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亨瑞咨询有限公司:基本神学 又名:基本救恩神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7/07 10:09:41

 

基 本 神 学 又名:基本救恩神学

                             台北改革宗翻译社出版

 

 

目  录

 

前  言.................................................................................................. 2

第一章  什么是神学......................................................................... 3

第二章  认识神................................................................................. 6

第三章  普通启示............................................................................. 9

第四章  特别启示........................................................................... 12

第五章  圣经.................................................................................... 15

第六章  创造.................................................................................... 18

第七章  人是什么?......................................................................... 21

第八章  人的堕落与罪................................................................... 25

第九章  救赎的预备....................................................................... 28

第十章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 31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赎工作.......................................................... 34

第十二章  圣灵............................................................................... 39

第十三章  福音与呼召................................................................... 42

第十四章  与基督联合................................................................... 45

第十五章  基督徒生活................................................................... 50

第十六章  教会与使命................................................................... 53

第十七章  基督徒的世界观.......................................................... 58

第十八章  基督徒的价值观.......................................................... 61

第十九章  基督二次降临.............................................................. 63

第廿章    复活与审判................................................................... 66

第廿一章  天堂和地狱................................................................... 69


 

 

前  言

 

 

    神是一切知识的源头,是真理之神,他在历史中的启示不是片面的、抽象的,而是前后一致,相互连贯,能通过理性,在我们生活中来体验。本课程定名为「基本救恩神学」,「基本」即是指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意思,笔者所注重的不是那些深奥的理论,或是各宗各派对某一问题的「学说」,而是帮助每位基督徒更清楚明白信仰的根基。课程内容分神论、人论、救恩论、教会论、末世论五个单元,加上「救恩」二个字,表示对此信仰的陈述或处理,都是从人类的救恩做出发点,因此凡是与救恩没有直接关系的题目,或是一些有争议性的细节,都不在这个课程的讨论范围之内,这是笔者欲特别阐明的。

    我们尝试用有规律的方式,去说明神与基督的关系,及对一切信靠、敬拜的人有何意义,并在每一章后均设计了研读回应,以助读者更易掌握课程重点,考核自己的吸收、理解程度。虽是严谨的神学论述,但我们在转编空中神学讲稿的过程中,特别保留了浅白及口语化的风格,相信读起来不去觉得是冗长、繁琐的理论。盼能帮助读者避免见树不见林的弊病,不但学习并研究圣经真理个别的主题,也了解各主题间彼此之关系,采用合逻辑的方法,建立前后连贯的真理体系,以期传扬神全部启示的旨意(徒廿27)。

 


第一章  什么是神学

 

    一般人一听到「神学」两个字,就退避三舍,认为神学是一种既深奥、又复杂的学问,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的。也有人以为神学只是讲理论、尚空谈,对实际的敬虔生活没有什么帮助。还有一些人则认为神学只会使人自高自大,把信徒心中对神的火热,变成头脑中的死知识,不但不能使信徒灵命长进,反倒会使人向着神的心冷淡下来。这些说法,似乎很有道理,其实难免以一概全,失之偏颇。

 

关于神的知识

    从字面来看,「神学」就是有关「神」的「学问」,学问又可解释为知识。所以神学就是有关神的知识,包括神的属性、神的作为,神和宇宙及人类的关系。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思考的能力,也就是说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知识。有些基本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有些知识是可以从经验及学习中得到的,而人类对神的基本知识—宇宙中有神的这个观念却是与生俱来的。尽管有些人在口头上否认神的存在,可是这观念却深藏在每个人的心底,至于对这位神的进一步知识,比如说神的属性与作为、人类的罪与对救恩的需要、耶稣的死与复活等,虽然都属于神学的范畴,但并不需要有很高深的学问才能了解。

 

认识神的重要

    通常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信任,与彼此间认识的程度成正比,面对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我们不容易有感情,当然更谈不上信任。相反地,我们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有感情、能信任,是因为我们认识他们,认识越深,对他们的感情与信任也就越大。我们对神的认识也是如此。对于一个毫无所知的神,自然无法全心信靠,但当我们的神学知识越多,对神的认识也就越深刻,对神的热心与信靠也就越坚定持久。否则,盲从盲信,一遇到考验,信仰立刻就崩溃瓦解了。

    神学不但帮助我们认识神的属性,使找们在生活上能逐渐有他的性情,满有耶稣基督长成的身量:它也帮助我们知道神救赎的计划,和他对他儿女们的心意,叫我们凡事以耶稣基督的心为心,寻求他的旨意,与神同工、同行,讨他的喜悦。我们既知道耶稣还要再来,这个世界的结局将要来到,一切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撒但与一切作恶的都要被仍在硫磺火湖中永远灭亡,我们为人就会更敬虔,度我们在世的光阴,切切仰望神的日子到来。

 

神的自我启示

    若是想认识一个人通常有两种方法,第一是看他所做的事,第二是听他所说的话。比如说:提起爱迪生,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发明家:讲到孙中山,也都晓得他是推翻满清的革命家。我们虽然未曾见过这两个人,但是前者所发明的东西,或后者在革命中所产生的影响,都能证明、显示出他们的贡献,但若想进一步了解他们二位心中的思想、脑中的意念,过去的历史和他们事业中的细节,则须听他们所讲的话,看他们所写的书,或阅读别人为他们所写的传记才能了解。

    对神的认识,或者所谓「神学」,也是如此。我们所知道一切有关神的事,分析到最后都是从神的自我启示来的。换句话说,神学知识的来源不是一种魂游象外的幻觉,也不是瞎子摸象式的臆测或推论,乃是神为了成就救赎计划而主动地向人类启示他自己。这种启示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的启示,或者叫做自然的启示:另一种是特别的启示,或者叫做超自然的启示。自然的启示,是指神藉着大自然向我们启示他自己。就如诗篇作者所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地极」(诗十九1~4)。虽然我们看不见神,但神创造的事实围绕在我们前后左右,叫人无法逃避,只要我们一睁眼就看到神手所做的工。超自然的启示,就是神用超自然的方法,把他自己要说的话,放在古时诸先知和使徒的心中,这些先知和使徒,在圣灵的感动与管理下,把这些话忠实地传达出来,就成为今日的圣经。简言之,自然的启示使我们知道有一位神,超自然的启示则让我们知道这位神是怎样的神。

 

神学内容的分类

    由于神学所涉范围十分广阔,通常可以分为下列五大部份来加以研究:

    神论  是有关神的本质及属性的研究,包括神的三位一体,神与世界的关系,神的命令、创造、与护理。

    人论  是讲到人类的起源与本性,人的堕落,罪的性质与存在,亚当犯罪对他自己及其后代之影向。

    救恩论  是论到神为了救赎人类所定的目标及计划,基督的位格与工作,基督救恩之应用,罪人重生、称义、成圣之过程,蒙恩之管道等。

    教会论  包括教会的意义、性质、特性、组织与使命。

    末世论  讲到人身体死后灵魂的状态,基督的再来、复活、最后的审判、世界的末日、天堂和地狱。

 

本书的范围

    至于本书定名为「基本救恩神学」。「基本」就是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意思,笔者所注重的不是那些高深的理论,或是各宗各派对某一问题的「学说」,而是每个基督徒都应该知道的基本信仰。加上「救恩」两个字,表示对此信仰的陈述或处理,是从人类的救恩做出发点的。因此,凡是与救恩没有直接关系的题目,或是一些有争议性的细节,都不在这个课程的讨论范围之内,这是笔者欲特别阐明的。

    而神学的内容和神学的资料来源有很密切的关系。既然神学的资料都是根据圣经—神的自我启示而来,那么前面所提及的神学内容当然也都应该在圣经中找到。不过圣经好像一个百宝箱,里面装满各式各样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但因为这些珍宝都混在一起,很难让人一眼就分别出到底有多少种珠宝,每种珠宝有多少件,其大小形状如何,如果将这些金银珍宝一件件抽出来,各归其类,并按着次序分别排列出来,就是所谓的神学了。

 

研究神学的益处

    至于为什么要研究神学,或者说研究神学对我们有什么帮助?研究神学的益处很多,简括说来有下面几点:

    一、研究神学可以锻链思考能力  人类的头脑生来就有思考及组织的本能。当我们看到一堆颜色、形状不同的物件,堆放在一起时,本能的会想把它们分门别类整理出来,红的归红的,绿的归绿的,方的归方的,圆的归圆的。在面对一些杂乱无章的东西时,也会很自然地把它们组织起来,使它们系统化,信徒对知识的处理也是如此。即使是那些反对神学的人,对神的信仰与知识,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所以,研究神学,可以训练信徒有正确思考的能力。

    二、研究神学可以培养基督徒的品格  经过消化的圣经真理,是培养基督徒品格不可缺少的营养。「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说的一切话。」圣经的真理能影响信徒的品格:若能把这些真理系统化,必更容易看出相互间之关系,对信徒品格的影响将更大。在教会历史中那些最坚强的信徒,往往也是对圣经真理了解的最透彻的人。

    三、研究神学可以装备传道人更有效地事奉神  做传道人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在于他是否能正确而清楚地认识与传递真理。一个老师自己了解的越多,他能传授的当然也越多。一个不懂英文的人,当然就无法教英文,一个传道人不但要把神的道正确地传授给信徒,也要抵挡撒但的攻击,败坏它一切的诡计,与一切的异端邪说。研究神学不但使他自己得到装备,能够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也能帮助那些被魔鬼试探,落在异教之风里的信徒,在神的话语上重新建立。

    四、研究神学能加强教会的见证与功用  一个教会兴旺与否,在于它是否能「持守那纯正话语的规模」,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一个教会如果对真理认识不清,不但不能造就信徒,反而容易被魔鬼利用,把人带入异端邪说之中。反之,一个教会如果对神的真理有正确的认识与教导,必能使信徒建立正确的信仰,增强其对神、对人的爱心,热心传扬真理,使神的天国早日降临于世。

 

 

研读回应

 

1.我对神学的看法是什么?基督徒有必要研究神学吗?

2.神学知识的来源是什么?

3.如果人要接受耶稣成为救主,需要透过那种启示?

4.神学的研究与人的思考能力有无关系?


第二章  认识神

 

宇宙创造者存在的证明

    从前,在西方有个农场的主人,很有钱,但是却不信神。他有一名忠心的仆人,名叫汤姆。汤姆做事认真,为人忠厚,跟了主人很多年,极了解主人的脾气,甚得主人的欢心。汤姆是个很虔诚的基督徒,每天都读经、祷告。汤姆常找机会对主人传福音,劝他信主。主人总是说:「哪有神啊?我除非亲眼见到神才相信有神。」汤姆因此十分苦恼,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才能使主人相信有神,有一天汤姆忽然想到一个主意。

    原来,这主人有一个优雅的花园,园中种满了各种珍奇花卉,每到开花的季节,满园花红柳绿,煞是好看!主人多年的一个习惯,是清晨时总会在园中散步、默想。有一晚趁主人睡了,汤姆偷偷地牵了一只骆驼进到园中,将园中的花草践踏的满目疮痍。

    第二天早上,主人又像往常一样,来到园中,猛然一看,大吃一惊发现地上到处都是骆驼的脚印,分明是晚上有骆驼进到园中,以致于把他心爱的花园破坏得如此惨不忍睹,主人非常生气,把汤姆叫进来说:「汤姆,你怎么让骆驼进到花园里来了?」汤姆说:「我不相信。」主人说:「你看,这地上分明是骆驼的脚印。」汤姆说:「脚印不算数,我要亲眼看见骆驼在这里,才相信有骆驼!」主人听了,又气又好笑他说道:「汤姆,你真笨!看到骆驼的脚印,就知道有骆驼进来过啊!」汤姆立刻回答说,「主人,你说的对,由骆驼的脚印就证明骆驼进来过。神的存在也是这样,由自然界的美丽动人,日月星辰的井然有序,我们不是也可以看出有神的手在推动吗?」主人听了,才恍然大悟汤姆的用意,便称赞道:「汤姆,你真是个聪明人。」这个小故事说明了一个事实,我们虽然看不见神,但只要我们睁开眼,就可以看到神奇妙的创造,在大自然界中,到处都有神留下的脚印。

    就们保罗所说的:「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诗人又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诗十九1)。的确,当我们仰视奇妙的星辰万象,俯览壮丽的山川湖泊,或面对落日晚霞,耳听林鸟悠呜,在在禁不住要问:「这个奇妙的世界,究竟从何而来的呢?」我们看到一张桌子,一把椅子,都会推知是有人设计、制造这些东西,难道这奇妙、复杂的宇宙就会「凭空而来」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除了从宇宙万象的运行,大自然的奇妙创造,以及人类复杂奥妙的生理构造,我们可以推断必有一位具有高度智慧的造物主在设计,造作这一切之外,从人类内心深处的思想意识,也可以证明宇宙中有一位主宰,中国古人曾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另外,每个人都有一种是非之心,或者说是道德观念,虽然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尽相同,但在人类的思想中,起码都有一些事情是「不应该」做的观念,还有,在人类内心的深处,都有一种神的想法,虽然有时这种观念不十分明显,甚至故意否认,但当一个人走投无路,或者遭遇极大的悲伤、痛苦、危险时,自然都会呼天唤地,祈求保护、安慰、与解救。恻隐之心,是非观念,以及穷则呼天唤地的反应,都证明宇宙中有一位至高的「立法者」,是他把这些思想深植在人类的心中。

 

被造者是否能认识创造者?

