在两种文化中都很普遍。他发现诗篇第一四八篇与便西拉智训第四十三章也类似。克兰绍又加上约伯记第二十八章,三十六章27-37、40-41节;诗篇第一O四篇,以及其他次经的类似之处(1974:258-29)。这些都从创造延伸到其他方面,如心理,甚至商场(便西拉智训二十八 24-二十九 11),或智慧人的标准课程(所罗门智训七 17-20)。
1O.福颂。福颂经常出现,带有独特的神学语气。最出名的是诗篇一篇1节:「有福之人,就是不从恶人的计谋」,最具宗教意味的是诗篇一一二篇1节:「有福之人是敬畏耶和华的人」,以及箴言二十八章14节:「有福之人是常存敬畏的人」(亦参传十17;箴三 13,八32-34,十四21,十六20,二十7,二十八14,十九18)。这些都比较一般性,带有动机声明的意味,应许人会有幸福、顺利的日子,并有神的赐福。
新约中的智慧文学
现在有一种潮流,将新约的许多内容都视为「智慧文字」,以耶稣为「智慧教师」,并将整卷书(如希伯来书或雅各书)都归为智慧文学。当然,若说耶稣主要是教导智慧性传统,就未免太过分,但是其中亦有一部分真理。智慧文字的定义为伦理教导或金科玉律,彰显神应当是日常生活的中心,那么,新约的许多教导都符合这一点。登山宝训的好些方面(如对比的讲论,太五21-48),以及对圣洁行为的强调,与犹太人的智慧相仿。罗马书第十二章,雅各书第一至三章的实际生活劝勉,希伯来书的警诫部分(三12-19,四11-13,六l-12)、社会规范(弗五22-六9;彼前二11-三7)、恶事与善事的清单(加五 19-23;西三5-17),都带有智慧文字的色彩。此外,哥林多前书第一至三章讲论世上的智慧和神的智慧成对比的问题(十字架是神智慧的杰作),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是类似智慧文字的真爱之颂。新约智慧文学也像诗歌一样,与旧约的智慧文学相仿,释经的原则也相同。
释经原则
我们已经看过,智慧文学有时很难解释和应用。今天最常见的释经错误,就是将经文断章取义。若诠释者没有从整本圣经来看某个问题,注意到明显的澄清之言,就会误将一般性的话变成绝对的命令。例如,许多人以为,箴言一章8节(「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指教」;参六20)是训勉小孩凡事听从父母,若父母的教导或命令有错,也只交托给神来纠正。有人说,若父母要孩子不去教会,或不参加教会的活动,孩子必须听从。但这就超过了经文的原意,又忽略了许多劝勉父母尽本分的格言(如箴四l-9,二十二6)。这讲法也没有顾到门徒的榜样(徒四 19,五29),当公会命令他们放弃作基督徒的责任时,他们说:「顺从神,不顺人,是应当的。」可笑的是,凡主张绝对顺服父母的人,却从来不会告诉孩子说,若父母教导人文主义或性开放,他们也要听从;其实这些比喻主要不是讲命令,而是讲教导!由于在解释上会有这类的问题,我们便要注意基本的释经原则。
1.注意智慧文字的形式。是格言,还是较长的教导谚语?是否为寓言?若是对话或假想的言论,它所说的是正确的观点,还是不正确的说法?我在前面提过,每种次文体在解释上都有自己的规则,所以若要了解,必须先分辨是哪种类型。例如,箴言十五章25节说:「上主必拆毁骄傲人的家,却要立定寡妇的地界」,读者必须留意这句话背后是隐喻。若按照字面来解释,就会错误。「这是一则简短的比喻,圣灵要讲的不只是「家」与「寡妇」,而是一个通则,即:神至终必会纠正今世的错误,使骄傲人蒙羞,偿还为义受苦的人(参太五3、4)」(Fee and Stuart l981:200)。
2.探究上下文是否重要。箴言第一至九章和三十至三十一章都是冗长的讲论形式,上下文很重要。而其余部分则主要为格言集,上下文较不重要。我对箴言第十至二十九章的解释,主要会依据每一句格言的平行句(两行互相解释)以及类似的格言,一起来解释。虽然上下文常很重要,把不同的格言按主题收聚起来,然后注意类似说法的相互影响,会很有帮助(Kidner的箴言注释,是很好的例子)。
最常被误用的一句箴言,可能就是「不忍用杖打儿子的,就是宠坏他」(箴十三34);解释这句话时,这一点非常重要。第一,「宠坏」不太正确;这一节应当译为:「不忍用杖打儿子的,就是恨他。」第二,上下文补充了澄清的话:「但疼爱儿子的,用心管教。」这不是要人严厉的鞭打孩子,好像近日一些教派的主张;事实上正相反。它要人用小心、温和的刑罚。第三,这是第十至二十九章中,上下文很重要的地方;这段话是置于全为积极面的第十三章中,智慧之子听从父亲的教训(十三1)。全章整个重点是在义路上。所以,当一个人要「按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弗六4)来养育儿女时,体罚只是正面管教模式中的一部分而已。
在解释约伯记和传道书时,上下文也很重要。前面已经谈过约伯记,现在要讲传道书。整卷书直到结论为止,乃是一番长篇大论,有时似乎迂回曲折,而要点便是人生的虚空、无意义(参一2,十二8的「虚空」,多数人将它解释为「无意义」或「徒劳无获」)。
在一些关键之处,这段讨论零星出现一些较正面的说法,但是死亡的阴影使传道者几乎否定敬虔生活的价值(参二 15,三 19,五16,八14)。有些人看出积极观点的暗示,作者也没有否认神的同在和权能,或幸福生活的美好。可是,所罗门是以完全世俗化的观点来写生活。他劝人要尽情享受生命(五 11-15,八 15,十一 8-10,十二 l-8),就是这个角度的典范;他又补充说,死亡会将一切的价值全都除灭(参二16,九5-10,十一8)。事实上,乍看之下,其中对人生的看法好似患了精神分裂,作者一会儿肯定敬畏神、倚靠神的重要,一会儿又阐扬悲观的享乐主义。
但是其实不必如此解释。要诀在尾声(十二9-14),这段话是用第三人称写的,作为本书其余部分的「神学评论」(Sheppard1977:182-89)。这卷书的结尾为:「敬畏神,谨守他的诚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十二13)。从第13节看来,这卷书的写作目的与罗马书第七至八章相仿,就是要显示,离开神的生活何等空虚,而敬畏神的生活才有智慧。我们必须从整卷书来看其中消极的经文,尤其是参照其中积极的话,以及尾声的结论。用传道书讲道,可以举今日社会潮流来评析(如Henry Fairlie,The Seven Deadly Sins Today,或Christopher Lasch,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传出一连串与今日息息相关的信息。
3.判断是否用到夸张法。许多说辞特意将一项真理夸大,或一般化,我们必须察验出来。例如,箴言三章9-10节主张:「你要以财物……尊荣耶和华,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有人可能会以这段话作保证,认为基督徒的农人或商人会在今世的财货上大发利市。
但是下面一节却立刻要人「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而第二十三章4-5节说:「不要劳碌求富……,钱财只经得起一看,转瞬就不见了。」前面的经文只是说,凡献上给神的,神都会回报。费依和司陶特指出,这类格言不是「从神而来的法律保障」,也没有绝对会成就的意思(1981:198-99)。这些乃是一般性的金玉良言,用夸大的词汇来讲一则带应许的诚命。
