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谢京华简介:王建朗:抗战后期的中国国际角色定位与外交努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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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余天的访问中,蒋介石与印英当局、国民大会党及有关各方人士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希望印英当局允许印度取得自治领地位,并保证其战后独立;希望国大党暂缓提出立即独立要求,放弃不合作政策。但是,英国政府内心对中国居然介入英印事务持排斥心理。丘吉尔在给印度总督电中表示,英国政府不会同意让一个外国元首来充当英国国王兼印度皇帝的代表与甘地等人之间的仲裁人。而国大党则仍坚持英国应立即将印度主权交还印度国民。


  中国对印度事务的介入,不只是着眼于战时军事,更着眼于战后政治。蒋介石在研究出访计划时便指出了这一点:“此时访缅访印,最为相宜,为战后对英植一重要政策之根基也。”②「《蒋介石日记》,1942年1月23日」这一政策,便是反对英国战后继续在远东维持殖民主义统治的政策。印度独立问题成了焦点所在,成了是否真诚推动反殖政策的试金石。因此,蒋介石对印度问题极为看重,将其视为外交的指标性工作,甚至声称:“英印问题乃为我国外交成败之关键也。”③「《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4日」


  1942年7月,英印矛盾激化,国大党准备发起不服从运动。7月14日,国大党执委会通过了由甘地起草的《英国政权退出印度》决议。27日,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王世杰提出,党报应对印度问题发表应有的主张,蒋表示同意,并叮嘱社论须公平合理,对于英国如用高压手段则违反同盟国抗战宗旨一点,应特别提出加以警告。7月28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论印度问题——一个朋友的呼吁》。社论对英态度比较和缓,在主张给印度自由的前提下对国大党有所劝说:“我们深刻感觉印度的自由和同盟国的胜利绝对不能分离”,“印度之必须给予完全自由,是我们的信仰,实际上也已经成了我们的盟邦英国政府的方针,现在的问题只是时间问题和方式问题。”社论希望印度国大党以大局为重,在8月7日召开全国委员会会议时,对“不服从运动”的议案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④「见《中央日报。扫荡报》(联合版),1942年7月28日,第2版」


  但蒋介石对这一社论很不满意,认为社论只对印度国大党提出呼吁,而对英国人则未提出要求。蒋在当天的日记里记载了他对此事的严重不满甚至是愤怒:“孰知今日中央日报社论,主张印度国民大会不可通过‘不服从运动’之决议案,而希望英国如何条件方面,则并未提及。


  此种人只知英国为不可开罪,一意奉承其宣传,而对于我中央最大最重之政策,则不加注意,甚至党国前途给其一言牺牲亦所不惜,此种根本不知革命为何物而故弄其小智以市惠于外人,可痛之至。余于午餐后方见此荒唐之社论,痛愤不已”.蒋随即嘱陈布雷另撰《再论印度问题》,作为补救,“印人见此,或可不致悲愤误会,仍能贯彻我对印政策,而不致为其阴谋所破坏乎”.对于此事,蒋感到“终日愤闷,至晚总不能安眠”,感叹“人才之难与用人之苦极矣”.⑤「《蒋介石日记》,1942年7月28日」


  次日,《中央日报》发表社论《再论印度问题》。社论对英方也提出了要求,要求其切实给予印度人民以自由,恢复印度人民的感情,使其反感转化成友情,从而能使印度人民发挥出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蒋在29日的日记中称,“英国宣传与阴谋并进,其魔力之大,实无孔不入无微不至。王宣传部长中其毒计之深而犹不自知,诚险恶极矣。本日中央日报再论印度问题之文字,甚有力量,呈以挽救昨日之险症,对印政策尚不致为其所破坏也,然亦云险极矣。”然而,印度局势并不如中方所期望的那样发展。8月8日,国大党全国委员会以绝对多数通过决议,甘地发出开展“不服从运动”的指令。孟买等地出现罢工。9日,甘地、尼赫鲁及国大党常委等16人被捕。蒋介石对此甚为不安,但苦无干预实力,便向美国发出呼吁。蒋于次日急电罗斯福,指出印度局势如此发展,“势将成为同盟国在远东之极大挫败,而予全盘战局以极险恶之影响,如再任事态更形恶化,中恐轴心国之声势大为增强,而同盟国在此战争中所公认之目标,将不再为世人所重视,其揭示之主义,亦将失精神上之意义”,蒋主张“同盟国应不辞任何代价,将保证各种族自由、正义之诚意,以实际行动昭告于世界”,希望美国出面干预印度局势。①「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上册,第176页」


