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区文化建设十项工程责任分工方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8 21:42:03

请各镇、办,各有关单位对本草稿进行研读,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本月9日召开全区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会议时间时,将意见和建议书面交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全区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会议定于129日上午11时,在区政府三楼政协会议召开,请各镇、办,区直各有关单位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参加)

春江区文化建设十项工程责任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韶关市贯彻〈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加快推进我区文化事业发展,特制定以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实施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工程

  目标:全面提升全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培育现代人文精神,建设春江和谐文化和现代文明社会,树立新时期春江文化新形象。

  1、培育新时期春江人文精神。

  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

  在全社会开展弘扬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时代文化精神讨论活动;

  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创造”和“增强社会责任感、做现代文明公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负责人:周文杰;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新局、区教育局)

  2、建设文明和谐家园。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市下达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城乡文明创建活动。2014年全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覆盖面达到95%以上。

推进窗口服务行业创优工作,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到2014年文明窗口行业创建覆盖面达到100%。  

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每年集中举办一次创文志愿者宣传活动,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牵头单位:区创文办;负责人:周文杰;参与单位:区创文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

  3、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质。

  打响“一月一演、一周一活动”、流动舞台车等我区文化活动品牌;

  兴办一批具有春江特色的文化节庆活动;

  在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干部职工每周参加一次以上文化活动;

  引导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文化设施和场所,组织员工开展经常性文化活动;

  各类学校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在校生每周参加一次以上文化活动;

广泛开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活动。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体育局、区工业园管委会、各镇(街道))

  4、开展全民读书活动。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

  开展“书香机关”、“书香企业”、“书香家庭”创建活动,举办农民读书节;

   开展“千万少年快乐阅读”活动;

开展“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

实施科学知识普及工程。加快 “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和“党员书屋” 建设。

(牵头单位:区组织部;负责人:李岳;参与单位: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新局、区教育局、各镇(街道))

 二、实施人文社会科学提升工程

 目标:构建具有世界视野、春江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区社科研究水平和政策决策科学性。

继续加强与韶大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发挥专家学者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以人文生态文化为重点,加强对生态文化、客家文化、名人文化、红色文化、水上人家文化等特色文化的研究

每年确定10个选题组织社科界专家开展区情调研和重大专题研究; 健全区社科联机构。

(牵头单位:区委办;负责人:刘济;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新局、区教育局、区档案局、区史志办、韶关学院)

   三、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目标: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春江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1、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

完成各级文化场馆设施达标任务。到2013年,尚未建成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的要如期完成。到2015年,区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到2020年,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不断完善启明文化广场相关文化设施,兴建电子彩屏,加快推进城乡各类文化广场建设,加快对犁市公园、帽峰公园等城乡户外公共活动场所的改造建设,新建东河办、风采办二个中老年人活动场所,启动春江工业园(东莞产业园)外来工活动中心建设。  

抓好《意见》所规划的其他文化设施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总工会、区城管局、各镇(街道))

2、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2011年犁市镇建立起固定电影放映点,全区54个村全面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到2015年,实现20户以下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全覆盖,辖区至少有1座多功能厅数字电影院,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到2020年农家书屋基本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基本覆盖到每个行政村(社区)。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3、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到2015年,努力实现全区人均拥有1.2册以上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和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参观1个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目标:繁荣发展文学艺术,每年推出一批省内具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提高春江文化影响力

设立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扶持和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市场叫得响的文艺精品佳作。

推进文艺创作生产基地建设,大力扶持文艺机构、团体创作活动,壮大文艺创作力量,多出产品精品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五、实施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目标: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升我区文化产业经济比重和文化影响力

1、 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具有传统优势文化产业(娱乐休闲业、出版印刷业、艺术培训业等)升级转型。全力打造以文化旅游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力争5-10年内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李建华;参与单位:区发改局、区文新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2、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

 着力规划发展文化旅游业。

 着力打造“休闲旅游和户外运动基地” 

着力打造“十里春江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着力打造“五十平方公里旅游文化度假区”

着力打造“犁市龙舟文化节”项目

建设“百年东街”“历史文化长廊”

打造春江南路文化产品一条街。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李建华;参与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文新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有关镇(街道))

  3、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构筑市场交易平台,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和现代文化流通体系。大力发展广告、娱乐、印刷、发行、会展、中介服务、体育、网络制作、艺术品等大众性娱乐产业。发展工艺美术品拍卖等文化中介行业,规划建设若干个区域性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工艺美术品等交易市场。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李建华;参与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文新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工商局、有关镇(街道))

  六、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程

  目标:建立健全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合理开发利用体系,基本实现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

  1、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利用。

  加强以古村落保护;加强对九龄文化、客家文化、龙舟文化、水上人家等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研究

加快九龄祠石碑的挖掘和犁市当铺等一批历史文物的修缮和开发工作,力促省委粤北省委机关旧址及历史陈列馆相关设施达到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标准、“犁市当铺”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旅游局、有关镇(街道))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设文化遗产数据库管理系统;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培养后继人才;

  做好“舞春牛”等非物质遗产传承、申报工作,保护和传承好濒危和稀有民间文化艺术品种

(牵头单位:区文新局;负责人:黄海鹰;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旅游局、有关镇(街道))

  七、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

 目标:积极打造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文化交流合作品牌,提高春江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对网上热点问题、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的舆情监控和研判、引导。 

推进网络问政工作,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李建华;参与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各镇(街道))

2、加强文化交流平台建设。

组织策划文艺演出活动、学术研讨会、文化节等形式,推动不同地域、不同类别、不同形式的文化相互交流。

加强与中、省、市文化部门和有关文化机构的合作,组建以高校、企业、民间艺术团体为主体的文艺创作、人才培训、文化交流与研究基地。

支持各类协会发展和开展省内外文化交流,广泛借鉴和吸收优秀文化思想。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李建华;参与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文新局、各镇(街道))

  八、实施文化改革创新工程

  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文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

 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制定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具体政策;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完成转企的国有文化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

  加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

(牵头单位:区委办;负责人:刘济;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新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工商局)

  九、实施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

  目标:积极实施人才强文战略,把春江区打造成为韶关市最富有吸引力、竞争力和创造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推进“十百千”工程,把文化人才建设纳入区人才培训计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培养造就一批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文化人才;

  加大对宣传干部队伍轮训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化行政管理人才队伍。

积极引进高端文化人才。鼓励支持各类民间文化团体发展,评选民间文化技艺大师,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周文杰;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新局、各镇(街道))

  十、实施文化建设保障工程

  目标:构建推进文化快速发展的保障体系,出台扶持文化发展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区、镇(街道)二级要建立区加快文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研究制定文化强区建设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从2011年开始实行年度专项考评;

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强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

(牵头单位:区委办;负责人:刘济;参与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新局、区统计局)

  2、建立干部培训机制。

  区组织部门将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

区宣传文化部门每年举办基层宣传文化干部培训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周文杰;参与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新局)

  3、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文化事业发展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和财政发展逐步增加;

  从2011年起,全区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达到1%以上;

  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区财政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基层文化设施和重点文化工程,包括区、镇(街道)图书馆、文化馆三馆达标,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等项目达标镇(街道)给予补助;

区财政每年安排扶持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打造一批文艺精品佳作。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负责人:张玉花;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新局、各镇(街道))

  4、健全政策法规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各项文化经济政策;2010年底前,研究制定春江区文化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负责人:邱斌;参与单位:区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文新局、区法制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