智慧之言的写作,是为了便于记忆,因此常十分精简,注重修辞技巧,不重准确性。「箴言是要灌输能记住的知识,而不是要传讲评论家才欣赏的哲学」(Fee and Stuart 1981:201)。读者必须越过表层结构,来探究其中蕴藏的深层真理。例如,箴言二十二章26-27节似乎否定用贷款的方式购屋:「不要击掌应承,或为债作保;如果你无力偿还,连你睡觉的床也会被夺去。」但是,以色列人当中常有借债和以物易物的事;由此可见,这里不应当按字面解释。这个格言乃是要我们小心,避免举债,因为这样作可能会让人丧失一切。
4.不清楚的经文,在应用到今天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超越文化的因素。智慧之言大半与古代的习俗有关,现代人并不了解。我们必须将这些话语中不变的原则抽取出来,重新应用到目前的情况中。当然,所有智慧经文都需要这样作,其实,整本圣经亦需如此(参本书第十五章)。不过,既然古代的「智慧」具实用性,它就与那早已不存在的文化紧密相连;我们在处理这些题材、加以应用的时候,要分外谨慎。
例如,箴言十一章1节(「诡诈的天平为上主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当时是用天平来衡量货品的价值,而今天就是要人诚实作生意。同样,箴言二十五章24节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这话是讲圣经时代平顶的屋顶,家人常在那里吃饭。我们今天会说:「宁可住到阁楼去。」箴言二十六章8节说:「将尊荣给愚昧人,好像人把石子包在机弦里」,这是指用弹弓作武器,意思是说,这种尊荣会像石头一样被抛出去。我们可以翻译为:「尊荣愚昧人,就像将子弹装在枪里;眨眼就不见了。」重要的是要选类似的情境,使得深层的真理能表达出来。
附录:智慧教导的历史
智慧文学是如何发展成一种运动的,没有人知道。马其顿人、苏默人、亚喀得人的公文中有许多类似箴言或伦理教导的作品,要帮助人过成功的生活。这些形式在亚述人和巴比伦人中间进一步发展,出现大量的作品。
墨菲指出,马其顿的智慧文学比希伯来的作品更多样化,用到格言、民间故事、谜语、对话、戒律、小故事、寓言等等形式(1981:9)。苏默人和巴比伦人有一群专业的文士或智慧人,他们收集谚语,并抄写、改编。而箴言和智慧建言,以及约伯记和巴比伦神义论之间,都有类似之处。不过,究竟它们之间相互的影响为何,尚有争议。然而,这些地方都有「智慧人」,或教导智慧的教师,倒已是不争的事实。耶利米书十八章18节(参撒上十四27)将他们与祭司和先知并列,视为以色列社会中的领导人物,他们的功能显然是王室的参谋与官员。后来他们又兼具文士的角色。在整个古代世界中,这类教师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道德影响。马其顿的智慧文学与神只关系密切,但其教师却非宗教人士,而他们所关注的,也是很实用的事。惟独在以色列中,智慧文学的主要目标是在讨神喜悦(箴三7),而不是在社会上作个成功的人。
埃及的智慧传统久远且兴盛。其中的主要概念为maat,「秩序J或「真理」,即与神命定的万物「秩序」和谐相处的必要之事。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就是它并不注重个人的经验,而是强调完全顺服诸神的法则。埃及人发展出一个术语,来称呼追随正路的智慧人--「静寂人」,就是完全能自制的人,因全然顺服maat而不至过放纵的生活。相反的,「纵欲人」则任性而活,没有「秩序」。学者最初以为,埃及的智慧文学全是俗世的,不具宗教成分,因为大半教训完全为实用性,教导年青人如何在世上生活。但是,近年来的研究已经断然显示,其背后有宗教的前提(参Wurthwein 1976:116-20)。不过,这种maat或秩序,并不是经由启示赐下,乃是透过传统而来,经过教师的讨论,将它作实际的应用。凡顺服的人,必在今生得成功,来生获奖赏。
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智慧文学对以色列有多少影响,辩论甚烈。古时的民族不断交流(军事、政治、贸易),影响自不能避免。所罗门时期尤其如此;所罗门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许多地方娶妻,他的宫中充斥了国外的影响。然而,若以为以色列本身没有这类传统,只是完全借自邻国异教,就错了。近日的研究提出了证据,证实以色列的智慧文学在所罗门之前就有,他乃是渊源已久的智慧教师传统中最杰出的一位(撒上二十四14显示,「智慧文学」至少在立国之初就已经存在)。
此外,以色列和邻国的文学纵使有相似之处,但是重点的差异仍然很大。例如,以色列并没有用「静寂人」的术语,在强调顺服雅巍之外,也注重个人的经验(这两者其实是一起并用,才使人有智慧)。在古代世界中,智慧文学在各地似乎都是独立的发展,主题虽有重叠,但是全没有整套借用的现象。不过,有时候其他地区的传统的确有影响,例如,箴言二十二章 17节至工十四章22节,背后乃是埃及的色彩;另外,神衡量人心、公义是宝座的根基、荣誉的花冠等,也与它类似(Crenshaw 1975:7)。亦有一些证据显示,希伯来人自认属于国际智慧文学运动的一部分,例如,他们承认埃及和其他国家的「智慧人」(创四十一8;王下四30;赛十九11-15)。许多人认为,示巴女王考验所罗门的谜语(王上十)与他享智慧教师之盛誉有关。耶利米书十八章18节将智慧人与祭司和先知并列,都是以色列人的领袖(参Sheppard 1988:1076-77)。
在立国之前,智慧文学的起源可能为古代近东家族中的智慧文学。虽然这种起源的说法是一种推测,并没有经过证明,但是古代以色列的教育过程,基本上有赖于父教子,其次则为支派或家族的教导,使孩子成为能挑起责任的成年人。这个过程主要教导的内容为妥拉,但是也包括生活的实际层面。家庭与支派的权威架构,在列祖与摩西时代很明显,成为实用智慧发展的重要来源。许多学者将这一点过分发挥,甚至以为在最早的时期,妥拉和智慧文学是等量齐观的(参Morgan 1981:39-41);不过有一些因素的确暗示,家庭和支派是智慧传统的出处。当然,这并不意味在早期它就是十分兴盛的运动。然而,埃及人和犹太人的箴言中,都用到「父-子」的隐喻,而所有古代近东智慧文学内,家庭都是中心;这些现象可以支持这个论点。