  同时,蒋会见英国驻华大使薛穆(Horace J .Seymour ),对冲突加剧表示关切,希望能和平解决。蒋坦承对印度人民求取自由之期望,实表十分之同情,希望由英国主动提出调解,请美国出面斡旋,并期望英国向国大党方面保证,“英于战后必允印度独立”.②「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上册,第177页」


  丘吉尔反对盟国介入印度问题。他在8月31日致蒋介石电中表示,英国难以接受美国总统来调停英印关系。丘吉尔并将英国与印度之间的问题比之于中国的国共两党问题,意在反对外部干涉。蒋从丘吉尔电中看到了背后的“威胁性的词意”,但也无可奈何,表示“只有置之一笑而已”.然而,尽管反殖政策在印度问题上遭遇挫折,但国民政府仍矢志坚持。9月15日,蒋在研究对英美外交方针时表示:“决定以印度独立与亚洲各民族一律平等,为对美英外交方针之基础。”③「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上册,第196页」


  反对殖民主义并非仅仅针对英国,它是国民政府在战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关于大西洋宪章的实施,美英之间存在着分歧。美国认为大西洋宪章的原则适用于全世界,但英国认为宪章只适用于欧洲,不影响英国对印度及缅甸的政策。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社会上出现了要求盟国仿大西洋宪章之举制定太平洋宪章的呼声。1942年3月23日,立法院长孙科公开表示,希望美英再提出太平洋宪章,并提供担保,给予印度、越南、朝鲜、菲律宾等国以自由。


  蒋介石遂指示王宠惠等人研究是否有提出太平洋宪章的必要。


  1942年7月,王宠惠等向蒋介石提出报告,认为大西洋宪章确有缺陷。如宪章第二条规定:“凡未经有关民族自由意志所同意之领土改变,两国均不愿见其实现”,此仅为一种消极的民族自决,太平洋沿岸殖民地甚多,中国切望于大战之后,根据民族自决原则,作积极之调整。但报告建议不采取太平洋宪章的形式,因为大西洋宪章适用于全世界,中国所提的也是普遍性的原则,故可作为大西洋宪章的补充条款。该报告提出了三条补充建议:(1)大西洋宪章,尤其是关于各侵略国武装解除及各国与民族自决等原则,一律适用于全世界;(2)日本之领土,应以其1894年发动侵略战争以前之范围为准;(3)各民族及各种族一律平等,为世界和平与进化之要素。④「王宠惠:《补充大西洋宪章联合宣言文稿》,1942年7月7日,《战时外交》第3册,第796-798页」


  抗战后期,反对殖民主义,主张在战后终结殖民地制度,逐渐成为中国社会舆论的主流。


  1944年7月,中国国民外交协会所拟《战后世界和平书》指出:殖民地的争夺,为战争原因之一,“故欲确保世界之永久和平,则殖民政策包括各国委任统治制度在内,必根据大西洋宪章之原则,最后达到废除之目的;至最低限度亦必须加以修正改良,逐渐达到自治”,“殖民地制度,断无永久保持之必要,现有一切殖民地,务使其于最短期间能独立自主”.该文件提出,轴心国及非轴心国的殖民地可区别对待,前者于战后立即交由国际治理,后者于战后由国际会议根据各地的文化、经济情况限于若干年内必须取得自主与独立。这一建议后来成为国民政府的政策,并影响了盟国战后对殖民地的处置。⑤「中国国民外交协会:《战后世界和平意见书》,《中央日报》1944年7月7日,第14版」


  四、战后处置计划之一斑


  战后处置计划是考察中国大国作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这一计划对本国利益的维护与扩展,对世界局势的安排,直接反映出它在未来世界中期望扮演的角色。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久,中国便很快开始考虑这一问题。1941年12月20日,蒋介石研究中国与盟国间订立条约的问题,他主张,中国除了应向盟国提出军事要求外,还要提出政治经济方面的要求。其政治方面的要求包括:“甲、对英要求其承认西藏九龙为中国领土之一部;乙、对俄要求其承认外蒙新疆为中国领土之一部;丙、东四省、旅大南满要求各国承认为中国领土之一部;丁、各租借地及治外法权与各种特权及东交民巷等皆须一律交还中国,与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①「《蒋介石日记》,1941年12月20日」这是目前所见到的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最早的一份有关领土要求的计划。这些要求涉及西藏、香港、外蒙、东北等领土,虽不周密完全(如台湾尚未列入),但可视为中国全面考虑领土问题的开始。