    既然宇宙中有一位主宰,世界万物有一位创造者,那么我们能不能认识这位神呢?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分两方面来说:

    一、一般性的启示  神是创造者,人是被造的,所以神不但认识我们,而且可以洞察人类的一切,包括人的心思意念。例如:一位技师造了一只手表,他不但知道这只表的功用、性能、模式,也知道它内部的一切构造,甚至它有几个齿轮,几个螺丝都了解得一清二楚。神对人类的认识与洞察也是如此。但人类既是被造的,思想与智慧都是有限的,当然无从明白那无限的造物主。

    二、特别性的启示  虽然人不能洞察神,或彻底知道有关他的一切,但是却能认识他、信靠他,以至于得救。就好像人们家里所饲养的宠物,虽然它们不能知道有关主人的一切,但它们却能认识主人,知道主人的喜好,能懂得主人的命令。人之所以能认识神,是因为他不断地向人类启示他自己。从大自然的现象,人心中的道德观念、与感动都提醒人类神的存在,从他自己的话语--圣经里,我们更可以认识到他的性情、命令、与计划。

 

通过理性的信仰

    有些人反对基督徒讲究知识。他们认为神是人类信仰的对象,不是知识的对象,而信仰又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如果能够把信仰解释得一清二楚,那就不是信仰了。这种说法发展下去,只会变成盲目的信仰或神秘主义。

    其实基督教的信仰不是不讲道理的。一方面固然由于神的无限与属灵性,人不能单凭自己的理性来认识神:但另一方面神也可以藉着人的理性,使人归向他。约翰福音里记载了很多耶稣所行的神迹。提到这些神迹,作者约翰最后作结论说:「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约廿31)。为什么「这些事」——「神迹」能叫人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呢?这就牵涉到一个理性的思想过程。因为这些神迹不是一般常人所能做到的。耶稣既然行了这许多神迹,由此可见他并非是一般常人,所以约翰只提出这些事实做依据,让读者透过自己的思想得到结论。

    一般而言,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物产生信任,通常都是建立在认识对方的基础上。换句话说,信仰不能凭空建造,必须要有根、有基。什么是我们信仰的根基呢?就是对所信仰的人或物的知识或认识。因此保罗在罗马书十章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十14、17)。一个人若迷迷糊糊的信了某一种宗教,可能是一时的感情作用,并没有任何根基或只是随波逐流,一旦遇到困难逼迫或异端邪说,即轻易的放弃或改变他的信仰。反之,人若对自己所信的认识得越清楚,信仰也越坚定。

 

认识神与永生的盼望

    最后,认识神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可以藉此得永生。一般的知识只能扩大人的胸襟,丰富人生经历,但另一方面,知识水准愈高的人烦恼也愈多。一个街头小贩,可能未曾受过什么高深的教育,但求三餐饱足,就已心满意足了。相反的,一个高级知识份子,可能因为身居要职、身份显赫、肩负重任,反而整日忧国忧民,钻营谋利,以致于日坐愁城。但不论是贩夫走卒或是高官厚爵,结局都是一样,总有一天要面临死亡,死后且有审判,但对神的儿女而言,死亡并不会带来恐惧、愁烦,因为每个认识神的儿女都有永生的盼望。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六章的祷告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六3),这也是我们认识神最大的赏赐。

 

认识神的途径

    既然认识神是如此的重要,那么要怎样才能认识神呢?首先,要解释何谓认识?认识和知识都是从同一个字来的,但知识只是客观地「知道」某一个人或物,不包括任何主观的感情或人际关系。认识除了客观的知识之外,更包括主观的感情和个人关系在内。知识可以单纯的从书本中得到,但认识却要亲身的体验。知道某一个人并不表示与他有任何关系,但认识某一个人,则表示我们跟他有友谊的关系。圣经中讲到人对神的知识,都是指「认识」而言。

    要认识神首先必须知道两件事:第一,一切有关神的知识都是从神的自我启示而来的。第二,神不但在自然界与人的心中启示他自己,也藉着圣经清楚、详细的向人说话。既然知道神是一切知识(包括对他自己的认识)的来源,人就当谦卑自己,来到他面前,承认他是造物主,而人类只是受造者,求他显明自己;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矛盾,但神明明告诉我们,凡到他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来十一6)。怎么样赏赐呢?就是向我们显现,使人可以认识他。反之,如果一个人自高自大,以自己为宇宙的中心,以个人的理智为最高权威,真理的标准,当然不去承认在自己之上还有个更高的权威—神,更不可能在神面前谦卑受教,这样的人是永远不会认识神。

    其次,要查考圣经,因为给神做见证的就是这圣经,圣经是神的启示,里面包括一切真理。约翰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惟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耶稣是神的儿子,被父差遣到世上来特意要将神表明出来,叫世人可以因信他而得救。但有关耶稣的一切都记载在圣经里。所以要认识神,首先要谦卑自己,来到神的面前,求他向我们启示他自己,同时也要仔细查考圣经,从神的话中进一步认识他。

 

 

研读回应

 

1.如果有人引用诗十九1来印证其宗教神明的存在,我要如何反驳?

2.约翰记录耶稣所作之事(约廿31)与信仰之间的关系如何?

3.根据约翰福音十七3的说法什么是永生?

4.如果我想认识神,可以通过什么途径?

 


第三章  普通启示

 

何谓启示

    通常要了解一个人,都是透过观察和体验,例如:从外表的观察,我们可以知道对方有多高、多重、肤色、年龄,以及健康情况等。若能进一步与他相处一段时间,从相处中,多少会知道他的为人、个性、生活习惯等。但对他个人的思想、见解、过去的历史,将来的计划,可能仍是毫无所知;除非他自己主动谈论,我们才可能知道。这个道理也可以应用在对神的认识上。神是个灵,看不见也摸不着,无法凭自己的想像而揣摩。神是无限的,以人有限的头脑与智力实在不能了解。因此,除非神把自己显明给世人看,否则我们永远也无从认识他,因此神自动地把他自己显明给世人,这就叫做「启示」。

 

神启示的特点

    前文提过神的启示可分两种:一种是普通启示,另外一种是特别启示,不管是普通启示还是特别启示,神的启示都有下列三个特点:

    一、所有的启示都是从神而来的  神创造人类,为了要人类和他相交,以他为乐、荣耀他,但由于人类的堕落,神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交通被罪隔断,人类对神的认识也模糊了。正如保罗所说:「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罗一21~23),神为了让失丧的人类认识他、归向他,所以主动地把自己启示给他们。因此,神是一切启示的来源。

    二、所启示的内容就是神自己  从启示当中,不但可以认识到神的能力、智慧、与伟大,也可以感觉到他的慈爱、信实、与公义。藉着启示,神不但向世人显示他的性格,也晓谕他的真理与诫命,并他救赎人类的伟大计划。

    三、所有启示的目的都是使人认识神,把人带到神面前,叫神得荣耀  虽然人是启示的接受者,但启示最终的目的却是叫神得荣耀。启示好比是一道照向世人的光,但却反射到神的身上,叫世人能够看到神的荣美,归向他、做他的儿女。

 

普通的启示

    普通启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的普遍性,约翰福音一9说:「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界的人。」虽然这一节圣经是指着主耶稣说的,但用在神的普通启示上,也很适合。因为光的作用是叫人能够看见,启示也是如此。藉着启示我们才能看到神的存在及作为。而神的普通启示又是普遍地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所有身心正常的人都会从其中察觉到神的存在。例如:北大的图书馆里有成千上万的书,阅览室的四壁都是书架,上面摆满了书,若是进到书库,更是不得了,触目所及都是书,满坑满谷,而每一本书的第一页,都盖了一个印有「北京大学图书馆」字样的印章,所以这些书都在为北大做见证。它说明了两件事情:(1)这世界上有一个学校叫做「北京大学」。(2)这些书是属于北大的。

    同理,这个世界是神所造的,因此,这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带着神的印记,证明它是神所造的,是属于神的,大如山川海洋,小至草木虫鱼,都反映出神的荣美与权能。甚至一片叶子,一根头发,若用显微镜去观察,便可发现其构造之精细复杂,绝不可能是凭空而来。一个人只要有眼能看,有耳能听,有头脑能够思想,便无法逃避神存在的事实。就如保罗所说:「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一20)。

    除了自然界之外,神也藉着人类的历史、文化、风俗、习惯,来显示他的存在。圣经说,神使太阳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阳光、雨水、空气是人类生存的三要素,但是因为它们自然的存在,我们反而视为理所当然,神将这些恩惠赐给我们,是为了让世人寻求他、认识他。保罗对路司得人说:「我们传福音给你门,是叫你们离弃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他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欢喜」(徒十四15~17),在历史中,神凭着他自己的旨意叫一国倾覆、一国兴起,显明他是万国的主宰。又「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十七26~27)。

    普通启示是普遍性的,世上所有的人都会受到这种启示,这种启示也是间接性的,神透过大自然向人显示他自己。大自然就好像是一面镜子,神的启示就像光,当光照在镜子上时,自然反射回到神的身上。普通启示又可分为外在与内在的启示。

 

外在启示

 

    外在的启示就是在人以外的启示,是从外面进入人的心中。自然界中到处可以看到神的作为,有时也能从历史中认识神的奇妙。诗篇十九篇说:「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一个人只要睁开眼睛,看到这个奇妙的宇宙,以及各种的自然现象,就不得不发出诗人所发出的颂扬。一个有思考力的人,不难从这奥妙的万象中,看到那位创造万物的主宰。一知半解的科学,或许会使人自高自大,当人越深入研究后发现,如果没有神,宇宙万象没有办法得到一个圆满,而前后一致的解释。许多医生研究人体的构造和生理,不得不承认造物的奇妙。其他的科学也是如此,除了自然界之外,神也藉着人类的历史显示他自己,从人类的犯罪与堕落,直到基督的降临,成就了救恩,都在历史的轨迹中看到神的救赎计划一步步地展开。这些都是神普通的启示,是世人有目共睹的。

 

内在启示

 

    除了外在的启示外,还有内在的启示,即神在人的内心发出他的见证。神在每个人的心底,安置了一个属于他的地方,使人若不得到神,就无法完全的满足。另外,在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种天然的依赖感,或许依赖的对象是父母、配偶、上司、同事,但最重要的就是依赖神。无论古今中外,人的心里都有一种需要神的感觉。譬如遇到痛苦悲伤时会呼天唤地:而面对落日晚霞,或遥望浩翰的海洋,俯视美丽的花卉时,则会禁不住对神发出赞叹。

 

普通启示的有限性

    虽然神的普通启示是普遍、重要的,但它们仍有不足之处,必须要借助于神的特别启示,才能完满的达到预定的目的。

    一、由于人类犯罪的关系,因此本来完美无暇的自然界,也受到咒诅,出现许多不完美的东西,如荆棘、沙漠、灾荒、地震、毒蛇、猛兽等。更重要的是罪影响人的本性,使人类耳朵发沉,眼睛昏昧,不但无法正确的接收、与解释自然界所发出的讯号,甚而歪曲,或排斥神藉着自然界所发出的启示,就如约翰所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一5)。

    二、虽然人藉着神的普通启示,可以得到「有神」的结论,但对于这位神的属性,普通启示就无法传达了。换句话说,从观察大自然的奇妙,人们可以确知有一位神,但却不知道是一位怎样的神,顶多是知道一位有智慧、有能力的神。但对于神的公义、信实、慈爱、怜悯等属性,以及他对人类的要求,普通启示却不能提供任何资料。

    三、普通启示无法透露人类历史以及神所设的救赎计划,不能告诉我们人类如何犯罪、离开神。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6),普通启示对这位人和神中间的惟一中保--耶稣基督却是无比的沉默。至于一个罪人当如何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做救主,罪得赦免、重生、称义、成圣、得荣耀,耶稣第二次降临、最后审判、新天新地等重要的教义,则超出神普通启示的范围之外了。

    普通启示既然有这些不足,神便藉着超自然的方法,直接向世人显示他自己,这就是神的特别启示,普通启示好像是启蒙的师傅,或古时西方的僮仆,把小主人领到学堂,而特别启示就是学堂里授业的老师了。

 

研读回应

 

1.我要如何向别人解释神的启示。

2.请列述神启示的特点?