有人认为,以色列的学校亦是智慧教导的地点,但这个看法不容易证实。它有几个问题,例如,以色列在那么早的时候是否有学校制度。最有力的论点是历史的相似,就是埃及人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教育制度。然而,很少人主张在立国之前就可以应用这一点。这个问题和前面所谈的家庭或支派智慧文学相似;所有的答案都出于推测,没有直接的证明。以学校为中心(如果学校存在的话),将智慧文学以权威的方式传授下去,似乎是很合理的,就和透过家庭一样;而「谚语的高度文学品质」也指向「出于某种文士阶级,至少经过这类擅常用字或思想之人的润饰」(Murphy1981:8)。不过,我们最多只能猜想,早期可能有这种学校制度,而从所罗门以后,在圣殿和宫廷中或许也有这类教育时段(参Crenshaw 1974:228-29)。这些都是可能性,却无法更进一步证实。我同意舒帕德(G.T.Sheppard)的见解,即,我们手头的资料倾向于某种公开式的教导,可是或许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学校制度。教育主要是在家中进行,偶而有些智慧人被安排来「指教百姓」(代下十七7-9;传十二9)。最早的记录,是主前第二世纪班塞拉的「学校」(Ben Sira,参便西拉智训五十一23)。在此之前,会堂可能是希伯来人教育的中心。
有一个重要的题目,是智慧文学对早期非智慧文学--如历史书--可能的影响。主要的困难是对这类谚语评估的标准。舒帕德说:「今日对智慧文学影响的研究,缺乏历史的资料和掌控的因素」(1980:12),在形式和功能的关系方面尤然。谚语可能具格言的形式,可是仍不具智慧说法的功能。出埃及记二十三章8节是最著名的例子(比较箴十六19):「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这句话有格言的形式,但若假定它算智慧之言,就是猜测了,因为它的上下文是律法,并不是一般的智慧文学。
历史书中有许多格言(如创十9;士八21,十五16;撒上十六7,二十四13),可是这些不能自动算为早期的智慧文学。今天大部分人同意,格言是最基本的智慧文学形态,但是它本身是一种次文体,也可以用于许多不同的传统中。克兰绍想要以一种方法来作整理(1969:129-42)。他首先将智慧思想分类:家庭智慧、法律智慧(如以上出二十三8可能的基础)、宫廷智慧、文士与教导智慧。不过,他的文章其余部分批评别人的方法,却没有充分发展出正面的精确标准。时下的各种方法论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循环论证(将某种智慧功能读回可能的智慧形式中),另一是未能确认「共同的语言库存」(如箴言)可能跨越文体的界线(参Crenshaw 1975:9-10)。这两点在释经学上的重要性,不只限于智慧文学,因为这是所有文体的判断上最容易出现的错误。
从几项特色可以判断一段文字是否为智慧说法。最基本的模式,就是前面所提的格言。其他的特色如:拟人化(将「智慧」视为活人)、反义对称(两条路或两种力量的强烈对比,如:智慧与愚昧)、世物的隐喻(如箴九13-18以诱人的淫妇比拟愚昧人的道路),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教导是否具实用性。最后一点也有功能意味;事实上,这两方面(形式和功能)要一起来看,才能辨认某句话是否确实为智慧的说法。
大体而言,以上格言式的说法可能是萌芽的智慧文学,不过许多是地方性的俗语(如撒上十丑2:「此后有句俗语说:『扫罗也列在先知中么?』」,或创十9:「所以俗语说:『像宁录,在上主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而不是智慧说法。但士师记八章21节(「人如何,力量也是如何」)和撒母耳记上二十四章13节(「古人有句俗语说:『恶事出于恶人』」)都有智慧说法的形式和功用,可以作为早期传统的证据。
总结而言,我们同意倪尔的看法,即:以色列很早就有智慧文学,可是直到立国之后,它才成为固定的传统(1982:l-2)。不可能再有别的情况;因为以色列在早期尚集中全力在求生存,没有时间发展这种智慧的运动。
就释经而言,有两方面值得留意。第一,最近有一种风潮,想在新旧约的每一卷书内都找出智慧的主题,但其标准甚是可疑,结果亦不可靠。这种尝试要很谨慎,也要严加评析。第二,古代世界中,智慧文学的确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们应当对这片文学沃土给予更大的关注。智慧运动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可能起步非常早,但是直到大卫(请注意前面提过的智慧诗篇)和所罗门,才进入最辉煌的时期。
圣经文体中,最不为人熟知的是智慧文学。旧约属于这一类的是约伯记、箴言和传道书。除此之外,我还要加上次经《便西拉智训》(The Book of Sirach)和《所罗门智训》(Wisdom of Solomon)。很少有人知道从这些作品中可以获得什么,更少人以这几卷书作讲道题材。或许有些信息出自其中,可是却常遭误用,以致所主张的生活形态几乎与世俗无异。原因出在主题上。传道人常将智慧定义为:「神所赐之知识的活用」。可是弗勒(Georg Fohrer)将它定义为「审慎、周全、经验丰富、满有能力的行动,以治理世事,掌握人生的各样问题和生命本身」(1971:476)。它的目标是恰当运用神所造的万物,并在他的眷顾之下享受今生。既然智慧文学经常处理生活中的实际事务,就很容易遭到误用,以为它们赞同以今世为中心的生活形态。
可是智慧文学的这一面对现代基督徒却十分宝贵,因为现代人在寻找的宗教,是可以运用在生活中的宗教。耶稣和初期教会都明白这一点,新约中含有许多智慧的话题(参下文)。所有古代宗教都必须处理日常生活的问题,因此也有一些智慧的教导。埃及和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地区都有智慧文学的传统,以色列人很可能取用了这些,又根据雅巍的神学加以重整。这些传统的中心,乃是「智慧人」的概念,不是离群索居之士,却是凭着神的引导和帮助,学习如何活在世上。智慧文学比任何文学都实际,因此它具有无限的价值。
智慧文学的特色
学者不断辩论,究竟智慧主要是对人生的看法(因此是神学思维),还是一种文学(请注意,启示文学也有类似的辩论)。我认为,首先当视智慧为一种生活方式,其次才视它为一种文体。根本来说,智慧文学是一种神学的思想模式,将神的「智慧」应用到实际生活事务中。这种态度产生了智慧格言,后来这些格言又被收集成册(如箴言或便西拉智训),还有一些则是探讨智慧这题目的书(约伯记、传道书)。下面我会谈到文体的问题。「对实际生活智慧的看法」(von Rad,Sheppard,Murphy)究竟如何定义,有何特色,是本段将讨论的主题。在能够恰当解析智慧格言之前,我们必须先了解它们在以色列的生活与思想中有何功能。
1.实用的取向。智慧思想的基本特色,就是实用的取向。箴言和格言帮助年青人起步,能够立足于社会。前人的「智慧」在此传交给年轻人,使社会秩序等重大的事,可以承继不衰。所以,格言的收集以:合宜的礼仪和言语(箴二十九20:「你见言语急躁的人吗?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节制(二十五28:「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家庭关系(十1「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叫母亲担忧」)、物质财富(十一4:「发怒的日子,赀财无益;惟有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但参照十22:「上主所赐的福使人富足,并不加上忧虑」),以及其他主题,如,为何义人受苦(约伯记)、恶人昌盛(诗四十九,七十三)等。柯德纳(Kidner)列出箴言所讨论的题目如下:神和人、智慧、愚味人、懒惰人、朋友、言语、家庭、生与死(1964:31-56)。这些题目是最佳的证据,显出智慧文学的实用性。这些对今天基督徒生活的价值非常明显;圣经中很少有像这样可以直接应用于现代的题材。