  对于中国的战时战略及战后要求,蒋介石在1942年11月9日的日记中有一简略而全面的记述。他拟出的这份与美商讨事项计划,广泛地涉及战后同盟、中国收回失土、周边国家的地位等问题。该计划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甲、长期同盟;乙、东三省与旅大完全归还中国;丙、台湾、琉球交还中国;丁、军港、海空军基地、共同设备(30年为期);戊、安南共扶;己、泰国仍予独立;庚、印度战后独立;辛、缅甸与南洋各国共扶;壬、外蒙归还中国,予以自治;癸、中美俄同盟。”②「《蒋介石日记》,1942年11月9日」在这十个方面中,关于周边国家的有四项,涉及安南、泰国、印度、缅甸及南洋诸国等;关于收复领土的有三项,计划收回东三省与旅大、台湾、琉球、外蒙古等;关于同盟计划的有两项,分别为中美同盟及中美俄同盟。还有一项为与美共享军事基地与设施,此项当指旅大,意在未来收回旅大租借地的交涉中引进美国因素,得到美国的支持。


  这一计划,反映出中国这一新出现的大国对战后世界的安排或期盼,不仅要求收回中国失去的主权,还力图扶植周边国家(包括被日本侵略的国家和被英法殖民统治的国家)为独立国家。


  事后看来,这一计划大部分实现了,还有一部分则未能实现。限于篇幅,本文将主要讨论战后处置计划中的领土问题,尤其是对日领土问题。其他如外蒙古问题,蒋虽曾在历次文件中将其纳入收复范围,然最终未能收回。此一挫败,实力因素使然,要从同为战胜国的强势盟友手中收回外蒙,实非易事。相比之下,考察对日领土交涉问题,也许更能看出中国外交之得失,因为日本已注定是战败国,如何处置领土问题,基本上不是实力问题,更多的是战略及外交问题。


  在对日处置计划的讨论中,“以德报怨”是近年来议论较多的一个话题,出现了一些颇有新意的研究成果。③「如黄自进:《抗战结束前后蒋介石的对日态度:“以德报怨”真相的探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5期,2004年9月;袁承毅:《战后蒋介石对日“以德报怨”政策的几个问题》,《抗日战争研究》2006年第1期」有学者经过文本比较研究后提出,“以德报怨”一词并非国民政府首先提出,而是日本新闻媒体在报导蒋介石1945年8月15日发表的《抗战胜利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书》时所拟的标题,是日本媒体的归纳。④「“‘以德报怨’原本只是日本新闻媒体对蒋介石发表的《抗战胜利告全国军民及世界人士书》之解读,却因贴切形容蒋宽大对日之理念遂演变成战后初期国民政府对日政策的综合名称。”参见黄自进:《抗战结束前后蒋介石的对日态度:“以德报怨”真相的探讨》,《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5期,第183页」笔者在阅读蒋介石档案中的特交档案时,偶然看到一份外交政策建议。这份文件名为《战后我国外交基本政策》,提出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对外政策建议:


  一、一般维持世界和平,加强经济合作


  二、美国吸收助力,保持自主


  三、英国消除疑虑,吸收助力


  四、苏联约定和平,分途发展


  五、日本以德报怨,化敌为友


  六、德国恢复国交,吸收助力


  七、欧美二三等国家加强国交,经济合作


  八、印度精神同情,文化联系


  九、远东弱小民族兴灭助弱,形成外围


  十、澳洲纽西兰加强国交,吸收助力①「沙学浚:《战后我国外交基本政策》,1944年,具体日期不详,《蒋中正总统档案。特交档案。对联合国外交》014卷,台北“国史馆”藏:08A -01504」


