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周从容:石城县政府政务公开
县林业局:
为巩固和发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我县成立了“石城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森林资源流转,资产评估、林权档案查询等业务,为林业产权交易提供有偿服务。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赣办字[2006]39号文件有关精神,参照兄弟县(市)做法,经研究,现将我县林业产权交易实行有偿服务收费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林权档案查询证明费:20元/宗次;
2、森林资源调查费:5元/亩;
3、森林资源评估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3%,1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0.5%,1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3%,1000万元以上0.05%(按差额定率累进分档计算)。
4、林业产权交易费: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5%,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000万元以上0.5%(按差额定率累进分档计算)。
5、木材检量费:木材5元/立方米;毛竹0.1元/根;
6、设计费:伐区作业设计:木材4元/立方米;毛竹0.06元/根;造林设计:4元/亩。
二、上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集体、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自愿委托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三、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如有违反,由物价检查部门按《价格法》从严查处。
四、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期满后应重新申报我局审批。执行期间,如上级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五、收文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