不过这方面,费依和司陶特的强烈警告也值得聆听(1981:188)。他们注意到,智慧书卷有三种误用。第一,人们常会将格言断章取义,按字面作不当的应用。例如,箴言十章22节(神以财富来祝福人)被讲成,神要所有信徒都在物质上昌盛,但实际上,这句话是第十章中义人与恶人对比的一部分,必须要用其他经文来调和,就是贫穷在神的计划中有其地位(参十七5,十八23)。第二,许多基督徒没有将智慧文学中的名词赋予恰当的定义,如箴言十四章7节的愚昧人(「要远离愚昧人,因为你从他嘴里得不着知识。)。愚昧人是指不信神的异教徒,他们藐视神,只注重自己;这时并不是指没有受教育的人;我们也不能将神学立场不同的信徒当作「愚昧人」。第三,有人没有注意上下文,或经文的论点,而将圣经指认为错的事拿来应用。例如,约伯记十五章20-22节(「恶人一生之日……对脱离黑暗感到绝望」),常有人讲成是指不信者实际上很不快乐。但是,约伯否定了以利法的这段话(十七1-16),而日常的经验(以及加尔文的一般恩典教义)也证明,这句话并不正确。
在应用智慧的实际教导时,必须先用手边的解经工作,来确定经文原来的意思究竟为何,然后才能应用到现代的情境中。应用智慧之言不可漫不经心,不单要注意它们在讲什么,也要注意它们没有讲什么,否则便很危险。而若作者的原意正好可以直接用于今日的基督徒,就会产生非常宝贵的效益。这一部分圣经不单应当更多宣讲,而且在传讲其他经文时,也应当更常用智慧格言作为辅助经文,来支持其应用。
2.对神的倚靠。对神的倚靠是智慧文学的另一个重点。过去学者常说,这个文体原来是俗世的,等到晚期才具宗教色彩。但是,今天很少有人对美索不达米亚人或埃及人持这种观点(参下文),更遑论对希伯来人了。摩根(D.F.Morgan)说:「有人主张,以色列的智慧--无论是以智慧文学或非智慧文学流传给我们--都以雅巍为中心;现有的证据完全支持这观点」(1981:145)。人生的各种变化与奥秘,使得智慧人承认自己的有限,并倚靠神,因为他是真智慧的源头。箴言九章10节(比较二5)证实了这点:「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神掌管一切(箴十六4、9,十九21;伯三十八-四十二),是全能(伯三十八31-33;所罗门智训六7,八3)、全知(箴十五3,二十一2),是造物主(箴十四31;伯二十八23-27,三十八4-14)和审判者(箴十五11,十六2)。
克兰绍(J.L.Crenshaw)注意到宗教层面的三方面(1976:24-25)。虽然他相信这些是「神学化」的几个阶段,我却喜欢视它们为智慧思想的平行成分。第一,智慧将日常经验与圣约的中心性相连。既然独有雅巍能赏善罚恶,忠心的人必须将人生的各方面,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宗教,都放在他的眷顾之下。第二,神的同在超越先知、献祭,或祭司的范畴。神的同在也可在神子民的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神的智慧住在他们当中。第三,智慧特别与妥拉认同。克兰绍认为,这是晚期的发展,主要出现于西拉子耶稣(译注:次经传道经的作者)的作品中,不过与妥拉的关系可以从好几处看出来,如箴言三章l-12节和四章4-5节,「诫命」和智慧的关联。简言之,妥拉和智慧的关联很早就有基础,不过后来才有明确的表达。
我还要加上智慧的第四个特色,就是将智慧拟人化,视为神本身的延伸,一方面有如「匠人」,站在神身边,帮神造万物(箴八29-30),另一方面又像一位女教师,在城门口邀请学生来向她学习(箴一20-21,八1-36),并像一位女主人,邀请人来赴她的宴席(九l-12)。智慧与淫荡的妇人(二16-19,七6-27)和愚昧(九13-18)的女主人成对比。
智慧的核心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观念:「敬畏耶和华」,在约伯记一章1节,二十八章28节,和箴言三章7节,八章13节,十六章6节,都与伦理教导「远离恶事」相连。这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倪尔(P.S.Nel)曾探讨以色列和其智慧文学中,伦理(「敬畏」指与神的关系当视为优先)和宗教礼仪(「敬畏」指顺服妥拉和宗教仪式)的结合(1982:97-101)。「敬畏耶和华」是能得到真智慧的范畴或环境。所以,智慧并不是指得着头脑的知识,而是活出伦理的观念。它来自「听」从神,并顺服他的教训(箴一5、8,二2)。另一方面,它也积极反对邪恶。「恶人」与智慧人相反(伯二十七 13-23;诗一l-6;箴一20-33),最后必然自取灭亡(箴五23,十21)。邪恶好似荡妇,引诱愚昧人走向死亡(箴二16,五1-14,九13-18)。智慧人既避免行恶,也反对邪恶(箴十四16,十六6)。我们又可看到。在谈论宗教取向时,一定会谈及实际的道德表现。这两者就像手和手套一样。
3.间接的权威。过去许多人认为,智慧文学缺乏权威,而其中的说法或是来自传统,或是因具实用价值而被纳入。这个观点如今已经大为修正,主要是由于发现,智慧思想大半出于敬拜雅巍之人的看法。不过,雅巍之名从来不是智慧传统的来源(与预言不同),我们也找不到先知所用的鲜明公式,如:「上主如此说」。所以,在智慧文学中,只是假定有神的权威在,却没有明文说出。有人主张,权威是透过家庭或教育系统表明。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智慧发展的过程中(参下文),家庭和学校虽然可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从来没有一处提及它们是这运动背后的力量。
倪尔注意到,每一则智慧教诲的权威,都来自其内部,尤其是来自其中的动机子句(1982:90-92),这个看法更接近事实。这些格言之内「自显的真理」要求人顺服。所以可以说,以上所提到的三方面(神、传统、经验),在智慧格言的宣扬中,所扮演的角色为非直接的权威。例如,箴言第二章要求读者听从智慧,而主要的动机为:神是智慧的源头(6-8节)、智慧能使心灵愉悦(10-11节)、恶人(「淫妇」;参12-17节)会灭亡(18-19节),而义人会承受地土(21-22节)。在一切的背后是神,但文中以实用的利益来强调,并期待读者随时都听从这些训诲。
4.创造的神学。旧约智慧思想的基本要素,是强调创造(参Zimmerli1976:175-99和Hermisson 1978:118-34)。这与埃及的智慧文学相当类似,都注重生活的「规律」。当然,这是约伯记中神义论的核心。其中的论点为:神造世界是以他看为好的方式造的,人类不能质疑神所安排的规律。不仅约伯记如此,所有智慧文学都在这题目上发挥。人类必须在宇宙中站在合宜的地位上,找到为他们所定的生活方式,作最佳的运用。既然神造了「能看的眼、能听的耳」(箴二十12),人就要用这些感官,来活在神安排的规律中。