  有关这一政策建议的后续处理意见未见文档,但从国民政府的外交实践来看,这一建议应是受到了重视。国民政府所实施的对有关各国的外交方针与这一政策建议基本相同,或者说是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的。因此,可以说,“以德报怨”并不只是日本媒体的归纳概括,而是中国方面认真考虑过的对日处置政策的基本原则,当然,其文字的最初提出权亦属中方。


  纵观对日领土收复方案的演变,拟收复领土依被侵占时间之先后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1931年“九一八”后沦陷的东北;二是1894年甲午战争后割让的台湾;三是1879年被日本吞并的曾是中国藩属国的琉球。前两类已有很多研究,本文着重考察琉球问题。


  战后是否应提出收复琉球的问题,在历次有关的设想中并不一致,有时提出,有时避而不提。相比于前两类,提出收回琉球的要求在时间上也要晚一些。在前述蒋介石1942年11月8日的日记中,蒋提出了琉球“归还中国”的问题。但在1943年1月的日记中,蒋又写道:“战后能收复台湾、东三省、外蒙,则其他外来虚荣皆可不以为意也。”②「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上册,第270页」琉球问题并未纳入。可见,收回琉球似乎不是中国始终如一的要求,其收回的迫切性不仅不及台湾和东北,也不及外蒙古。


  中国政府公开提出收回琉球问题,据笔者目前所见最早的史料,应是1942年11月3日外交部长宋子文在重庆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有记者问:战后的中国领土是恢复到“九一八”以前状态,还是甲午战争以前的状态?宋回答说:“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美国方面有一流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③「《宋外长谈话》,《大公报》1942年11月4日,第2版」


  11月下旬,宋美龄启程访美。蒋介石给宋提示了她日后会见罗斯福时的谈话要点,其内容为:甲、东三省、旅顺、大连与台湾琉球须归还中国,唯此等地方海空军根据地准许美国共同使用;乙、越南应由中美两国共同扶助其15年内独立;丙、朝鲜应即独立;丁、泰国仍保全其独立;戊、印度如果一日不能独立,则世界和平与人类平等仍不能实现,故印度在战后必须使之独立,但可有一过渡时期与办法,勿使英国失却体面,缅甸亦然;己、南洋各民族应明言训政年限,20年内扶助其独立;庚、外蒙古应归还中国,至于自治问题,则由中国自定之。①「《蒋介石日记》,1943年10月24日补记」


  应该说,美国对将琉球归还中国持积极态度。据宋美龄1943年3月1日电报告:她与罗斯福总统的讨论结果是,“关于战后问题,琉球群岛、满洲及台湾将来应归还中国,香港主权应属中国,但可划定为自由港,朝鲜独立可由中美共同担保”.②「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上册,第287页」1943年5月,英国外相艾登(Ant hony Eden )访美。宋子文与罗斯福及国务卿赫尔、副国务卿韦尔斯(Sumner Welles )、罗斯福的助手霍普金斯(H.L.Hop kins)等人多次见面,探寻英美讨论内容。赫尔再次对宋子文表示,英美均尊重中国权利,“台湾、琉球、东三省、大连,自当归还中国”.③「《宋子文致蒋介石电》,1943年5月,吴景平、郭岱君编:《宋子文驻美时期电报选(1940-1943)》,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95页」


  对于收回琉球问题,中国政府内部并非没有不同主张。时任外交部亚东司司长的杨云竹与代理亚西司司长的徐淑希均不赞成提出收回琉球。在宋子文公开提出对琉球的主张之前,不知高层内情的杨云竹曾对美国驻华使馆官员谢伟思(JohnService )表示,社会上有关收回琉球的说法只是一些个人的不切实际的主张。生活在那些岛屿上的人并不是中国人,尽管那些岛屿曾一度纳入中国的朝贡体系,但它们已经完全脱离中国很久了。杨认为,中国政府不会在订立和约时提出收回琉球。④「Service to Gauss,17J une 1942,The U.S.Department of State ,ed.,Forei gn Relations of the Uni ted S tates,1942,China,WashingtonD.C.: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56,pp .732-733」即使在宋子文讲话发表后,徐淑希仍提出了不同意见。徐在1943年5月致宋子文的备忘录中指出,琉球与台湾不同,而与朝鲜类似,在被日本吞并之前琉球已经是一个半独立的国家,中国对琉球的传统权利在20世纪是早已过时的东西。因此,中国不应要求收回琉球。徐认为,对中国政府来说,唯一现实的办法是促使这些岛屿从日本独立出来,为此,战后可先在琉球建立国际监管。总之,绝不允许日本再使用这些岛屿作为侵略基地。⑤「Xu Shuxi to T.V.Soong ,31May 1943,XiaoyuanLiu ,A Partnershi p f or Disorder :China,the Uni ted S tates,andThei r Pol icies f or the Postw ar Dis posi tion of the J apanese Empire,1941-1945,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p.78.」