3.普通启示它为什么不能满足我们特殊的需求?有什么价值?

4.神使用了什么途径传达他的特殊启示?

 


第四章  特别启示

 

特别启示的对象

    神的普通启示虽然极其普遍,但由于人犯罪的结果,自然界与人的理性都受到影响,以致不能正确地接受,与解释神藉着大自然向人类的启示。同时由于普通启示本身的限制,最多只能得到「有神」的结论,但对于这位神的属性与作为,以及他为世人所订的救赎计划却无法阐释清楚,不能使人得救。因此,需要神的特别启示,来弥补这些不足。

    特别启示又叫超自然启示,就是神用特别的方法,或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我们显示他自己或他的旨意。譬如:在何烈山上,神在焚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叫他把以色列人从埃及带出来,因为神以超自然的方式直接向摩西显现说话,这就是特别启示了。普通启示是普遍性的,其对象包括所有的人类,特别启示却是选择性的,神只向那些他所拣选的人显现,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焚烧的荆棘中看到神。普通启示是间接的,神藉着自然界的万物,当作一面面的小镜子,反射出他的荣美与权能,叫人藉着受造之物看到造物的主,特别启示是直接的,神直接向人显现或说话,阐明他的心意。普通启示叫我们看到创造的神,特别启示则让人可以认识救赎的主。

    虽然普通启示与特别启示的性质及功用备不相同,虽然在时间的次序上,普通启示在前,特别启示稍后,但在实际上,这两种启示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彼此之不足。普通启示可以证明特别启示的来源,特别启示却能解释普通启示的意义。

 

特别启示的来源

    特别启示可以通过多种不同的方式,也可以发生于不同的时间与地点,但启示者是神本身,接受启示的是他所拣选的人,启示的目的乃是为了要成就他的救赎。希伯来书开宗明义就说:「神既在古时藉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就在这末世,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来一1~2)。以下将藉着这节圣经,和大家研究一下神的特别启示。

    这节圣经的第一个字就是「神」,这说出了特别启示的来源。其实无论普通或特别启示,都是从神那里发出来的;换句话说,在整个的救赎计划中,是神采取主动寻找人,用各样的方法叫人认识他,归向他。人就像耶稣在路加福音十五章里所讲的那个「浪子」,由于自私的动机,不愿受父亲的管束,为了争取「独立」和「自由」,脱离了慈父的怀抱,到处流浪,吃尽人间的苦头,神就好像那位慈爱的父亲,自从人类堕落,离开天家之后,便天天盼望浪子能够回头,不断地藉着自然界向人招手,并且差遣他的使者,向人显现,劝人归回天父的怀抱。

 

特别启示的时间

    接着,这节经文提到「古时」,言及特别启示的时间,与后面的「末世」前后呼应,表明神的特别启示是从古时一直延续至今,就是者所说的「末世」。的确,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神就开始以特别启示宣告他的救赎计划(创三15)。其后,到列祖时代,神更多次向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显现,向他们启示救恩,在摩西时代,神更「面对面」跟摩西讲话,特别启示就更为明显与详细。到了列王时代,神兴起许多的先知,向人传达他的旨意与说话。新约时代,神更亲自「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约一14),约翰为此做见证说:「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约壹一1)。基督道成肉身,亲口将神的救恩向人类宣讲,神的特别启示可以说是到达了最高峰。

 

特别启示的媒介

    最后要论及特别启示的媒介,在旧约时代,神的特别启示只临到少数的人,通过这些人,神晓谕广大的以色列会众,所以这些少数直接领受启示的人,就成了启示的媒介了。挪亚、亚伯拉罕、摩西、众先知,都是属于这一类的人。到了新约时代,神直接藉着他儿子,晓谕我们。因此普通启示的内容与方式是固定的,特别启示却是渐进的,越启示内容越详细,方式也越直接。至于为什么神不在一时之间,把他的启示完全赐给一个人,而要在不同的时候,分别赐给不同的人、因为人的领悟力有限,不能一下子承受全部启示,而且神的真理是超过时代的,因此没有一个时代的历史能够完全表明神的启示,所以神必须经过长时间的默示去启示人类。比如面对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做父亲的无法告诉他,将来培养他上大学的一切计划。

 

特别启示的方式

    再者,神以何种方式向人启示他的救恩,归纳而言,可以分为下列两类:

 

    一、外在与客观的启示  这种启示都有一种外在的形象,与客观的性质。意思是说,接受启示的人可以在他的身外看到一种可见的形象,或听到一种可闻的声音,甚至两者同时出现。其客观性是这种形象或声音会明白地告诉他要做什么,不需要他再去推测或解释。同时,接受这种启示者也往往不限于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一类的特别启示,有下列数种:

    1.显现:在旧约时代,神常常向人显现,而显现时的环境也各有不同,他在火焰中向亚伯拉罕显现(创十五17),在云柱中向摩西说话(出卅三9)。对约伯而言,耶和华在旋风中回答他的问题(伯卅八1),而以利亚却听到神以「微小的声音」向他发言(王上十九12)。另外,圣经也常提到「耶和华的使者」向人显现(创十六13,卅一11,卅二28),很多解经家相信,这使者并不是神所创造的天使,而是三位一体真神中的第二位,神的显现在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时达到最高峰。因为神本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他里面(西二9)。

    2.拈阄:神在旧约时也常用一些物质的工具,向人启示他的旨意。例如:以色列人常用拈阉的方法,来寻求神的心意,直到新约时代,犹太人仍然喜欢用这方法决定重大的事情(徒一26)。此外,祭司们也常用乌陵、土明来作寻求耶和华判断的工具(出廿八30)。

    3.语言与文字:神有时也用可以听到的声音、或可以看到的文字向人启示他的旨意。例如:神呼召撒母耳时,就是用声音向他说话(撒上三4)。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也听到耶稣的声音,不但他听到,连与他同行的人也都听到(徒九7)。巴比伦灭亡的前夕,神的指头在巴比伦王宫的粉墙上写字、预言巴比伦的亡国,伯沙撒王和他的一千个大臣都亲眼看见,吓得目瞪口呆(但五1)。更有名的例子就是神的十诫,是神亲手刻在两块石板上的(出卅一18)。

    4.神迹:除了上面这些方式之外,神也常用神迹来向人启示他的救恩。神迹虽然会引起一种奥妙与惊奇的感觉,但它的目的并非仅仅使人感觉惊奇而已。所有的神迹都是为了彰显神某一方面的属性,并且与人类的救赎有密切的关系。最大的神迹就是基督耶稣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并他的死、复活、升天这一连串的救赎事实。

 

    二、内在与主观的启示  这种启示不是从人的身外而来,也没有什么可见的形象或可听的声音,而是发生于人的内心,神的灵与人的灵直接交通。我们说它是主观的,因为这种启示只有接受启示的人察觉得到,而且通常是单独的。这一类的启示包括梦、异象、与灵感(或作默示)。

    1.梦:在旧约里有许多做梦的人,最有名的要算约瑟和尼布甲尼撒了。神藉着梦向人启示他自己和他要做的事(民十二6;申十三1~6:撒上廿八6)。

    2.异象:与梦有密切关系的就是异象。做梦只有在人睡着的时候才会发生,然而见异象却不一定要睡觉。异象和神的显现都是在人清醒的时候发生的,不同的是,神的显现用肉体的眼睛就能看到,而异象却要用心灵的眼睛去看。旧约里的先知差不多每个人都是先看到异象,才开始说预言(赛六1),新约里的使徒也有好多人见到过异象,如彼得、保罗、约翰。新约最后一卷书--启示录,整卷书都是约翰所见的异象。

    3.灵感:灵感就是圣灵的感动,中文圣经把它译成「默示」,就是圣灵不声不响地把他的启示放在人的心中。圣灵把一个思想放在人心里,这些人忠实地把它写出来,就成了我们今日的圣经。所以圣经和神的特别启示有密切的关系。

 

特别启示的内容

    神特别启示的内容,就是人类的救赎计划。包括救赎的应许、神与人所立的约、救赎的历史、救赎的完成、圣灵的工作、救恩的应用、天国的实现等。最重要的启示就是施洗约翰所说的,耶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一29)。神将真理启示给人时,并不是一下子就将所有的真理都讲得一清二楚的,乃是随着时间的进行,从简单到详细逐渐增加与发展,在神启示的这段过程中,神是有计划的,按着人的程度很有次序的把真理说明,这就叫做「渐进的启示」。当神把他的启示给人的时候,是按照他启示的步骤,先从多方面给人看见救赎的原则、模型、画像,然后给人看见救赎的「实体」,再为人解明「实体」的意义和应用,最后才显明他救赎计划的完备终结。以「神的羔羊」这一真理为例,仅知此羔羊皮的作用是遮盖羞耻(创三21);羔羊做祭物是为讨神喜悦的(创四4);另外燔祭的羔羊有代替的作用(创廿二7~8、13);而逾越节的羊羔是使人免死的(出十二1~6);另一处经文则看到神的羊羔被人格化了(赛五十三7)。从上列的经文很清楚羊羔并不只是指羊,可能是指人,而他能担当世人的罪;在施洗约翰的宣告中,才显明原来耶稣就是神的羔羊(约一29)。

    同样神有关救赎的特别启示开始时也很简单(创三15),侵来就越来越清楚,到耶稣降生、赐下圣灵、圣经写成之后,神的特别启示就全部完成了。

 

研读回应

 

1.新旧约的启示媒介有无不同?

2.特别启示为什么要采渐进的方式?

3.神采用了什么途径传达他的特别启示?

4.今天教会中有重大的事情要决定,有人建议用拈阄的方式,你的看法如何?