我们要注意这个神学的两方面。第一,报应的原则掌控全地。创造宇宙的神依然在掌权;义人和恶人所行的一切,最后都要向他负责。既然神是世界的掌管者,又是审判者,他就会赏善罚恶,如箴言十一章21节所说:「你要明白:恶人必不会不受刑罚,而义人必能得自由」(亦参箴十27,十二21,十三25)。当然,一般人的经验常会向这一点发出挑战,而作者必须处理恶人发达的问题。他们的办法是宣称,这种现象只是幻象,神的审判必然临到,届时就会显出恶人的愚昧来(诗七十三 8-20、 27)。死亡--就是人人均会遭遇的--会显明他们所谓的荣华迅速消逝的本质(诗四十九14-20)。所以,智慧人必定要寻找神的旨意,且要顺服(箴十六1-3)。
与此密切相关的,是创造神学的第二方面,即:为神的公义辩护。克兰绍注意到约伯记和传道书中,创造神学和神义论结合在一起(1976:28-32)。这两卷书都在处理智慧神学中的难题,就是罪恶和无辜之人受苦的问题。这两卷书都提供了相同的答案:我们无法参透神的规律。神的公义超越人软弱的智慧,我们的责任是等候他的回答。我们不应当自认有权判断神创造规律的好坏[Crenshaw称之「提坦精神」(Titamnism)],而应当谦卑来顺服神伟大的智慧。
智慧文学的形式
这类文学之内,又可细分出几种次文体,各有其特征和辨识的准则。我们要清楚了解这些特色,才能对智慧之言作出正确的解释。
1.格言。智慧文学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是格言(希伯来文mashal),可以定义为:一则简短的普世性真理,以便于记忆的方式写成。前面曾提到,圣经中的格言不止在箴言中(如创十9;撒上二十四14)。格言的说法有很多种,以下所提的几种文体在旧约中被称为mesahallim,如:寓言(结十七1-10)、警语(传九17-十20)、俗语(耶二十三28)、讲论(民二十三7、18)或比拟(撒下十11)。所谓格言又可分几种,例如:教导(箴二十二17-二十四22)、智慧短语或言论(九l-6)、训诲或禁令(八24-31、33)、劝勉或资询(二十二28)、数目字格言(六16-19)、同义(二十二22-27)或反义(十一l-31)格言,以及事实或经验之谈(十七27)。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将过多的内容读进格言中。它们的本质便是一般性的说法,用意为给予建议,而非设定神工作的呆板法则。赫伯特说,古代的智慧文字「是要强调个人的成功与幸福」,而「先知则是要强调全国和全民的宗教生活」(LaSor,Hubbard,Bush 1982:545)。例如,箴言十六章3节说:「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这句话似乎应许我们可以得到无限的丰富,但是费依和司陶特指出,这不可能包括所有献给神、却粗制滥造的计划:「匆促的婚姻、草率的业务决定、欠妥的职业抉择--这些都献给神,但是结果却会一团糟」(1982:198)。正如约书亚记一章8节或诗篇一篇3节,「成功」或「发达」的意义,必须首先从神的旨意来了解,其次才从物质方面来看。在神眼中的成功,或许和世界的标准完全相反。诠释者必须认出这些话语所属文体的本质,再透过圣经中类似的推理来作应用,也就是:要配合圣经其他能补充这段真理的教训,一起来看。
2.谚语。虽然谚语包括格言(参Murphy 1982:4-5),我却将格言分开讨论,因为它们是智慧文学中最基本的一环。谚语在形式上还没有发展到固定的地步,也不像格言一样,具放诸普世皆准的「地位」。谚语常在地方上流传,与当地人生活的某种方式有关(如创三十五17;撒上四20),且具教导的目的。墨菲(Murphy)注意到两种类型。第一,经验的谚语,描述实际的情况,但是有待澄清;是观察,而非固定的规则。例如,箴言十一章24节(「有施散的,却更增添;有吝惜过度的,反致穷乏」),这并不是劝勉,只是说出事实。箴言十七章28节所讲的(「愚昧人若闭口不言,也可算为智慧,闭口不说,也可算为聪明」),有时成立,但不能算是一般性的原则。第二,教导性的谚语,这并非一般性,而是要开导人建立某种价值观,例如箴言十四章31节:「欺压贫寒的,是辱没造他的主;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神。」这句话明显期待某种行为;这类谚语接近格言,因为在文字上比较精炼。
这些谚语常收录在一般性的讲论或对某件事的教导之中。箴言第一至九章尤其如此,其中广泛讲论智慧人和愚昧人以及义与恶的对比。智慧诗篇和传道书也属于这一类。这些教导常以一段有力的话作结语,蔡尔兹称之为「评估式总结」(1967:129-36)。他特别举出以赛亚书十四章26-27节,十七章14节下和二十八章29节,又认为诗篇四十九篇 13节;约伯记五章27节,八章13节,十八章21节,二十章29节,二十七章13;传道书四章8节;箴言一章19节和六章29节是类似的智慧之言。箴言一章19节是讲论恶人之路(10-18节)的总结:「凡贪恋不义之财的,结局都是如此;凡得着它的,它就夺去他们的性命。」
3.谜语。纯粹的谜语只出现在士师记十四章10-18节(参孙给非利士人的谜语,论蜜和狮子)。这当然本身不是智慧文学,但是古代近东常用谜语,以致许多学者提议,数目字格言的背后为谜语的形式,如箴言六章16-19节(上主所恨恶的六样东西),三十章15-31节(15-17节,四样不知足的东西;18-20节,四样不能明白的事;21-23节,四样使地震动的事;24-28节,四样有智慧的小物;29-31节,四样步行威武的动物)。
4.劝勉。倪尔指出,劝勉是另一种基本的智慧文字(1982)。在一般的模式中,劝勉的句子之后为一动机子句,告诉听众,他们为何需要听从命令,正如箴言九章9节的平行话语:
劝勉 动机
教导智慧人 他就越发有智慧
指示义人 他就增长学问
劝勉可能是正面的(命令),也可能是负面的(禁令,如箴二十二24-25),而两处的动机子句都说明了这些动作会产生的实际后果。整段话的目的,显然是要说服听者,听从这教训的人便有智慧。有时,动机子句或许没有说出(箴二十18),或许只是暗示(箴二十四 17-18,二十五21-22),但无论如何,命令的意思总是要听者回应和顺服。
5.寓言。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的智慧文字中有很多寓言,但旧约里面较明确的只有两处:箴言五章15-23节一连串有关淫乱的邪恶与婚姻之祝福的象征说法,以及传道书十二章l-7节论老年与死亡的长篇隐喻。在高度象征性用语的经文中(参本书第七章),确定意象的意思、判断背后的实体,是很重要的。传道书十二章l-7节很难了解;例如,第5节,是否「杏树」指白发、「蚱蜢」指老年人脆弱的四肢,还是它们为相当字面化的意象,描写生命的冗长?无论如何,第5-6节总是一幅年长者要过世的图画。