  1943年11月,中、英、美在开罗召开三国首脑会议。为准备开罗会议,国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比较认真的提案作业,琉球问题是这些提案所要考虑的问题之一。两份比较重要的提案,即军委会参事室和国防最高委员会方面的提案,都曾提出过收回琉球的主张。


  在国防最高委员会国际问题讨论会所拟《日本无条件投降时所应接受遵办之条款》的政治条款中,除提出收回旅大、南满及中东路、台湾及澎湖列岛外,还提出“琉球群岛应归还中国”.但对于琉球问题,其处理方法显与前述领土收回的刚性要求不同,该方案准备了变通办法。方案在附注中称:“琉球群岛比诸台湾及澎湖列岛,情形稍异,如美英坚持异议时,我方可考虑下列两种办法:甲、将琉球划归国际管理。乙、划琉球为非武装区域。”⑥《日本投降之条款》,《蒋中正总统档案。特交档案。对联合国外交》014卷,台北“国史馆”藏:08A -01504「」


  但是,一份只标注1943年11月而未署明具体日期的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厅提出的《战时政治合作方案》,与此有所不同,该方案只提出,“收复1894年以来日本所取得及侵占之领土”.⑦「《战时外交》第3册,第505页」


  如此,则琉球不在收复之列。这一方案在时间上似晚于国际问题讨论会所拟方案。


  军事委员会参事室所拟方案,与国际问题讨论会的方案大致相同,除提出日本应从“九一八”以来所占领的中国领土上撤退外,还要求日本将以下所列归还中国:甲、旅顺、大连;乙、南满铁路及中东铁路;丙、台湾及澎湖列岛;丁、琉球群岛。同样,琉球群岛的变通方案为或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①「《战时外交》第3册,第499页」


  但参事室的态度不久发生了变化。王世杰拟呈蒋介石的《关于四国会议问题节略》提出的要求是:“日本于九一八事变后自中国侵占之领土(包括旅大租借地)以及台湾澎湖应归还中国。”②「王世杰:《关于四国会议问题节略》,1943年11月11日,《中华民国与联合国史料汇编——筹设篇》,第50页」但核诸原始档案,便会看到,初稿是“日本于九一八事变后自中国侵占之领土(包括旅大租借地)以及台湾琉球应归还中国”,后琉球二字被改成澎湖,原始档案保留了修改的痕迹。③「《蒋中正总统档案。特交档案。对联合国外交》第014卷,台北“国史馆”藏:08A -01507」


  在有关琉球立场转变的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无疑是蒋介石。11月14日,蒋介石准备首脑会谈的资料与提案。在有关远东政治的提案中,蒋提出三点:(1)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应归还中国;(2)保证朝鲜战后独立;(3)保证泰国独立及中南半岛各国与华侨之地位。在蒋的这一计划中,琉球已不在归还之列。④「秦孝仪总编纂:《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5上册,第431页」次日,蒋透露了不提琉球的原因:“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以琉球为一王国,而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⑤「《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15日」


  可知,11月中旬时,蒋介石已一锤定音,决定不提出归还琉球的要求。


  此后,在开罗会议上,倒是美方主动地提起了琉球问题。罗斯福问,琉球群岛,中国是否愿意要?蒋答,中国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琉球,俟该地托管之时,与美国共同管理。有关这一会谈的记录语焉不详,仅此而已。倒是蒋介石后来的回忆稍许详细些。蒋回忆说:当时罗斯福总统问他,“在台湾的东方还有一个什么群岛,你的意思以为如何?”蒋反问:“你所说这个群岛是不是指琉球而言呢?”罗说,“就是琉球”.蒋表示,“这个群岛从前是属于中国的小王国,可是在甲午年以前,早已被日本占领了。所以琉球是与台湾的性质不尽相同,我们此时对于琉球不想要单独的归还中国,我只希望由中美两国共管。此事并不急要,留待将来再说吧。”⑥「转引自张其昀:《开罗会议纪实》,台北: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1953年,第7页」