第五章  圣经

 

    基督徒非常重视圣经,因为圣经是神的启示,也是基督徒信仰、行为的最高准则。关于圣经和特别启示的关系有两种看法,有些人认为,凡是神以超自然方式向人的交通就是特别启示。根据这种看法,圣经是神特别启示中的一种,也是最完备的一种。另外有些人则认为,特别启示乃是神对有关他救赎人类计划的启示。换句话说,它和普通启示的区别不在于方式,乃在于内容。根据这种看法,圣经「就是」神的特别启示,因为整本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都是讲神救赎人类的计划。只有藉着圣经,人才能晓得如何与神和好。所以圣经就是神特别启示的实质化。神藉着圣经将他的启示永久保存,好让世人知道神的救恩。

 

圣经是神的默示

    圣经既是如此重要,那么圣经是怎样来的呢?根据圣经本身的解释,「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三16),这节经文,不但说明了圣经的来源,也道出了圣经的功用。

    保罗在这里告诉提摩太,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也可以翻译成「灵感」,就是圣灵的感动。神藉着圣灵的感动,把他的话语或意念,放在少数他所拣选的人心中。而这些被感动的人,就成为神的器皿,把神的心思或旨意,绝对无误地传给其他的人。根据这个定义,神的灵感或默示有下面几个特性:

    一、灵感是一种超自然的影响这个字的原文意思是「吹气进入某物」,在圣经中「气」或「风」常常代表圣灵或圣灵的工作。创世记第二章告诉我们,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然梭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那人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同样,当先知或使徒们写圣经时,也是神先把他的话吹入他们的心中。因此在旧约时代,每次当先知被圣灵感动说预言时,总会先说:「耶和华如此说……」,或「主的话临到我说……。」例如看到天上乌云密布,便说快要下雨了,这并不是灵感,而是对自然界的判断。若人关在密闭的房子内,或是在阳光普照的气候之下,却说快要下雨了,才是所谓的灵感。因为他的感觉不是从观察自然而来的,乃是从神那里直接来的。而灵感和圣灵的光照也有不同。在对象方面,灵感是有选择性的,光照则是针对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在性质方面,灵感不仅是领受而已,更要把所领受的传递出去,光照则是单方面的接受。在果效上,灵感使人无误地传扬神的真理,重点在建立别人;光照是帮助人了解神的真理,目的在造就自己。

    二、受圣灵感动的人变成神的器皿,说出或写出神的话  有人把他们比喻成神手中的笔,或是音乐家手中的琴。这种比喻并不十分恰当。固然这笔所写出来的字,或琴所发出来的声音,并非是笔、或琴本身要写的字、要发的声,而是神的字、神的声音。然而无论是笔或琴,都只是没有生命的物质,不可能表达自我的意志和行为。但那些先知或使徒在被圣灵感动的同时,圣灵并没有把他们变成一部说话或抄写的机器,完全在被动的状况下,成为一个传达者。相反地,这些人仍然拥有自己的知识、感情、意志;因此,保罗所写的和约翰所记载的就完全不相同。虽然内容都是从神而来的,但在风格、用字,以及逻辑结构上都各不相同。

    三、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  换言之,圣经每一卷书的每一章每一节,都是在神的默示或感动下写出来的,神的默示或感动并非仅限于那些有关教义或道德的部份,而是圣经的全部,包括历史、文化、科学在内。更进一步说,不止圣经的思想或观念是神所默示的,实际上圣经里每一个字都是神所默示的。

 

圣经的形成

    至于圣经是如何形成,我们今天用的这种形式,至少经过下面五个过程:

    灵感  神藉着圣灵的感动,向先知和使徒「讲话」。伸不但藉着自然界向所有的人启示他自己,也用超自然的方式把他的属性、旨意,和救恩直接启示给少数的人。为了把他的救赎计划,及人类得救的方法书写下来,以便永久保存给后世的人,神特别拣选了一班人,藉着圣灵的感动把他的话放在他们心里,就叫做灵感。

    原始文稿  这些先知和使徒,受到神的灵感动,便把神向他们所讲的话写下来,就称为原始文稿。旧约的原始文稿是用希伯来文写成的,新约是用希腊文写的。虽然灵感的内容就是神的启示,但是灵感并不等于启示,因为有的启示神并没有感动人叫人写出来,这些原始文稿,无论是新旧约,都已遗失了。

    手抄本  无论是旧时犹太人的会堂,还是新约时的教会,都有很多的信徒。比如说,彼得在耶路撒冷讲道时,就有三千人、五千人悔改信主,这些人以后受到罗马政府的逼迫,便分散到世界各地去,所以到处都有犹太人的会堂和基督徒的教会。圣经虽然不能人手一册,但起码每一个会堂、每一间教会都要有一本。那时还没有印刷术,所以只有用人手抄这些副本。中古时代修道院中的僧侣,多半做这种工作。原始抄本是没有母音和标点符号的,当然也不分章节。各书的分章是十三世纪才有的,到十六世纪才把每章又分成多少节。

    正典  起初这些抄本都是一本本(其实应该说一卷卷)分开的,并未收集成册。由于这些书的内容都是神所启示的,本身具有超然的权威性,逐渐被教会接受,为信徒信仰行为的最高准则。直到主前一世纪,旧约的三十九卷书才被收集在一起,称为圣经。到主后第四世纪,新约的二十七卷书才被收集起来。新旧约的六十六卷书合在一起称为圣经,成为基督教会的正典。

    翻译本  由于宣教工作的进展,福音传到很多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因此必须把圣经翻译成不同的文字,以便各个种族人民都能阅读。希伯来文的旧约圣经,于主前第三世纪开始被译成希腊文。至今圣经(或部份圣经)已被译成一千三百多种语言或文字,几乎世界上每一个、每一族的人都可以读到神的话。中文的和合本圣经是公元一九一九年译成的。

    至于圣经的内容,圣经的主题既是讲神救赎人类的计划,而这个计划是集中在耶稣基督的身上,所以说,整本圣经都是以耶稣基督为中心。旧约是预言救主的降生,新约是回顾主的降生,但因每卷书的性质不同,大致分成以下几类:

 

    一、旧约  旧约共有卅九卷书,写作时间约花了一千一百年左右。最早的是摩西五经及约伯记,于主前一千五百年写成,最晚的是以斯拉、尼希米、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诸书,在主前四百年左右完成。按其内容,旧约又可分为下列五类:

      1.律法:从创世记到申命记共五卷,又称为摩西五经。

      2.历史:从约书亚记到以斯帖记,共十二卷。

      3.诗歌:从约伯记到雅歌共五卷。

      4.大先知:从以赛亚书到但以理书共五卷。

      5.小先知:从何西阿书到玛拉基书共十二卷。

 

    二、新约  新约共有廿七卷书,是在主后第一世纪内写成的。前后只花了七十年左右(主后三十到一百年)其内容分成三类:

      1.历史:包括四福音及使徒行传共五卷。

      2.书信:从罗马书到犹大书共廿一卷。

      3.预言:启示录一卷。

 

圣经的无误

    最后,讲到圣经的绝对无误性,它既是神的启示,神是无所不知的,他的知识不但是无限,且是绝对的。圣经既透过神的灵感,藉着先知和使徒的手而写出来的,就不可能有任何错误在内。诚然我们不能否认,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和许多人手的抄誊,无法避免一些人为的错漏,但整个的问题是,这少许的人为错误是否已经损害了圣经的可靠性?这类错误是否累增或无人勘正?难道神在将其话语启示给人时,未将此种可能的错误估计在内?创造宇宙万物的神,难道不能够用他创造的大能,保守他话语的真实性。神要启示这本圣经给我们早在他的计划中(林前十11,加三8),因此,他所启示给人要写出来的话,其完整周密的程度,已足够使以后可能有的人为错误,不致损害他所要启示的旨意。历代反对神的人,虽然极力逼害教会,消灭圣经,神的教会和圣经却始终蒙保守,从圣经本身的见证,及其内容的一贯性,可以证明它实在是神的话,是信徒信仰、生活的最高准则。

 

 

研读回应

 

1.我们是否可以说特别启示和圣经是同一样东西?

2.圣经的灵感有什么圣经证明?

3.灵感和圣灵的光照有无区别?

4.「圣经是无误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第六章  创造

 

世界起源的几种说法

    自古以来,人类对于创造的起源就抱着极大的兴趣,中国的万里长城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建筑之一,大部份到过万里长城参观的人都会想知道:这座城墙是何时造的?由谁所造?怎么建造完成的?同样的,当我们欣赏这世界美丽的风景,雄伟的山岭,浩翰的海洋时,也禁不住会问:「这么奇妙的世界,究竟是怎么来的?」

    关于世界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说法,归纳起来,主要的有下面几种:

    自然论  根据这种说法,宇宙起源时是一团混沌、无形、而旋转的气体,根据物体的三态,冰遇热就变为水,水再加热就变成气;相反地,气体遇冷就变成液体,再冷就凝成固体。根据这理论,这个极热的气体,冷却时逐渐收缩,由于其旋转所产生的离心力与物体的内聚力,边缘部份的一些浓缩中的气体便被甩离本体,就好像在雨天拼命地旋转一把雨伞,雨伞的边缘会有许多水珠被甩出去一样。这些分离的物体慢慢冷却下来变成固体,绕着本体中心旋转,变成为各种行星,其中一个就是地球。

    制造论  又称二元论,它主张神和物质是并存的,神是永恒的,物质也是永恒的。物质不是神造的,而是自有永有的。神造天地时,物质已经存在,只是这些物质尚未固定形状和构造,像是一堆的砖、瓦、沙、石,神就像是一名建筑师,将这些基本「材料」堆砌起来,就造成了今日这个美丽的宇宙。

    放射论  又称为泛神论,因为它主张「神即是物,物即是神」,按此说法,神不但「存在」于大自然中文神就是大自然。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甚至一块石头,都是神的一部份。开始的时候,神把他自己的一部份放射出去,就像有些动物的分裂生殖一样,这种放射行动不断进行,即产生了这个宇宙。

    进化论根据进化论的解释,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进化而来的。在生物界,主张一切的生物都是由一个极简单的单细胞的生物,逐渐发展成一个多细胞的生物,像海藻之类。而后这个多细胞生物又慢慢演变成鱼类,鱼类进化成两栖类,然后到爬虫、鸟类、哺乳类动物,最后更进化成为人类。进化的原则是由简单到复杂的,由低等到高等:并主张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换句话说,自然界的万物互相竞争,惟有适合环境的才能生存。

 

无神论论点的不足

    以上四种说法,都是非基督教的说法,其中制造论与放射论虽然都承认有神,但那种神既非创造的神,也不是独一的主宰,与基督教的神不可同日而语。自然论与进化论则是无神论,这两种说法都假定一开始物质就已经存在,自然论者说宇宙是从一团极热、极大、旋转的气体而来,进化论者却说一切生命的起源是从一个极简单的单细胞生物开始。那么,这一团气体,或这一个单细胞又是从那里来的呢?所谓「科学家」对此始终没有答案。所以,不管是自然论还是进化论,充其量不过是对世界形成「过程」的一种推测或解释罢了,但对于宇宙万物的起源,即那个最早的物质是从何而来,仍是毫无所知。

 

进化论的漏洞

    另外,这些所谓科学的解释还有一个极大的漏洞,那就是它们缺少「中间的一环」。就自然论而言,它只能解释这个物质的宇宙演变之过程,对地球上生命的来源却没有任何的交待。换句话说,这些物质的元素是怎样变成为有生命的东西呢?科学家至今还不能把无生命的物质变成为有生命的。至于进化论更是漏洞百出,进化论的基本理论是:世界上一切的生命是从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单细胞而来,中国有句俗语:「龙主龙,凤尘凤,老鼠生来会打洞」。根据遗传学的原理,猫生出来就是猫,蛇生出来就是蛇,即使再过几万年,猫也不可能会生出蛇来,蛇也无法生出猫来,同一种类的进化是有可能的,但从一个种类进化到另一种类,例如从乌龟变成兔子,至今科学家从未找到有这种进化的种类。所有考古学家所发掘出来的化石,也从未发现过任何半龟半兔的化石,由此可见进化论的立论仍有极大的疑点和问题。

 

神的话造成世界

    希伯来书十一章3节:「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神创造宇宙万物,并不是由于需要。神是自行自足的,他既无任何缺乏或需要,为何要创造这个世界呢?神创造世界的目的乃是为了要彰显他的荣耀和权能。从他所创造的宇宙中,人类可以体会,看到他无限的智慧与能力,因此便将荣耀归给他,并感谢他赐给他们所享用的一切美物。

    神是怎样创造这个世界呢?前面所提的经文「……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里说「诸世界」,是多数的,意思是说除了这个地球以外,也包括其他的星球和星系。换言之,整个宇宙都是神所创造的,神怎样创造呢?是藉著「神话」造成的,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神的话有创造的能力,它不但能使罪人悔改,创造一个属灵的生命在他里头,人类最早的生命,乃至万物的形成,都是靠着他的话成就的。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卅三9),神用地上的尘士造人,吹了一口气在他鼻孔里,那人便成为有灵的「活人」。百夫长的仆人病了,耶稣要去医治他,那人说:「你到我家里去,我不敢当,你只要说一句话,吩咐一声,我的仆人就必好了。」可见神的话是大有能力的,当初神创造天地万物,乃是用他的话,他一发声,事就成了。