6.赞美诗与祷词。赞美诗和祷词在古代智慧文学中随处可见(参Crenshaw 1974:47-53)。这不仅指智慧诗篇,在许多智慧书中的诗歌部分也常出现(伯五9-16,九5-12,十二13-25,二十六5-14,二十八;箴八;便西拉智训二十四 l-22;所罗门智训六12-20,七22-八21,十一21-十二22)。智慧赞美诗的两个主题为:智慧的荣耀,及感谢神为造物主与救赎主。智慧让我们能参与神的创造能力,经历他的拯救。智慧的祷词是依据所罗门(在献殿时,王上八23-53)、以斯拉(拉九6-15)和但以理(但九4-19)的散文式祷词而来。它发展成熟的形式,只出现在非正典的文学中(如便西拉智训二十二 27-二十三 6,三十六 l-17,五十一 l-12;所罗门智训九l-18)。
7.对话。约伯记中虽有几种形式(如哀歌、法庭戏剧、认罪),但主要的次文体乃是对话。本书的架构为约伯、他的朋友,和神之间一连串的对话。克兰绍将这种形式和「假想言论」相连,即将反对者的思想以修辞方式列出,并加以驳斥。这方法亦用于箴言一章 11-14、22-23节,五章12-14节,七章14-20节,八章4-36节和所罗门智训二章l-20节,五章3-13节。
8.自剖。自剖是自传式的文字,用圣徒所经历到的困难作别人的榜样。传道书便是明显的例子;其中讲述所罗门坦白承认,在面对神的同在,和俗世虚空世界的意义时,他经历的挣扎。第一章12节至二章26节是最清楚的例子,按埃及类似的文字看来,这可以称为「王的自剖」,因为它说到作王之人常过着何等虚空的日子。有时约伯将他的心倾倒在他的朋友和神面前(二十九-三十一,四十4-5,四十二l-6)。最后,箴言四章3-9节(从幼年起,所罗门就受到教导,要寻求智慧)和二十四章30-34节(对懒惰之危险的心得)也可列为自剖。每一个例子都是用圣徒个人的经验,来强化整个论证的真实。
9.智慧目录。智慧目录(onomastica)是由冯拉德(von Rad)的书开始倡议的(1955:267-77)。他显示,约伯记第三十八章中,神所提一连串的问题,与埃及的智慧文字--阿门尼莫普的欧挪马斯提肯(Onomasticon of Amenemope)--类似。这两者都列举诸神在宇宙中的创造之工。冯拉德否认这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关系,这是正确的;他主张,这种文体在两种文化中都很普遍。他发现诗篇第一四八篇与便西拉智训第四十三章也类似。克兰绍又加上约伯记第二十八章,三十六章27-37、40-41节;诗篇第一O四篇,以及其他次经的类似之处(1974:258-29)。这些都从创造延伸到其他方面,如心理,甚至商场(便西拉智训二十八 24-二十九 11),或智慧人的标准课程(所罗门智训七 17-20)。
1O.福颂。福颂经常出现,带有独特的神学语气。最出名的是诗篇一篇1节:「有福之人,就是不从恶人的计谋」,最具宗教意味的是诗篇一一二篇1节:「有福之人是敬畏耶和华的人」,以及箴言二十八章14节:「有福之人是常存敬畏的人」(亦参传十17;箴三 13,八32-34,十四21,十六20,二十7,二十八14,十九18)。这些都比较一般性,带有动机声明的意味,应许人会有幸福、顺利的日子,并有神的赐福。
新约中的智慧文学
现在有一种潮流,将新约的许多内容都视为「智慧文字」,以耶稣为「智慧教师」,并将整卷书(如希伯来书或雅各书)都归为智慧文学。当然,若说耶稣主要是教导智慧性传统,就未免太过分,但是其中亦有一部分真理。智慧文字的定义为伦理教导或金科玉律,彰显神应当是日常生活的中心,那么,新约的许多教导都符合这一点。登山宝训的好些方面(如对比的讲论,太五21-48),以及对圣洁行为的强调,与犹太人的智慧相仿。罗马书第十二章,雅各书第一至三章的实际生活劝勉,希伯来书的警诫部分(三12-19,四11-13,六l-12)、社会规范(弗五22-六9;彼前二11-三7)、恶事与善事的清单(加五 19-23;西三5-17),都带有智慧文字的色彩。此外,哥林多前书第一至三章讲论世上的智慧和神的智慧成对比的问题(十字架是神智慧的杰作),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是类似智慧文字的真爱之颂。新约智慧文学也像诗歌一样,与旧约的智慧文学相仿,释经的原则也相同。
释经原则
我们已经看过,智慧文学有时很难解释和应用。今天最常见的释经错误,就是将经文断章取义。若诠释者没有从整本圣经来看某个问题,注意到明显的澄清之言,就会误将一般性的话变成绝对的命令。例如,许多人以为,箴言一章8节(「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指教」;参六20)是训勉小孩凡事听从父母,若父母的教导或命令有错,也只交托给神来纠正。有人说,若父母要孩子不去教会,或不参加教会的活动,孩子必须听从。但这就超过了经文的原意,又忽略了许多劝勉父母尽本分的格言(如箴四l-9,二十二6)。这讲法也没有顾到门徒的榜样(徒四 19,五29),当公会命令他们放弃作基督徒的责任时,他们说:「顺从神,不顺人,是应当的。」可笑的是,凡主张绝对顺服父母的人,却从来不会告诉孩子说,若父母教导人文主义或性开放,他们也要听从;其实这些比喻主要不是讲命令,而是讲教导!由于在解释上会有这类的问题,我们便要注意基本的释经原则。
1.注意智慧文字的形式。是格言,还是较长的教导谚语?是否为寓言?若是对话或假想的言论,它所说的是正确的观点,还是不正确的说法?我在前面提过,每种次文体在解释上都有自己的规则,所以若要了解,必须先分辨是哪种类型。例如,箴言十五章25节说:「上主必拆毁骄傲人的家,却要立定寡妇的地界」,读者必须留意这句话背后是隐喻。若按照字面来解释,就会错误。「这是一则简短的比喻,圣灵要讲的不只是「家」与「寡妇」,而是一个通则,即:神至终必会纠正今世的错误,使骄傲人蒙羞,偿还为义受苦的人(参太五3、4)」(Fee and Stuart l981:200)。
2.探究上下文是否重要。箴言第一至九章和三十至三十一章都是冗长的讲论形式,上下文很重要。而其余部分则主要为格言集,上下文较不重要。我对箴言第十至二十九章的解释,主要会依据每一句格言的平行句(两行互相解释)以及类似的格言,一起来解释。虽然上下文常很重要,把不同的格言按主题收聚起来,然后注意类似说法的相互影响,会很有帮助(Kidner的箴言注释,是很好的例子)。
最常被误用的一句箴言,可能就是「不忍用杖打儿子的,就是宠坏他」(箴十三34);解释这句话时,这一点非常重要。第一,「宠坏」不太正确;这一节应当译为:「不忍用杖打儿子的,就是恨他。」第二,上下文补充了澄清的话:「但疼爱儿子的,用心管教。」这不是要人严厉的鞭打孩子,好像近日一些教派的主张;事实上正相反。它要人用小心、温和的刑罚。第三,这是第十至二十九章中,上下文很重要的地方;这段话是置于全为积极面的第十三章中,智慧之子听从父亲的教训(十三1)。全章整个重点是在义路上。所以,当一个人要「按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弗六4)来养育儿女时,体罚只是正面管教模式中的一部分而已。
在解释约伯记和传道书时,上下文也很重要。前面已经谈过约伯记,现在要讲传道书。整卷书直到结论为止,乃是一番长篇大论,有时似乎迂回曲折,而要点便是人生的虚空、无意义(参一2,十二8的「虚空」,多数人将它解释为「无意义」或「徒劳无获」)。
