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馥春哪里有实体店:中国庆阳市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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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2011年2月25日)

李学宏
 

同志们: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本届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一、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全力落实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是以落实责任制为龙头,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了全市工作大局。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坚持抓领导、领导抓,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做到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考核追究“三到位”。年内,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4次研究、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市委书记张智全3次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市长周强亲自主持会议研究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的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县(区)、部门按照责任制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要求,督促落实责任制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责任制规定,对2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名领导干部实行了问责,有力地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就是抓生产力”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坚持对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跟进,严格监督,认真检查,确保了落实。先后组织开展扩大内需、灾后重建、民生工程建设等专项监督检查33次,检查项目611个,涉及资金83.3亿元,发现问题775个、整改691个,处理违规违纪人员6名。开展涉农部门、乡镇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和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设工程综合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2215个,整改问题2124个,建立完善管理制度79项。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坚决查处政策执行不到位、影响发展环境的投诉举报,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了发展,凝聚了人心,维护了党和政府形象。

  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上级转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和反馈,警示和教育了干部。2010年,全市共受理来信来访879(件)起,初核223起,信访了结142起,立案96起,结案105起(含上年遗留);给予党纪处分133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54人;政纪处分19人,撤职以上处分9人;双重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38人。对2008年以来的21起典型案例进行了认真剖析,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查处了我市招考安置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成绩“两次公示”问题,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员,平息了事态,维护了群众利益。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为21名被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60人次,对110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做到了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共排查项目956个,涉及问题项目498个,发现问题1383个,落实整改1273个,销号项目420个。开展 “上学难”、“看病贵”、“行路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基层落实整改措施36项。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出小金库111个,资金1527.5万元。清理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251家、市场中介组织50家,督促280家市场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评比达标和庆典活动12项。举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15期,接听热线电话495个,受理并解决群众投诉217件,问题回复率100%;在全市公安、农牧、交通、农行4个系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了全市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使一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机关作风有了改进,民声得到真诚回应,民生得到高度重视,群众的利益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社会和谐因素明显增多。

  五是深化源头治理工作,制度建设与创新取得一定进展。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权、管事为目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年内与省社科院联合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乡村财务管理等4个课题研究;完成各项制度“废、改、立”1062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96项,取消45项,调整实施主体2项。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4项监督制度,对130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会议费、招待费管理,公务用车配置、公款出国(境)、开业庆典等活动提出了规范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服务中心78个、村级民情接待室等便民机构430个,在1260个行政村推行了党务、村务公开。初步建立起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是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成了比较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规范从政行为、带头廉洁勤政”专项教育,近5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廉政准则》报纸答题活动;召开贯彻《廉政准则》专题民主生活会494(场)次,查找解决领导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1779条。摄制、播出廉政电教专题片29部;开展了财会人员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命名了一批市级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建成了一批乡镇廉政文化活动室、村级廉政书屋、农村廉政文化广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甘肃廉政网、庆阳市委网、庆阳门户网、《陇东报》、庆阳电视台等省内外媒体发表理论文章、新闻报道、消息2000多条,及时宣传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为反腐倡廉营造了良好的工作和舆论氛围。

  七是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执纪能力有所提升。在全市开展了以“勤廉执纪、勤俭办事,提升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着力从机关作风建设上加强、从工作程序上规范、从业务学习上强化,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全年举办培训班50多期,培训干部1300多人,选派14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省纪委组织的培训;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21名,提拔交流干部47名。认真贯彻中纪委9号、10号文件和省纪委23号文件精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衔接,落实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和县(区)纪委书记在班子中的排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人员编制等22个方面的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心指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县(区)、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参与。在此,我谨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常委会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之间的差距。这就是,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得还不够实,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为政不勤不廉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与民争利的现象仍然存在,克扣、截留、挪用、甚至贪污强农惠民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尤其是对一些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监督还不够到位,“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部门管理松懈、不正之风蔓延,干部作风漂浮、责任心不强,损害群众利益、损伤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屡禁不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制度漏洞仍然存在;开放开发和干事创业的环境还要继续优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保障条件还要不断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年的工作中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进行纠改,真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全市人民。

  二、关于2011年工作

  今年是我们党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我市建设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从我市实际出发,今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十一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认真抓好“三项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五项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证。