 

神的创造

    其次,圣经中说:「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十一3),换句话说,神是创造,不是制造。制造是指已经有原料,只不过是把原料制造成物品。创造乃是「无中生有」,就是说本来什么都没有,空无一物,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所以,神只要发出命令,本来不存在的就生出来。神创造天地万物,不是利用已经存在的物质,而是造出从前不存在的东西。

    当然,创造的说法是无法用科学证明的,好像神的存在不能用科学证明一样,必须用信心来接受。所以希伯来书的作者说:「我们因着信,就知道……。」其实,以上所讲的那些其他说法也是没有科学的证明,试想,如果说宇宙万物突然之间凭空而有,是否也要信心接受呢?与其相信世界万物都是自动生出来的,还不如相信是神所创造的更合逻辑。

 

创造的时间

    神怎样创造这世界呢?创世记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进化论者从现在往前推算,推了几十亿年还没推到生命的起源。这里,神的话一下子就把我们带到那最早的一刻,不必我们臆测、揣摩。此处的「天」在原文也是多数,包括除了地球之外的一切天体,人们观念中的空间、时间,也是从创造开始的。这里所说的起初,乃是一切的起源,并非指时间而言。

 

六日的创造

 

    圣经说,神用了六天的时间,创造天地万物。第一天,神创造光,并把光暗分开,这里所说的光,并非日月星辰的光,而是神自己的光。第二天,神造出空气,并用以分开「上面的水」和「下面的水」。第三天,神使下面的水,就是地球的水,聚在一处,成为海洋,露出旱地。并在地上造出各样的植物,各从其类。第四天,神在天上创造日、月、星辰,管理昼夜,分别明暗。第五天,神创造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各从其类。第六天,神创造地上的动物、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并照着他的形象,按着他的样式造人,叫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并地上各样的走兽。

 

创造论中的疑点

    圣经里面有关神创造天地万物的记载,其中有几项需注意的:

    一、创世记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第二节跟着说:「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的目的显然不是要创造一个「空虚混炖」的世界。关于这一点,有二种不同的说法,第一种认为神的创造是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先造出一切的原料,所以说空虚混沌,第二个阶段他把这些原料造成有形有体的世界。第二种说法以为空虚混沌是表示空无一物的意思,地球只是个光秃秃的表面,什么也没有。还有人说神本来创造的天地是美好的,后来是因为天使长的犯罪,地「变为」空虚混沌,渊面黑暗。

    二、这里所说的「天」有人说是指一段很长的「时代」,如考古学中的不同时期,但也有人说就是指普通的廿四小时。因为每次神都重覆「有晚上,有早晨」,可见是一昼夜的一天。

    三、论及神创造一切生物,如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走兽时,神都不厌其烦地重覆「各从其类」这几个字,可见这是神创造生命的原则,与进化论所说,一切生命都是从一个最原始的单细胞生物「进化」而来的论点完全相反。

    最后,我们要指出这六日所陈示的过程、发展与目的,这个过程包含了六个彼此相关的发展阶段,整个过程最终引到人的身上,这就是六日创造的目的,神把人放在最尊贵的地位和目的上。

 

研读回应

 

1.如果有人持进化论来反对神的存在,我应如何反驳对方?

2.有什么经文可以支持创造论的说法?

3.既然种的创造,一切都是美好的,那如何解释创一2的光景?

4.创世记中的日子是普通的日子或是一个长的时期?


第七章  人是什么?

 

从时、空看人的渺小

    大卫王在诗篇第八篇向神发出慨叹: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的确,人类在整个宇宙当中实在太渺小了。若是有机会搭飞机,从三、四万尺的高空往下望时,其下的田舍人家都像是玩具一般,而在夜晚,当我们举目望天时,可以看到无数的星星,其中有很多都比地球大上许多倍。而星球与星球间的距离,往往要以光年来计算〔即光用一年所走的距离,按光一秒钟可以走299,800公里,一年所走的距离即是用这个数目乘86,400(一天的秒数)再乘365〕,所以,和整个宇宙相比,人所占的空间实在太小了。

    从时间上看,人生也是非常短暂的,摩西在诗篇九十10:「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一般人的寿命最多不过是七、八十年,虽然有些「人瑞」能活到一百零几岁,但那也是少之又少的例子。纵使一个人能活到一百多岁,但和那有亿万年历史的宇宙比起来,又算什么呢?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宇宙的历史在永恒的神面前也是相当短暂,摩西在同一篇诗里说:「诸山未曾生出,地与世界你未曾造成,从亘古到永远,你是神」(诗九十2),又说:「在你看来,千年如已过的昨日,又如夜间的一更」(诗九十4)。的确,当人类观看自然界时便感觉到自然界之长久,与人类生命之相对短暂。孔子面对湍湍而流的河水,便叹息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古时诗人在望着那雄伟的长江川流不息,更写下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名句。而今周瑜、曹操、孔明都已作古,以后的唐、宋、元、明、清各朝也都消逝了,但那同一条长江,仍然在那里涌流。所以,从时间的观点来看,人生真像清晨的露水一样,太阳一出便蒸发不见了。

 

什么是人生

    再看看人生的内容是如何?摩西说,人最多可以活七、八十年,但在这七、八十年当中有什么可夸的呢?不过是「辛劳、痛苦、忧愁、烦恼」,而人一生兢兢业业所赚到的一切,在离世时却是「转眼成空」且「如飞而去」。这是多么真实的人生写照啊!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了他的辛劳旅程。孩童时期虽然不需要工作,但读书也是相当辛苦的。直到长大成人、娶妻生子后,便又要开始为自己及家人的生活而劳碌。所谓的「白领阶级」虽不必劳力,却要劳心,此外,人生还要经历各种痛苦,「生老病死」无一能免,除了肉体上的痛苦,还有精神上的折磨。人生三大不幸,如少年丧父母,中年丧偶,老年丧子,都是时有所闻的事。另外,由于人的精力、体力有限,受环境的各种限制,常常令人有「力不从心」或「心有余力不足」之叹,人一生下来就会遭遇各种的问题或困难,由于以上的各种限制,加上人的智慧与知识有限,经常会不知道怎么解决这些问题,或如何克服这些困难,因此便生出忧愁。而烦恼的事更是司空见惯,俗语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意思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烦恼,古人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常十之八九」,可见世上不可能找到没有烦恼的人。

 

人是按神形象而造

    以上从科学及哲学的观点看人生,总括起来可以用三个字形容:短、小、苦。人的寿命很短,只有七、八十年的光景;人在宇宙中所占的地位很小,真好像是太平洋中的一粒沙;人生的内容很苦,一生中充满了劳苦愁烦,至终只落个「转眼成空」。然而诗篇第八篇的目的并不是说人在神眼中并不重要,诗篇第九十篇也不是要证明人生没有意义。诗篇第八篇的主题是:「人是那么渺小,然而神却顾念我们,甚至差他的独生子为我们死,使我们重新归回他的怀抱」,若深究原因,可以发现在所有的受造物当中,唯有人是神照着他自己的形象,按着他自己的样式造出来的(创一26)。

    因此神在人身上有盼望,何谓神的「形象」和神的「样式」呢?关于这一点,有几种不同的解释。早期教会的神学家中,有人认为「形象」是指神的形状和像貌,而「样式」则是指神灵性与道德方面的特性。根据奥古斯丁的看法,形象是指对真理的认识,样式是指对道德的爱好。这些解释都认为「形象」和「样式」是分开的,是指两件不同的东西。泛世的神学家则同意创世记一26中说的「形象」和「样式」,并不是指两件不同的东西,而是两个同义语,指同一样东西。换句话说,创一26只不过在说明人被造的时候是按照神的样子造出来的。那么,神的样子是什么样子呢?或者说,人在那一方面像神呢?这个问题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方面。

    狭义方面,神的形象和样式,是指他的真理、公义和圣洁。当人类被造之时,神也赋予他对真理的认识、公义的特质、与无瑕疵的圣洁。但这些特质在人类犯罪后都一一失去,直到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以后,脱去旧人,穿上新人,这些特质才能再恢复。广义方面,神的形象和样式是指他的灵性、理性、自由与统治的权柄。神是个灵,而人是万物中惟一具有灵性的,因此可以与神相交,俗语说:「人是万物之灵」正是此意。神是有理性的,同样,人也是有理性的,具有思考、分析、归纳的能力。神是自由的,人也是自由的,可以自由选择顺服或者不顺服神。最后,神有统治的权柄,同样,神也赋予人统治的责任,叫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创一26),这些广义方面的特性,并没有因亚当的犯罪而丧失。所以,在堕落之后,身上仍然带着神的形象。

 

人由哪几部份组成

    人是由什么构成的呢?科学家用化学的方法分析人体所含的各种元素,多少氧、氢、磷、钙……等,据说把这些元素加起来,按目前的市价,大概只能卖三十多块钱美金。难道我们可以用这个方法计算人的价值吗?当然不能。科学家也无法将这些元素,按着一定的比例混合起来,造出一个人,或其他任何有生命的东西。可见只有物体或身体,并不能构成生命,因为人除了这些物质的元素之外,还有精神的层面,而这精神方面的成分,才是人类真正宝贵的一部份。

    关于人的组成,基督教有两种主要的看法。一是二元论,一是三元论。

    根据二元论的说法,人是由物质及精神两方面所组成的。这种论点似乎较合乎圣经根据。首先来看人是如何被造的,从创二7:「耶和华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这节经文提到神造人的时候,只用了两种材料:「地上的尘土」及「生命之气」,地上的尘土当然是物质,生命之气则是指灵魂。在希伯来文里面,「灵」和「气」是同一个字根,耶稣也曾用风来代表圣灵的工作,神的灵就是生命,所以耶和华神将他的生气吹在那人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圣经里有多处经文提到人是由身体和灵魂构成的。人犯罪之后,神在创三19宣判:「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这是指人的身体说的。传十二7:「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主耶稣教训他的门徒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太十28)。身体是指物质的部份,包括人的四肢、五官及各种构造,灵魂则指精神、生命,包括人的思想、感情及意志。二者的关系非常密切,故二元论的论点有较多的圣经根据。

    另外一派认为人是由三部份构成的,就是体、魂、灵。他们的圣经根据有二,帖前五23及来四12,认为灵是「神觉」的所在,魂是「自觉」的所在,体是「物觉」的所在,身体是人的物质部份,魂是人的意识生命,包括思想、感情、意志,而灵则是人的灵性,是不朽的。通过人的灵,人可以和神的灵有交通,而人对神的感觉和知识也是藉着灵而来的。一个人死了,他的肉体会朽坏,魂的生命也停止了,但他的灵继续存在,如果灵与魂各种的能力都是正常的,和受造的时候一样,那人的身体就可以长生不死,如果神「非受造的生命」进入到人的灵里,这生命就要渗透魂的各部,结果能使里面的人改变,身体的土质也要改变,就解除死亡与败坏的可能性。

 

灵魂由来的三种说法

    耶稣在约六63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那么,人的灵魂是那里来的呢?