在一些关键之处,这段讨论零星出现一些较正面的说法,但是死亡的阴影使传道者几乎否定敬虔生活的价值(参二 15,三 19,五16,八14)。有些人看出积极观点的暗示,作者也没有否认神的同在和权能,或幸福生活的美好。可是,所罗门是以完全世俗化的观点来写生活。他劝人要尽情享受生命(五 11-15,八 15,十一 8-10,十二 l-8),就是这个角度的典范;他又补充说,死亡会将一切的价值全都除灭(参二16,九5-10,十一8)。事实上,乍看之下,其中对人生的看法好似患了精神分裂,作者一会儿肯定敬畏神、倚靠神的重要,一会儿又阐扬悲观的享乐主义。
但是其实不必如此解释。要诀在尾声(十二9-14),这段话是用第三人称写的,作为本书其余部分的「神学评论」(Sheppard1977:182-89)。这卷书的结尾为:「敬畏神,谨守他的诚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十二13)。从第13节看来,这卷书的写作目的与罗马书第七至八章相仿,就是要显示,离开神的生活何等空虚,而敬畏神的生活才有智慧。我们必须从整卷书来看其中消极的经文,尤其是参照其中积极的话,以及尾声的结论。用传道书讲道,可以举今日社会潮流来评析(如Henry Fairlie,The Seven Deadly Sins Today,或Christopher Lasch,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传出一连串与今日息息相关的信息。
3.判断是否用到夸张法。许多说辞特意将一项真理夸大,或一般化,我们必须察验出来。例如,箴言三章9-10节主张:「你要以财物……尊荣耶和华,这样,你的仓房必充满有余。」有人可能会以这段话作保证,认为基督徒的农人或商人会在今世的财货上大发利市。
但是下面一节却立刻要人「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而第二十三章4-5节说:「不要劳碌求富……,钱财只经得起一看,转瞬就不见了。」前面的经文只是说,凡献上给神的,神都会回报。费依和司陶特指出,这类格言不是「从神而来的法律保障」,也没有绝对会成就的意思(1981:198-99)。这些乃是一般性的金玉良言,用夸大的词汇来讲一则带应许的诚命。
智慧之言的写作,是为了便于记忆,因此常十分精简,注重修辞技巧,不重准确性。「箴言是要灌输能记住的知识,而不是要传讲评论家才欣赏的哲学」(Fee and Stuart 1981:201)。读者必须越过表层结构,来探究其中蕴藏的深层真理。例如,箴言二十二章26-27节似乎否定用贷款的方式购屋:「不要击掌应承,或为债作保;如果你无力偿还,连你睡觉的床也会被夺去。」但是,以色列人当中常有借债和以物易物的事;由此可见,这里不应当按字面解释。这个格言乃是要我们小心,避免举债,因为这样作可能会让人丧失一切。
4.不清楚的经文,在应用到今天类似的情况时,一定要超越文化的因素。智慧之言大半与古代的习俗有关,现代人并不了解。我们必须将这些话语中不变的原则抽取出来,重新应用到目前的情况中。当然,所有智慧经文都需要这样作,其实,整本圣经亦需如此(参本书第十五章)。不过,既然古代的「智慧」具实用性,它就与那早已不存在的文化紧密相连;我们在处理这些题材、加以应用的时候,要分外谨慎。
例如,箴言十一章1节(「诡诈的天平为上主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当时是用天平来衡量货品的价值,而今天就是要人诚实作生意。同样,箴言二十五章24节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这话是讲圣经时代平顶的屋顶,家人常在那里吃饭。我们今天会说:「宁可住到阁楼去。」箴言二十六章8节说:「将尊荣给愚昧人,好像人把石子包在机弦里」,这是指用弹弓作武器,意思是说,这种尊荣会像石头一样被抛出去。我们可以翻译为:「尊荣愚昧人,就像将子弹装在枪里;眨眼就不见了。」重要的是要选类似的情境,使得深层的真理能表达出来。
附录:智慧教导的历史
智慧文学是如何发展成一种运动的,没有人知道。马其顿人、苏默人、亚喀得人的公文中有许多类似箴言或伦理教导的作品,要帮助人过成功的生活。这些形式在亚述人和巴比伦人中间进一步发展,出现大量的作品。
墨菲指出,马其顿的智慧文学比希伯来的作品更多样化,用到格言、民间故事、谜语、对话、戒律、小故事、寓言等等形式(1981:9)。苏默人和巴比伦人有一群专业的文士或智慧人,他们收集谚语,并抄写、改编。而箴言和智慧建言,以及约伯记和巴比伦神义论之间,都有类似之处。不过,究竟它们之间相互的影响为何,尚有争议。然而,这些地方都有「智慧人」,或教导智慧的教师,倒已是不争的事实。耶利米书十八章18节(参撒上十四27)将他们与祭司和先知并列,视为以色列社会中的领导人物,他们的功能显然是王室的参谋与官员。后来他们又兼具文士的角色。在整个古代世界中,这类教师对社会产生了重要的道德影响。马其顿的智慧文学与神只关系密切,但其教师却非宗教人士,而他们所关注的,也是很实用的事。惟独在以色列中,智慧文学的主要目标是在讨神喜悦(箴三7),而不是在社会上作个成功的人。
埃及的智慧传统久远且兴盛。其中的主要概念为maat,「秩序J或「真理」,即与神命定的万物「秩序」和谐相处的必要之事。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就是它并不注重个人的经验,而是强调完全顺服诸神的法则。埃及人发展出一个术语,来称呼追随正路的智慧人--「静寂人」,就是完全能自制的人,因全然顺服maat而不至过放纵的生活。相反的,「纵欲人」则任性而活,没有「秩序」。学者最初以为,埃及的智慧文学全是俗世的,不具宗教成分,因为大半教训完全为实用性,教导年青人如何在世上生活。但是,近年来的研究已经断然显示,其背后有宗教的前提(参Wurthwein 1976:116-20)。不过,这种maat或秩序,并不是经由启示赐下,乃是透过传统而来,经过教师的讨论,将它作实际的应用。凡顺服的人,必在今生得成功,来生获奖赏。
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智慧文学对以色列有多少影响,辩论甚烈。古时的民族不断交流(军事、政治、贸易),影响自不能避免。所罗门时期尤其如此;所罗门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许多地方娶妻,他的宫中充斥了国外的影响。然而,若以为以色列本身没有这类传统,只是完全借自邻国异教,就错了。近日的研究提出了证据,证实以色列的智慧文学在所罗门之前就有,他乃是渊源已久的智慧教师传统中最杰出的一位(撒上二十四14显示,「智慧文学」至少在立国之初就已经存在)。
此外,以色列和邻国的文学纵使有相似之处,但是重点的差异仍然很大。例如,以色列并没有用「静寂人」的术语,在强调顺服雅巍之外,也注重个人的经验(这两者其实是一起并用,才使人有智慧)。在古代世界中,智慧文学在各地似乎都是独立的发展,主题虽有重叠,但是全没有整套借用的现象。不过,有时候其他地区的传统的确有影响,例如,箴言二十二章 17节至工十四章22节,背后乃是埃及的色彩;另外,神衡量人心、公义是宝座的根基、荣誉的花冠等,也与它类似(Crenshaw 1975:7)。亦有一些证据显示,希伯来人自认属于国际智慧文学运动的一部分,例如,他们承认埃及和其他国家的「智慧人」(创四十一8;王下四30;赛十九11-15)。许多人认为,示巴女王考验所罗门的谜语(王上十)与他享智慧教师之盛誉有关。耶利米书十八章18节将智慧人与祭司和先知并列,都是以色列人的领袖(参Sheppard 1988:1076-77)。