  工作思路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理念上实现“三个更加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努力处理好“四个关系”。即抓党风廉政建设要更加注重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突出抓责任主体、抓监督对象,努力把监督约束人、教育挽救人、关心爱护人结合起来;要更加注重运用科学的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最大程度地实现制度执行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努力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使纪检监察工作自觉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处理好责任与义务的关系,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种职责,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和义务;处理好防范与惩处的关系,形成阳光预防、阳光用权、阳光监督的制度体系,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处理好制度运行与队伍建设的关系,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强大合力,确保取得实际工作成效,进一步坚定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工作重点是:

  (一)强化三项监督检查,全力保证中央、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党纪政纪落实到位。一要强化对党纪政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和中央、省、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严禁公开发表同党中央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进一步强化行政监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对违纪党员、违纪干部进行查处和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理。二要强化对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启动实施,继续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强农惠民等方面和产业开发、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苗头性问题,着力解决执行政策打折扣、项目建设进展慢、资金利用率不高、工程质量不达标、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等问题。特别要紧紧围绕全市“政策落实年”活动和 “十大惠民工程”的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惠及到群众。三要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年内制订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商业贿赂、产权交易、城市规划管理、道路建设、招考录用、土地招拍挂等重点行业以及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等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督检查。总之,就是要通过强化三项监督检查,确保各级政令畅通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加大五项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要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监督与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与媒体监督相结合,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各项部署,不断强化和规范对各级“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和组织开好各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提高会议质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上半年选择5-8个重点岗位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试点工作,下半年全面推开。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对县(区)的巡视工作,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发现和查处各种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问题。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系统、单位“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督促“一把手”自觉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二要加大制度研究和监督执行力度。 组织开展“制度推进年”活动,自觉把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体现到制度建设的全过程。继续抓好现有制度的“废、改、立”,积极借鉴兄弟市州和我市近年来创造的好经验,不断完善真正管用的教育、制度、监督体系。特别是要瞄准关键部位,突破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推进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重大决策报告、信访举报、案件查处、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开放开发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带来的现实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有错必查、有责必问,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执行和维护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以表率作用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以问责的常态化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三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监督和支持,及时发现和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以及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商业贿赂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干扰破坏环境、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重大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上半年要在全市组织开展案件查办、案件质量、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四要加大纠风治乱力度。认真纠改部门和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治理教育、医疗卫生、公路 “三乱”和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建设亲民、便民、惠民、务实、高效的政风、行风。年内,市上将选择4个窗口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各县区至少也要开展4个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督促行业风气从根本上得到好转。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形式,增加节目次数,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及时督办、解决、反馈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五要加大改革力度。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司法等领域的改革,指导督促县区完成第五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稳步推行差额选拔领导干部等制度,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整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规违法问题,努力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