    关于灵魂,人所能知道的并不多,因为灵魂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能用科学证明的。但从神的启示,可以知道只有神是自有永有的,除他以外,一切都是被神所造的,当然灵魂也是神所造的。至于神如何创造灵魂,或者说我们每个人身体内的灵魂是怎么来的?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说法:

    一、预存论  这种说法认为身体尚未形成以前,灵魂就已经存在了。换句话说,神在很久以前,甚至在亚当夏娃还未被造之前,就已经造了许多的灵魂,以后每当有一个人出生时,神就取一个灵魂,放入肉体之中。这种论调是从古时希腊的一些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的,教会初期的一些教父也有人提倡这种学说,现今的教会中很少人能接受这种说法。

    二、繁衍论  这种说法认为只有最早的那个灵魂是神造的,以后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从他的父母而来,就像身体是从父母来的一样。换句话说,整个人,包括灵魂和身体,都是自然繁衍的结果。因此,不但身体方面的一些特征是从父母继承来的,如肤色、像貌、甚至一些疾病,我们灵魂方面的特征也受遗传的影响。比如一个人的个性、脾气、心志等,多少都有些像他的父母。这种说法的优点是更容易解释人类的罪性乃由亚当所遗传,但是它有个漏洞,是基督的人性也逃避不了罪恶的污染。另外,忽略了灵魂并非物质,是无法分割的。做父母的不可能把灵魂分割一部份给自己的儿女。

    三、创造论  每当一个人出生时,神就个别地创造一个灵魂,使它与肉体联合,而成为一个新生命。这种说法似乎与圣经的记载相吻合,按照创世记的记载,神造亚当的时候,是用地上的尘土造他的身体,然后把「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作为他的灵魂,可见身体和灵魂的来源不同:身体是由父母而来,灵魂却是出于神,乃是神所赐的。所以传道书的作者说:「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十二7),撒迦利亚论到神的默示说:「铺张诸天,建立地基,造人里面之灵的耶和华说……」(亚十二1),「再者,我们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顺服他得生吗?」(来十二9)。此处生身的父是指我们的父母,万灵的父是指神而言,意思是说,我们的身体是父母生的,灵魂是神所赐的。因此显然圣经的见证是偏重创造论。

 

人类被造之初的光景

    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在被造之初是什么情形呢?亦即从亚当夏娃被造之后到犯罪之前这段时期,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可能:

    一、人类被造之初即是成熟、完美的  亚当、夏娃并不是被造成婴孩,然后逐渐长大成人的,他们并未经过一个发育、成长的过程,不单是指他们的身体,他们的心灵亦然。完美是指始祖的被造没有任何缺陷、疾病、衰老、死亡。这两点不仅是针对人而言,也是指任何神所造之物,因为神所造的,都是完全而美好的。一般的观念,认为原始的人类冥顽无知,和动物相差无几,其实是没有圣经根据的。

    二、人是照着神的形象与样式造的,所以人起初被造时即具有对真理的知识、公义和圣洁  从亚当替所有的活物取名可看出他知识的丰富。圣经说:「耶和华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样走兽,和空中各样飞鸟,都带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么,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创二19)。公义是指在人里面的各部份都有一个完美、和谐的主从次序。比如说,他的身体顺服他的灵魂、感情顺服意志、意志顺服理性、理性顺服上帝。圣洁是人类在道德方面的完美无瑕,没有任何罪的玷污,因此人与神之间的交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

    三、人一被造即成为世界的管辖者  事实上,在人还没有被造之前,神已经定意叫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创一28)。可见,神造人即是要人管理这个世界,「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来二8)。

 

神对人的试验

    神造人是有一个崇高的目的,他为人所设计的生命也是极其美好。并非仅仅使他们在世上渡过七、八十年劳、苦、愁、烦的日子,然后就如飞而去,一切转眼成空。他乃是要成为他们的天父,分享他的不朽与荣耀。虽然人在被造之初,这些性质都已包括其中,但神要人经过试验,以证明人对他的顺服,并藉以使这些性质得到肯定与证实。就像一部汽车制造完成,在出厂前,一定要经过试车的程序,经过试验合格,检验员盖章放行之后,才能出厂销售。所以神造了亚当夏娃之后,也要他们经过试验的阶段,在神学上称为「行为之约」。

    虽然在创世记的记载中,找不到明显的立约格式,像神以后跟挪亚、摩西、亚伯拉罕立约时所用的,但约的内容和要件都已俱备,因此可以肯定神对亚当夏娃的试验构成立约的事实。以下我们谈谈神与人的立约。

    第一,立约人  立约人通常包括甲、乙两方。在这个事件上,立约的双方就是神和亚当。由于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所以也可以说,亚当是代表整个人类与神立约。

    第二,立约必定附有条件  在这个场合,神的条件就是顺服——绝对的顺服,神对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这个约的形式像是一个严厉的命令,条件是必须顺从神,这种顺从须要以他的行为来证明,神不允许吃的,亚当就不吃。

    第三,约必须有应许  也就是说,当对方满足了所要求的条件,即可得到报偿。在这个约上,似乎看不到应许,但从惩罚的反面,就能看到永生的应许,因为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换句话说,假如他不吃,就不会死,而不会死就是永生。

    第四,约必须有惩罚  意即若对方不履行条件,将会遭到惩罚。这一点记得非常清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如果亚当违约,即要受死的惩罚,死的意思不只是指身体的死亡,也是指灵魂永远与神分离。

    在人受造的同时,按照行为之约,人也有义务遭行神的旨意,藉行为彰显神的形象,在神面前尽所当尽的责任,然因人未通过神的试验,这一切都受了影向。

 

 

研读回应

 

1.「形象」和「样式」二字是指不同的事吗?

2.三元论及二元论那一种说法合乎圣经?请指出圣经根据?

3.人对其他受造物的管理是否也是神的形象的一部份?

4.行为之约的应许、条件、刑罚和仪式是什么?

 

 

 

 

 

第八章  人的堕落与罪

 

    前一章曾提及「行为之约」,亦即神对亚当的试验,在这个试验中,神所要求的条件是绝对的顺服,而试验的方式就是禁止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他如果顺从神,就会得到永远与不朽的生命,否则,就要接受死的惩罚。那时夏娃可能尚未被造,所以这个约是神和亚当订立的,但从基因学的原则来看,亚当是人类的祖先,所以当神和亚当立约时,我们也都在其中有份,他的成功就是全人类的成功,他的失败也代表所有人类的失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亚当既是代表全人类与神立约,接受这个试验,所以他的成败,也直接影响到后世的每一个人。就加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战败,日本天皇向盟军签下投降书,是代表全日本的国民签字,所以其后果也会影响到每一个日本人,虽然他们本人并未在投降书上签字。

 

魔鬼试探人的步骤

    根据创世记三章的记载可以看出魔鬼试深人,通常是依循四个步骤:

    一、它在人心里画个问号,使人怀疑神的诫命,魔鬼对夏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神岂是真说?」夏娃知道神是怎样说的,因为亚当曾告诉她,但是魔鬼要摇动她的思想。有些事从直觉反应明知道是错的,但魔鬼却叫我们再想一想,经过一番挣扎后,往往就替自己找出很多理由或藉口来。

    二、它误导人认定神的诫命是不合理的,神本来的诫命是:「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你不可吃。,魔鬼引用那诫命时,却说成:「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魔鬼故意扭曲事实,目的是使神的诫命显得不合理。今天,人常常明知故犯一些律法,然后藉口说那些律法「不合理」。

    三、魔鬼故意否定神的惩罚,以及人犯罪后必须承担的后果。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魔鬼却说:「不一定死。」耸恿人或许可以倚仗自己的聪明而逃脱惩治,甚至循法律的漏洞而免去刑责,误导人认为神只是在吓唬人,并不一定真的会把人处死,许多人犯罪就是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

    四、魔鬼会给人一些假的应许,一些美丽的饵,诱人上钩。这里它应许夏娃: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前后两句话是事实,中间却夹了一大串谎言。撒但很聪明,它知道绝对的谎言很容易被拆穿,唯有似真似假,似是而非的道理最容易使人上当。结果怎样呢?「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行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三6),夏娃虽然知道神的诫命,但在魔鬼的节节进攻之下,却无法克制那「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于是违背了神的诫命,偷尝了不被神允许的禁果,且给了她的丈夫吃,这就是人类堕落的起源。

 

人堕落的结果

    亚当、夏娃堕落后的结果如何呢?对于亚当夏娃来讲,至少有两个即刻而明显的结果:

    一、死亡  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神的话必须应验。死有两方面的意义:肉体的死,和灵性的死。肉体的死是指灵魂离开身体,灵性的死是指灵魂离开了生命源头的神。亚当堕落后,他的身体虽没有立刻死亡,但死亡的种子却已开始在他身上发动。根据生理学家的发现,人体的细胞从出生起,就有生长与死亡的过程开始进行,在少年和青年时期,生的细胞多于死的细胞,所以人会慢慢长大。中年以后,死亡的细胞多于出生的细胞,所以人就慢慢衰老,直到生长的过程停止,细胞继续死却不再出生,人就死亡了。因此人到达一定的年龄,就算没病也会死亡,亚当犯罪那天,死亡的过程即开始进行,灵性的死即是人的灵魂和上帝隔离,亚当犯罪后,不只身体要死,他的灵魂也与上帝隔离,并失去原有的公义和圣洁。

    二、亚当被赶出伊甸园,离开了种的面  始祖既然犯罪堕落,将神的命令置诸脑后,反倒去听信魔鬼的诱惑,因此远离神,而走上败坏死亡之路。他不能再与神有面对面的交通,也不再有机会吃生命树的果子(创三24)。

 

始祖堕落的影响

    亚当的堕落,不但为自己带来了这些恶果,也延祸于他所有的子孙。保罗曾说:「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12),从这一节经文,以得到下面结论:

    一、罪是从一人进入世界,这一人就是指亚当  一般人提到罪,多数是想到法律上的罪行,就如杀人、放火、偷盗、奸淫。但圣经上所讲的罪,多半是指罪的性质,而不是指罪的行为。因为人行犯罪的性质,才会有犯罪的行为。按照圣经原文对「罪」字的解释,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指「矢不中的」,即是指一个人射箭,应是射中红心为准而没有射中。一是指「行为越轨」,即是指人的行为偏离了神为我们所定的规范。神创造人,要人荣耀他,可是人却没有达到神所要求的标准,无法满足神的愿望。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即是此意。其次,人的行为偏离了神的规范也是罪(罗三23)。约翰说:「违背律法就是罪。」违背律法可以分「过」与「不及」,过就是神不要我们作的,我们作了,不及就是神要我们作的,我们却不作,在神看来,这两者都是罪。

    二、死是从罪来的  圣经说:「罪的工价乃是死。」意思是,犯罪的结果就给人类带来了死亡。假如亚当没有违背神的命令,神自会让他吃生命树的果子,他就会永远不死,世上也就不会有死亡这回事。但他并未遵守神的命令,所以死亡就来到人间,因为神明明地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三、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人人都犯了罪  亚当犯罪的结果不只他自己要死,所有从他而出的也都要死,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九27)。所以死就在人间做王,无人能逃出它的魔掌。但这节经文的意思并非要用「死临到众人」来证明「众人都犯了罪」。相反地,他的意思是「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所以,死就临到众人,罪乃是死的原因。但是亚当犯罪与众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无形中众人都变成罪人呢?亚当的罪怎么会过渡到我们身上呢?

 

罪的归算

    在神学上称之为「归算论」。即某某人的罪「归」到另外一个人的头上,或「算」到某某人的帐上。所谓「父债子还」就是这个道理,假如你儿子把人家玻璃打破了,做父亲的只得替他花钱赔偿别人的损失。归算论又分为直接、间接两种。直接归算论说,亚当的罪直接归算到他后裔的身上,因为:(1)从生理及遗传学的原理来看,所有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换句话说,亚当犯罪时,全人类也都在他身体里面,参与他的罪行。(2)亚当是人类的头,代表人类与神之行为之约,亚当失败了,他的惩罚自然便归到他代表的人类头上。间接归算论说,亚当原来所犯的罪并没有归算到我们身上,但是因为他犯罪的结果,人类的本性受到败坏,失去行善的能力,由于这种败坏的本性,人类自然会犯罪,因此而成为罪人,所以亚当的罪,藉着败坏的人性间接累及全人类。

 

 

研读回应

 

1.如果我要向人传福音,如何向人解释罪的问题?

2.请引用经文说明罪盘踞在人身上的那部份?

3.亚当犯罪与我何干?为何会归算到我的头上?