  11月24日,霍普金斯给中方送来美方草案。该案提议:太平洋上被日军占领之岛屿,其中包括许多岛屿日本曾自承不予设防,而竟变成重要军事根据地者,吾人决定永远不能为日本所有。日本所攫取的领土,小笠原当然归还中国。⑦「《蒋中正总统档案。特交档案。开罗会议》第021卷,台北“国史馆”藏:08A-01530」在讨论美方草案时,中方指出小笠原群岛当为琉球群岛之误。而对琉球问题,蒋介石决定“不必明白载入。盖琉球虽曾为中国藩属,但究系一独立国家。战后对于琉球之处置,至少在原则上,应同于战后对于朝鲜之处置。不过琉球应该脱离日本统治,则无问题”.由于美方草案中已有“凡系日军以武力或侵略野心所征服之土地,一概须使其脱离日本掌握”一条,中方认为这已可包括琉球,故不必再明确写出放弃琉球。⑧「郭斌佳:《参加开罗会议报告》,《蒋中正总统档案。特交档案。开罗会议》第021卷,台北“国史馆”藏:08A -01533」由于中方对琉球问题表现出克制的态度,此后正式发表的开罗会议宣言未提及琉球问题。


  蒋介石何以对琉球问题表现出如此态度?蒋在与罗斯福会谈当天的日记透露了些信息。蒋在日记中写道:“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此由余提议,一以安美国之心;二以琉球在甲午之前就已属日本;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归我专有为妥也。”①「《蒋介石日记》,1943年11月23日」由此推测,蒋对美国的提议是出自真心还是试探尚不能确定,他不想在领土问题上表现出积极扩张的态度,以趝免引起美国人的疑心。


  蒋介石对美国产生疑心的原因何在,目前还看不到相关史料。但后来的事实表明,蒋介石似乎是多虑了。开罗会议后,罗斯福曾数次提及琉球问题,他仍主张把琉球交还中国。1944年1月12日,罗斯福对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又提及琉球问题。罗斯福说:斯大林熟悉琉球历史,他完全同意琉球属于中国并应归还给中国。波茨坦公告将把日本的领土限于本州、四国、北海道、九州及我们决定的小岛内。看起来,可能是在开罗会议后召开的德黑兰会议上,罗斯福与斯大林又讨论了琉球问题。


  直至1944年10月,罗斯福仍在考虑琉球如何处置的问题。10月4日,顾维钧、魏道明、胡世泽、商震等拜访罗斯福。罗斯福表示:将来日本在太平洋之岛屿如何处置,颇费考虑。美国不愿再增土地,琉球及小笠原群岛,无论如何,亦不能交还日本。又称,听说过去小笠原岛王曾由中国任命。②「《顾维钧致蒋介石电》,1944年10月4日,《中华民国与联合国史料汇编——筹设篇》,第250页」由此看来,蒋对美国的怀疑可能并不准确。


  蒋介石对琉球问题未作积极措置的原因比较复杂,道义因素、实力因素及策略考虑均发挥了影响。前已叙述,反对殖民主义是中国战时外交的一项重要坚持,琉球虽曾是藩属国,但毕竟是独立国家,其与中国交往的紧密程度尚不如朝鲜,要求将其纳入中国版图,与支持印度独立等反殖政策相对照,道义上难以自圆其说。蒋介石还认为,中国海军实力很弱,即使名义上占有了琉球,也不能行实际管理之效,与其名不副实,还不如与美国共同占有。


  而在策略上,则似乎有轻重权衡的考虑。开罗会议上,中国所要确保收回的是历史上曾经是中国的领土。东三省、台湾乃至外蒙古是中国关注的焦点,而要收回这些领土并非人们所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此前,无论是从英国,还是从美国,都曾传来过令中国不安的杂音。让东北成为“缓冲国”、对台湾实行托管等方案都曾经在英美的舆论及政界人物的言论中出现,并曾引起过论争,国民政府对此实在不敢掉以轻心。因此,考虑有所抓,有所放,避免给人以全面扩张的印象,而集中精力确保所失领土的回归,也应是国民政府的策略考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