在立国之前,智慧文学的起源可能为古代近东家族中的智慧文学。虽然这种起源的说法是一种推测,并没有经过证明,但是古代以色列的教育过程,基本上有赖于父教子,其次则为支派或家族的教导,使孩子成为能挑起责任的成年人。这个过程主要教导的内容为妥拉,但是也包括生活的实际层面。家庭与支派的权威架构,在列祖与摩西时代很明显,成为实用智慧发展的重要来源。许多学者将这一点过分发挥,甚至以为在最早的时期,妥拉和智慧文学是等量齐观的(参Morgan 1981:39-41);不过有一些因素的确暗示,家庭和支派是智慧传统的出处。当然,这并不意味在早期它就是十分兴盛的运动。然而,埃及人和犹太人的箴言中,都用到「父-子」的隐喻,而所有古代近东智慧文学内,家庭都是中心;这些现象可以支持这个论点。
有人认为,以色列的学校亦是智慧教导的地点,但这个看法不容易证实。它有几个问题,例如,以色列在那么早的时候是否有学校制度。最有力的论点是历史的相似,就是埃及人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教育制度。然而,很少人主张在立国之前就可以应用这一点。这个问题和前面所谈的家庭或支派智慧文学相似;所有的答案都出于推测,没有直接的证明。以学校为中心(如果学校存在的话),将智慧文学以权威的方式传授下去,似乎是很合理的,就和透过家庭一样;而「谚语的高度文学品质」也指向「出于某种文士阶级,至少经过这类擅常用字或思想之人的润饰」(Murphy1981:8)。不过,我们最多只能猜想,早期可能有这种学校制度,而从所罗门以后,在圣殿和宫廷中或许也有这类教育时段(参Crenshaw 1974:228-29)。这些都是可能性,却无法更进一步证实。我同意舒帕德(G.T.Sheppard)的见解,即,我们手头的资料倾向于某种公开式的教导,可是或许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学校制度。教育主要是在家中进行,偶而有些智慧人被安排来「指教百姓」(代下十七7-9;传十二9)。最早的记录,是主前第二世纪班塞拉的「学校」(Ben Sira,参便西拉智训五十一23)。在此之前,会堂可能是希伯来人教育的中心。
有一个重要的题目,是智慧文学对早期非智慧文学--如历史书--可能的影响。主要的困难是对这类谚语评估的标准。舒帕德说:「今日对智慧文学影响的研究,缺乏历史的资料和掌控的因素」(1980:12),在形式和功能的关系方面尤然。谚语可能具格言的形式,可是仍不具智慧说法的功能。出埃及记二十三章8节是最著名的例子(比较箴十六19):「贿赂能叫明眼人变瞎了,又能颠倒义人的话。」这句话有格言的形式,但若假定它算智慧之言,就是猜测了,因为它的上下文是律法,并不是一般的智慧文学。
历史书中有许多格言(如创十9;士八21,十五16;撒上十六7,二十四13),可是这些不能自动算为早期的智慧文学。今天大部分人同意,格言是最基本的智慧文学形态,但是它本身是一种次文体,也可以用于许多不同的传统中。克兰绍想要以一种方法来作整理(1969:129-42)。他首先将智慧思想分类:家庭智慧、法律智慧(如以上出二十三8可能的基础)、宫廷智慧、文士与教导智慧。不过,他的文章其余部分批评别人的方法,却没有充分发展出正面的精确标准。时下的各种方法论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循环论证(将某种智慧功能读回可能的智慧形式中),另一是未能确认「共同的语言库存」(如箴言)可能跨越文体的界线(参Crenshaw 1975:9-10)。这两点在释经学上的重要性,不只限于智慧文学,因为这是所有文体的判断上最容易出现的错误。
从几项特色可以判断一段文字是否为智慧说法。最基本的模式,就是前面所提的格言。其他的特色如:拟人化(将「智慧」视为活人)、反义对称(两条路或两种力量的强烈对比,如:智慧与愚昧)、世物的隐喻(如箴九13-18以诱人的淫妇比拟愚昧人的道路),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教导是否具实用性。最后一点也有功能意味;事实上,这两方面(形式和功能)要一起来看,才能辨认某句话是否确实为智慧的说法。
大体而言,以上格言式的说法可能是萌芽的智慧文学,不过许多是地方性的俗语(如撒上十丑2:「此后有句俗语说:『扫罗也列在先知中么?』」,或创十9:「所以俗语说:『像宁录,在上主面前是个英勇的猎户』」),而不是智慧说法。但士师记八章21节(「人如何,力量也是如何」)和撒母耳记上二十四章13节(「古人有句俗语说:『恶事出于恶人』」)都有智慧说法的形式和功用,可以作为早期传统的证据。
总结而言,我们同意倪尔的看法,即:以色列很早就有智慧文学,可是直到立国之后,它才成为固定的传统(1982:l-2)。不可能再有别的情况;因为以色列在早期尚集中全力在求生存,没有时间发展这种智慧的运动。
就释经而言,有两方面值得留意。第一,最近有一种风潮,想在新旧约的每一卷书内都找出智慧的主题,但其标准甚是可疑,结果亦不可靠。这种尝试要很谨慎,也要严加评析。第二,古代世界中,智慧文学的确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们应当对这片文学沃土给予更大的关注。智慧运动在以色列的历史中可能起步非常早,但是直到大卫(请注意前面提过的智慧诗篇)和所罗门,才进入最辉煌的时期。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8章 智慧文学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10章 启示文学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6章 叙事体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7章 诗体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9章 预言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11章 比喻
第二部 文体分析 第12章 书信
第一部 文体分析 第1章 情境
黄帝内经 养生智慧 第二部
开智慧—《东方经》 第二部 道法自然
葫芦娃第二部
刘老根 第二部
《神探狄仁杰》第二部
活佛济公第二部
《魔戒》第二部
第二部 圣山
第二部:第0119章:结识(3293字)
电视连续剧:溏心风暴 第二部
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第二部
第二部:出色的见习生
中外智谋大全第二部
中国教会史--第二部--第二章 出使西方
中国教会史--第二部--第三章 罗马天主教东来
第二部 主为祂的跟随者祷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