4.圣经是否清楚的指出人天生就是罪人?参诗五十一5,赛四十八8

 


第九章  救赎的预备

 

神掌管历史的演变

    由于亚当夏娃的堕落,使整个人类陷入永劫不复的噩运。神为了恢复他的国度,彰显他的恩慈与怜悯,并发扬他的大能与荣耀,便定意拯救一批人类,使他们继续做神当初创造亚当时要他做的工作。神学上称之为神的救赎计划。

    从律法的观点来看,人类救赎的预备工作,乃由两个约构成,一个称为救赎之约,另外一个称做恩典之约。在查考这两个约之前,让我们先了解神是如何在历史上为人类预备救赎。

    自从亚当夏娃犯罪的那天开始,神就定意要救赎人类,恢复他的国度。早在伊甸园中,当神咒诅魔鬼时,神就预言了救恩的来临。他对蛇说:「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要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创三15),从那一刻起,直到基督降生在犹大的伯利恒,神掌管历史的演变,为人类预备救恩。这一点可以分两方面来讲。

    在消极方面  神容许外邦人的罪恶、无知、及败坏不断地增长及发展,如同黑夜越来越深,到黎明前的一刻是夜间最黑的时刻。同样,基督降临前的世界也是罪恶、无知、及败坏发展到最高峰时。外邦人靠自己既不能认识神,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一21)。所以基督降生犹如明光照耀,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在积极方面  神把他的启示和圣言,藉着律法、先知和惩罚,颁给他的圣民以色列。摩西的律法,通过神的显现与神迹,使以色列人深深相信耶和华是全能的神。藉着祭司的制度,使以色列人寻求与神和好,透过先知的预言,使以色列人盼望弥赛亚的降临。由于神的惩罚,以后以色列人被掳并分散到列国,从此以色列由农业的民族转型为商业民族,又因着会堂制度的建立,更便利于福音的传播。

    从神学的观点来看,神的救赎工作主要是建立在两个约上:救赎之约与恩典之约。

 

救赎之约

    救赎之约是恩典之约的基础,也是神救赎计划的第一步,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救赎之约,也就不会有恩典之约。救赎之约是圣父差遣圣子降世拯救罪人,并将蒙拣选承受救恩的人赐给他。圣子作被赎之民的中保,并在十字架上舍身,满足神公义的要求,救他们脱离罪恶与刑罚。耶稣在世的日子无时不记得他从父所领受的使命(约五30,六38~40,十七4~12),并多次提到神将得救的人赐给了他。为了执行救赎的工作,圣子道成肉身,承受肉身所必受的一切限制,并顺服律法的要求,以至于死。

    对于耶稣基督来说,救赎之约就是他的行为之约。从这个观点,他和亚当的地位是很相似的,亚当是所有人类的始祖,在伊甸园中代表整个人类与上帝之约,用他的行为证明对神的顺服。亚当若是成功,全人类将得到永生的赏赐,可惜他失败了,因此整个人类便须接受死亡的惩罚。在救赎之约中,耶稣基督成为新人类的始祖,代表所有因信得享永生的人与神立约。和神与亚当所立的约一样,救赎之约的赏赐也是永生,其条件也是绝对的顺服。感谢神,虽然亚当失败了,致使全人类被带入死亡的结局,但耶稣基督成功了,使所有信他的人都获得永生。正如保罗所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五18)。

 

恩典之约

    所谓恩典之约,就是神与人所立的约,藉着这个约,神把永生赐给一切相信的人。既然说是恩典,就不在乎行为,这个约和神与亚当所立的「行为之约」完全不同。行为之约,乃神要亚当用行为证明他对神的绝对顺服,人既不能用行为满足神的要求,反而显明其背逆,以致坠入死亡的深渊。神乃与第二个亚当,圣子耶稣基督立约,由他做中保,代替人接受试验,担当人的刑罚。所以救赎之约,对耶稣来讲讲就是行为之约,因主耶稣要用行为显明自己对天父的顺服,人所不能做的,耶稣替我们完成了,因为「他本有神的形象,却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6~8)。因此,在恩典之约里面,神不再要求人用行为证明顺服,只要人用信心接受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就的,这即是恩典。

 

恩典之约的对象

 

    恩典之约的订约双方,一方面显然是神,但对另一方面则有不同的意见。由于对此约性质看法的不同,则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持第一种说法的人,认为这约的目的就是人的得救,换句话说,这约的功用就是使人得救,获得永生。那么,所有包括在这约里的都是必得救的人。故此,订约的另一方显然就是神拣选承受救恩的人。持第二种说法的人,则认为这约乃是一种法律的工具,是一种为达到救赎目的的手段。换句话说,这约可以包括所有听过福音的人,至于其有效性则视听到的人是否接受而定。如果采取这种看法,则订约之另一方则可包括所有信徒,信徒之家人、教会会友,乃至任何可能听到福音的人。

 

恩典之约的要求

 

    此外,任何一个条约都应包括一些应许和要求,或是说权利及义务。在恩典之约中神的应许就是:「我要作你的神,你要作我的子民。」这个应许在圣经中一再重覆(耶卅一33;结卅一,卅四23~25,卅六25~28;来八10;林前六16~18),并包括一切物质与精神的祝福,今生与来生的盼望。至于要求方面,则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有一种解释认为既是恩典,就不在乎行为,所以神并不要求人做什么,却把救恩白白赐给那些愿意接受的人。另一种解释是神并不是没有要求,而是神先把他所要求的赐给了你,使你能够符合他的要求。比如,他要求我们信他、接受他,而分析到最终,就连我们的信心,和我们愿意接受他的意愿也是他赐给我们的。因此,可以说,在恩典之约里,神要求我们的就是相信他、接受他的救恩。

 

恩典之约的特点:

 

    恩典之约有下面几个特点:

    一、恩典之约是基于神的恩典  它不再要求人用行为来证明他对神的顺服,却让基督作我们的中保,作成我们所不能作的,并担当我们应受的刑罚。

    二、恩典之约是三位一体真神与人订的约  它起源于圣父的慈爱与拣选,完成于圣子的舍身与代赎,并藉着圣灵的运行应用在所有悔改相信的罪人身上(约一16;弗二8)。

    三、恩典之约并不包括所有的人类  虽然主耶稣命令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但这并不表示全人类都会得救。所以,恩典之约的果效显然不包括所有的人,而只是那些悔改信主的人。即使采取比较广泛的法律工具的看法,它亦只包括那些听过福音的人。

    四、恩典之约的内容在旧约和新约时代都是一样的  虽然其执行形式有些许不同,旧约时代虽然是用律法及仪式象征神的恩典,但获得恩典的条件仍是--顺服。正如亚伯拉罕在神面前称义是因为他信神,不是因为他的行为。而耶稣基督始终是我们的中保。

    五、恩典之约可以说是有条件的,也可以说是没有条件的  有条件是因为人心须接受耶稣作中保,才能与神和好,享受神的应许。但在另一方面,这种「接受」并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或以任何「功劳」来交换,而是神白白的赏赐,所以也可以说是没有条件。就譬如有一个人拿了一张五万元的支票,讲明谁愿意要就给谁。「愿意要」可以说是条件,但当你拿到这五万元时,也可说是完全无条件,因为并不需要作什么,或付出什么,完全是平白的接受。

 

 

研读回应

 

1.请说明救赎之约的条件与应许?它有什么圣经根据?

2.恩典之约与救赎之约最大的区别何在?

3.恩典之约是否对全人类都有效?

4.要如何解释恩典之约既是有条件的,又是没有条件的?


第十章  基督的神性和人性

 

耶稣做中保的资格

    为了替人类预备救赎,神在历史上藉着外邦人的罪恶、无知与败坏,证明人不能靠自己得救或认识神,也藉着犹太人申明他的律法,预言他的救恩,在时候满足之时,更差遣他的爱子道成肉身,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做多人的赎价,可见圣子在人类的救赎上,占据了一个极重要的地位。是什么原因使耶稣可以成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呢?换句话说:耶稣具备了什么样的资格呢?

    根据圣经的教导,耶稣基督具有完全的神性与完全的人性。这两种性格在他里面充分联合在一起,但并不丧失或减少任何一方面的特性,换言之,耶稣基督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虽然他具有这两种性格,却仍然是一个人,一个完整的个体。关于这一点,韦斯敏斯德宣言讲得非常透彻:「神的儿子,三位一体的第二位,本身就是永生的神,与父同荣同尊,及至时候满足,便取了人的身体,带着人体一切的性质及软弱,却没有罪;藉着圣灵的大能而成孕,生于马利亚之童身。是故两种完整、完全与不同的本性,神性和人性,在耶稣基督一人里充分联合,不可分割。这种联合并非化合或混合,亦不产生混乱,他是真神,也是真人,却是只有一个基督,在人和神之间惟一的中保」(提前二5)。

 

基督神性的证明

    基督的神性,在圣经中能找到充分的证明,可以从四方面来看:

    一、从旧的先知们指着他所说的预言看基督的神性  在旧约圣经里,很多先知都曾预言过耶稣的降生,最熟悉的两处,亦即在圣诞季节里最常被引用的,记载于以赛亚书及弥迦书。先知以赛亚预言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赛七14),又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赛九6)。先知弥迦则指着耶稣降生之地伯利恒说:「伯利恒、以法他阿,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五2)。从二位先知所引用的名字中,便可看出基督的神性。「以马内利」的意思是「神与我们同在」。人犯罪后,神一直要救赎人类,恢复神人之间的交通,他叫摩西替他造会幂,好叫他能「住在他们当中」,但在旧约时,神只是藉着约柜上的施恩座,象征性的与以色列同在。直到耶稣降生在伯利恒,神才有形有体地与人同在,因此约翰说:「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先知以赛亚更直接称他为「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先知弥迦提到这位在伯利恒降生的救主说:「他的根源,从亘古、从太初就有。」除了这几节之外,旧约圣经中所有论到弥赛亚的预言,都是指着耶稣基督说的(耶廿三6;但七13;亚十三7;玛三1),从这些经文中,弥赛亚的神性是非常明显的。

    二、从耶稣自己所做的见证看他的神性  从耶稣自己的心目中,及他与别人的谈话中,表达他是天父差遣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的,并定意要完成「那差他来者」的旨意。他不但自称为「人子」,也自称是「神的儿子」(约五25~27,十四9~11;太十一27,廿六59~64)。当他和犹太人辩论自由时,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在约翰福音十六章,耶稣向神祷告说:「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十六5)。从这些经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基督的神性。

    三、从耶稣所行的神迹证明基督的神性  除了先知的预言及耶稣自己的见证之外,耶稣所行的神迹,也可证明他的神性。在四福音书里,特别是约翰福音,记载了很多耶稣所行的神迹,这些神迹的本身就是耶稣基督神性的证明。因为这些事都超出了自然的规律,并非一般人所能作的;证明耶稣有超自然的能力,而最大的神迹,就是他自己从死里复活,胜过死亡和阴间,清楚证明他是神的儿子,生命的主宰。

    四、从使徒的教训,也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神性  在保罗的书信中,有许多地方提到基督的神性,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歌罗西书一15~18:「爱子是那不能看见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层首位。」使徒约翰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一1),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这些经文都在见证,耶稣基督就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

 

基督人性的证明

    接着要谈基督的人性。首先,要声明的是,此处所谓的「神性」与「人性」,并非指一种抽象的特性或性质,而是一种具体的实质。或是说一种实际存在的本体,这种本体可能是物质的,也可能是精神的,因为总要先有一样东西,才可能谈到它的性质,好像光有述词没有主词不能构成一个句子一样。因此,神性就是构成神的那种本质,人性就是构成人的那种本质。

    换句话说,他是百分之百的神,也是百分之百的人。前面提过,人是由身体和灵魂两部份构成的,基督既是百分之百的人,他当然也是由这两个部份构成的。

    一、耶稣有一个正常人的身体  虽然他是从圣灵受孕,生于马利亚之童身,在肉身上与约瑟没有关系,是「女人的后裔」,但在其他方面,如怀孕期、生产、发育、生长却和常人没有分别。他也是经由十月怀胎,呱呱坠地的。从生理上讲,他的血肉之体是从马利亚而出的,其成份、构造跟我们所有的人类是一样的,身体各种器官的功能和感觉与一般人也没有差别。他走路若走多了,会觉得困乏(约四6),在十字架上时他说:「我渴了」(约十九28);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当他感觉饿了,便到无花果树上找果子(太廿一18~19),兵丁用枪礼他肋旁时,就有血和水流出来(约十九34)。这些都足以证明耶稣有一个和我们一样的血肉之躯,并非只是一个幻影或灵魂。这一点极为重要,因为幻影或灵魂是不能死亡的,也不会有疼痛的感觉,如果耶稣只是一个幻影,他就无法替世人死在十字架上,更不可能救赎人类脱离罪恶与死亡了。