  (三)抓住群众当前最为关注的四个热点问题,坚决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非常鲜明地提出,在全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中,要把工作的重点和触角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从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看,近年来“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呈现蔓延趋势。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要认真回应和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刹住“群众身边的腐败”之风,切实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率,增强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一要狠抓中央和省上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杜绝严重超概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未验先用、分包转包、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突出问题。开展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治理,坚决纠正违规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变更规划、自行调整容积率、囤积抬价、非法融资等行为。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小金库”的清理,从体制、制度层面预防问题发生。深入开展庆典、论坛、研讨会等活动专项治理,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工作成果。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领导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经商办企业以及乱修乱建等问题治理。二要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认真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公款出国(境)旅游、铺张浪费、参与麻将赌博、超标准配备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占用廉租住房等问题。严格监督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对各自管理的干部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促使其清白做人,干净干事、按规矩办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决查处故意破坏干事创业环境的人和事,尽全力为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不出事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三要狠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县、乡、村三级和基层单位为主体,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村务公开,健全完善议事制度和干部行为规范。全面推广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村务监督、“四议两公开”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开展乡镇行政服务中心优质服务、“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活动。坚决查处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涉农资金发放、涉黑涉恶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畅通群众反映问题和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年内,市纪委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抽查审计50个左右的乡镇、学校、医院、城郊村、运管所等基层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查找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求改进的方法措施。各县(区)也要做好相应的安排部署,从严要求,抓好落实。四要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开始,市、县、乡、村四级自下而上进行换届。各县(区)特别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按照“五个严禁、17个不准”的规定,加强换届纪律教育、换届纪律监督、违纪行为查处、换届风气考核,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四)加强“红色廉政”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廉政文化是对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增强党员干部 “免疫力”的重要手段。要立足我市丰富而独具优势的红色廉政文化资源,大力推进“红色廉政”工程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精心策划,切实抓好以“红色廉政”为主题的廉政文化建设工程。全市今年重点要抓好“十个一”(即建设和命名一批红色廉政教育基地、编撰出版一批红色廉政文化教育书籍、建成一批红色廉政事迹展馆(厅),举办一次红色廉政文化征文、一次红色廉政书画展,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红色廉政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一次红色廉政文化理论研讨、开展一次红色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制作一部红色廉政文化教育专题片、组织省市主流媒体对我市红色廉政文化建设集中进行一次报道)工作落实 ,打造具有老区特色的红色廉政文化品牌,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价值取向,使有庆阳特色的廉政文化渗透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领域,影响和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党性立场,在履职过程中自觉践行党的宗旨,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用红色廉政工程建设的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与此同时,要继续办好报刊、网站、电台等现有党风廉政宣传栏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特别要通过省内外媒体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宣传报道,为我们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要狠抓《规定》落实,切实靠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党中央、国务院重新修订并于去年11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框架、责任主体、目标任务、检查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等许多方面都有创新,时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更强,更加注重与其他法律法规衔接和协调,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抓手,更是我们落实和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从3月份开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和落实《规定》,并要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研究设置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指标,完善检查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融入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日常工作之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环节的工作落实,真正形成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狠抓作风建设,坚持用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各项工作推进的重要保证,一方面,要以机关作风建设为载体,对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教育、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服务庆阳开发开放的大局意识教育,及时发现和整改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常态化。另一方面,要大力整顿政风、会风、文风,认真解决纪律松弛、管理混乱、会风涣散等问题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庸俗、懒散习气;大力提倡讲短话、说实话、说管用的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落实,率先垂范,今后凡是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的会议,都要严格遵守限定发言时间,提高会议效率。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行绩效管理,选择群众关注、社会反响较大的具有行政执法权、公共服务职能和便民服务“窗口”单位,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效能问卷调查活动,对群众评议结果较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做出组织处理,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不作为、消极作为和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真正用优良的党风促进政风建设,引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三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实效。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在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特别是在一些事关地方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查处上及时与四大班子沟通协调,把党内监督同人大、政协、行政、群众、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要积极协调大要案查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密切配合查处大要案,以最快的速度落实对违纪违法人员的党政纪和法律惩处。要积极协调派驻(出)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继续完善管理考核、作用发挥、权力赋予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为派驻(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正确引导舆情,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弘扬正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狠抓自身建设,塑造良好的队伍形象。要把充实人员编制、落实职级待遇、加强干部配备、强化经费保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基础工作来抓,在切实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加强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具体办法,配足配强人员,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强化职能,加强业务指导,使其切实履行好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职责。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队伍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政策、业务、法律等方面知识,拓宽知识面,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职业自豪感和工作责任心。要加强教育培训,创造条件,使纪检监察干部年内普遍接受一次不同层次的轮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结合创先争优,开展向全市“十佳”纪检监察干部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使队伍永远保持浩然正气、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不断涌现出新的先进典型。要优化队伍结构,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财务等业务的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切实加大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保持队伍活力;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真正通过定规矩、立方圆,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修身、勤学、敬业、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真正做到秉公执纪、科学执纪、依法办事、依纪履职。今年,市纪委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六要六不要”的职业道德要求(即要做党的忠诚卫士,不要让党的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害;要当群众的贴心人,不要让人民在我这里受冷落;要做热爱事业的人,不要让工作在我这里被延误;要做党纪国法的维护者,不要让公平正义在我这里被践踏;要做工作秘密的守护人,不要让泄密问题在我这里发生;要做团结共事的追求者,不要让不和谐的事在我这里出现),希望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对照落实,真正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公正、为民、务实、高效和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党风正则无风不正,干部廉则无人不廉。正是组织和人民的信任,我们才有在领导岗位上为公众服务的机会。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更加忠诚的敬业精神,按照本次会议部署的工作任务,扎实抓好落实,为维护庆阳人民的福祉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弘扬公平正义不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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