    二、耶稣有一个正常人的灵魂  所谓正常人的灵魂,就是说他拥有像正常人所具有的思想、感情、和意志。从神性方面来说,基督有无限的智慧,他无所不知,但从人性方面来讲,他的智慧和思想也是慢慢发育、渐渐成熟的,路加福音记载孩童耶稣同他父母回拿撒勒时说:「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二52),他既有人的感情,因此便有喜、怒、哀、乐不同的心态。当他看到那位少年的官来向他请教永生之道时,圣经说:「他一见到他就喜欢他。」而当那些法利赛人为守安息日而禁止替人医病时,耶稣便向他们「怒目而视」。圣经最短的一节经文是约十一35,只有四个字:「耶稣哭了!」当他看到罪人悔改,回到天父家中,他心里便「充满了喜乐」,他有人的意志,所以他一生中定意要遵行「那差我来者的旨意」。人的意志当然会有软弱的时候,但在他里面的另外一意志却是刚强不变的。神的意志可以帮助人在意志上的软弱,比如说,他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即是最好的例子:「父啊,若是可行,就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着我的意思,只要照着你的意思行」(路廿二42)。由此可以看出耶稣不只是有正常人的身体,也有正常人的灵魂。换言之,他有充分而完满的人性。

    故我们要强调—神性和人性—在耶稣基督里面,和谐而完全、联合在一起,并非化合或混合。意思是说,虽然这两种性质联合在一起,但彼此没有增加或减少,也没有因此而产生既非神性,亦非人性,或者是半神半人的第三种本质。从神性上说,他是完全的神,从人性说,他是完全的人。因此,站在神的地位,他有赦罪的权柄,在人的地位上,他有代赎的功能。唯因如此耶稣有资格成为神和人之间唯一的中保。

 

 

研读回应

 

1.我如何向人解释基督既为神的儿子,怎样成为人?

2.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在圣经中有何证明?

3.基督的位格性质是什么?神性、人性或是神人二性。

4.从约十七5、约三13,及林前二8可以为耶稣的位格说明什么?

 


第十一章  基督的救赎工作

 

    基督的神性与人性虽然在救主的身上充份的联合,然而这两种性质却没有混杂在一起,也没有任何一方增加或减少,这两种性质完整无缺地同时存在于耶稣基督的身上。因此耶稣基督既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因为他是完全的神,所以他是无限的,能够代赎古往今来所有人类的罪,因为他是完全的人,所以他能够站在人的地位,满足神公义的要求。

    保罗在腓立比书二6~11:「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由以上几节经文,可以将耶稣基督救赎人类的工作,分成降生、受苦、死亡、复活、升天、坐在权能者的右边等六个步骤。

 

耶稣的降生

    耶稣基督救赎人类工作的第一步就是降世为人,这也是他卑微自己的开始。为了救赎人类脱离罪恶,满足神公义的要求,他必须降生为人,取了人的身体,站在人的地位,献上的身体,当作挽回祭,并且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保罗在加拉太书四4:「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从这节圣经,至少在两方面可以看出,耶稣基督的降生显示出他的自我卑微。

    一、他是为女子所生    这句话乍听之下,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为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女人所生的,何必还要强调「他为女子所生」。但在耶稣基督身上,这句话就有很大的意义,因为表示耶稣基督具有一个标准、典型的人类生命,曾经过人类正常的出生过程,他是百分之百的正常人,是人类社会的一份子。也显示出他极大的卑微,因为他本来是与神同等的,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宇宙的主宰,然而为了拯救世人,他自愿放弃天堂的荣耀,以造物者之尊成为被造者的一份子。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创造与统管万有的神,却生在马房里,卧在马槽中。圣经形容他「无佳形美容,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赛五三2),他自己做见证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故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降生为人,是他救赎人类工作的开始,也是自我卑微的第一步。

    二、他是生在律法之下  意思是说,他必须受律法的管理与约束。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他不但是宇宙的创造者,也是宇宙的立法者,既然是立法者,就是在律法之上,不必受律法的约束,然而为了救赎人类,他放弃了他立法者的权利,甘心屈服在律法之下,遵守律法之一切规定。这些律法,大致可分为下列三类:

    1.自然律:自然律就是控制自然界运行的各种定律。包括物理及化学的各种定律,如地心引力、惯性定律、质量不灭定律,及其他时间、空间的限制等等。耶稣基督既是神,他本可不受这些限制,但他既降生为人,便要受这些自然界定律的限制。例如他需要吃饭、喝水、不能飞翔、不能穿过物体、或同时出现于两个不同的地方等。耶稣复活之后,这些定律对他不再有约束的能力,但在世为人的阶段中,却自愿卑微顺服在这些自然律之下。

    2.道德律:道德律就是管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的律法。虽然很多国家或民族都有他们自己发展出来的一套道德规范,但此处所指的道德律,它的基础是建筑在神的十条诫命上。除了十诫之外,神也藉着先知把他的律法和要求晓谕以色列人,故道德律的制定者即是神。耶稣基督在世时,也甘心乐意地顺服一切道德方面的律法,无可指摘,甚至那个和他同钉十字架的犯人都替他做见证,说:「这个人从来没有做过一件不好的事」(路廿三41)。

    3.神律:神律就是控制与管理人和神之间关系的律法。从耶稣基督的神性来说,他是这些律法的制定者,但从他的人性来说,他自愿站在人的地位,尽律法所规定的「诸般的义」,满足神的要求。神当初与人类的始祖亚当立「行为之约」,要试验亚当所代表的人类对他是否绝对顺服,不幸亚当失败了,把人类带人灭亡的刑罚。耶稣基督站在人的地位,同样受神的试验,却成功了,因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的受苦

    耶稣基督为救赎人类,卑微自己,降生为人,并且为了人类的罪,受了很多的苦难。提到耶稣基督的受苦,或许很多人只会想到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其实耶稣一生所过的都是受苦的生活。先知以赛亚称为「受苦的仆人」,「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又说:「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我们却以为他受责罚,被神击打苦待了」(赛五三3~4)。的确,耶稣的一生,从他出生一直到死亡,充满了各种的痛苦。他出生在一个木匠家里,从小便尝到贫穷的滋味,他必须以体力的劳动,来换取温饱,当他开始出来传道时,过的更是贫无立锥的生活。他常说:「狐狸有洞,飞鸟有巢,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他的每日三餐大都靠信徒的接济或奉献,来往传道也都是住在信徒的家中,甚至经常过着餐风露宿的生活。

    然而,物质上的贫穷只算是他所受痛苦中的一小部份。更大的痛苦是来自他心灵的煎熬。约一10~11:「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从心理学上来讲,被拒绝或是被排斥的感觉是相当痛苦的。例如:一个人到国外去做生意,把他的家业交给儿女们管理,若干年后,当他返国时,却发现自己的产业都被儿女们霸占了,回到自己的家中,儿女、亲人也都不认他,甚至将他赶出去。试想这种打击是何等的大?耶稣基督本是造物的主,世界及人类都是他所造的,也是属于他的。但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时,世人却不认识他、不接待他,他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医治伤心的人,使被掳的得释放,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换得的却是逼迫、咒骂、讥笑、凌辱,甚至最后被钉在十字架上。当彼拉多有意要为犹太人释放耶稣时,他们却拒绝接受他,宁愿要一个强盗巴拉巴!

    除了肉身与精神上的痛苦之外,主耶稣还背负了另外一种痛苦,即是灵性方面的痛苦。因为耶稣基督乃是圣洁的神,不能容忍罪恶,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必须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忍受罪人的顶撞。不但如此,为了担当世人的罪,更亲身承担了公义的刑罚。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那知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五三5),当他挂在十字架上时,世上古今所有人类的罪都担在他的肩上,其实在神眼中被视为可憎恶的,圣子与圣父之间从未间断的交通,也暂且中断了,这正是耶稣所受的灵性上极大的痛苦,因此他大声喊叫:「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的一生充满了为世人的罪而承担的痛苦忧伤。世人受苦是「罪行应得」。然而耶稣未曾犯罪,也从未做过一件不好的事情。他的受苦,完全是为人的缘故,为要救世人脱离罪恶。

 

耶稣的死亡

    耶稣基督不但为世人的罪受苦,并且舍命,做多人的赎价。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六个小时之后,气就断了,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为所有的罪人付了代价,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让所有接受、信靠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人有两种的死:一种是肉体的死,一种是灵性的死,肉体的死,就是人的灵魂离开了身体,这种的死是暂时的,等到耶稣再来,审判世界的时候,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义人复活得永远的生命,恶人复活接受永远的刑罚。灵性的死,就是人的灵魂与上帝分离,这种的死是永远的。耶稣断气时,他的灵魂离开了肉体,所以在肉体上他是死了(并不是暂时晕过去,像一些新派神学家所说的)。而为了代替世人赎罪,神将众人的罪都加在他的头上,其实他在神的眼中成为有罪的,他与圣父之间的交通暂时中断,所以在灵性上说,他也经历了死。他不但死了,而且埋葬了。埋葬死人,也是神对罪恶刑罚的一部份,因为人犯罪之后,神咒诅亚当时说:「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三19),他的死彻底满足了神对罪恶刑罚的要求。

 

耶稣的复活

    耶稣基督的复活,对所有的信徒来说,具有相当大的意义,也可说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教义。有关基督复活的事实与过程,四本福音书里都有详细的记载,也有不少的人写书论证,所有信主的人应该都非常熟悉基督复活的性质及意义,故不再赘述,此处所欲探究的乃是:基督耶稣的复活并非仅止于从死里复生,或指他的灵魂重入肉体。因为如果复活仅仅是指这种情况,那么耶稣就不是人类历史中第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人,因为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都在他之前复活了。而保罗所说「基督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的话就落空了。拉撒路和拿因寡妇的儿子虽然从死里复活,但是他们的身体并没有改变,仍然是原来的「血肉之体」,他们的生命仍然是原来「必死的生命」,只不过是生命获得暂时的延长,有一天他们的身体仍要朽坏,仍然是要死的。

    但耶稣基督复活以后,却有一个新的身体,一个改变了的身体,这个身体与以前的那个身体不同,保罗论及复活前后身体的不同,是这样说的:一个人死了,把他的身体埋人地下,好像是一粒种子埋在土里面。这粒种子必须先死去,才能生出一棵植物来。照样,人必须先经过死亡,才能复活,这棵植物,和当初埋人地里的那粒种子,在形状上是截然不同的,一粒种子,只不过是小小的一粒,有时小到肉眼都几乎看不到,但生出来的植物却是有枝、有叶、有树干,并能开花结果。同样,复活前后的身体也有天壤之别。保罗讲到这两者之间的分别时说:「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林前十五42~44)。

 

复活后身体的改变

 

    在这段圣经中,保罗所强调的是,复活以后的身体跟现在的身体,至少有四方面是不同的。

    一、现在的身体是必朽坏的,复活的身体是不朽坏的  必朽坏的也可以说是必死的,由于始祖的犯罪,人人都不免一死,人死后身体会腐烂、分解、归回到泥土之中,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不朽坏的,意即不会衰老、死亡的。

    二、现在的身体是羞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荣耀的  所谓羞辱即是卑贱、不体面的意思,一个人的身体或面貌,年轻时或许很好看,但年纪一大难免就老态龙钟、弯腰驮背。就算是年轻时,也不是每个人都貌美非凡、英俊潇洒,多少都会有些缺陷,但复活后的身体却是极其荣耀、华美、无缺陷的。

    三、我们现在的身体是软弱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强壮的  软弱是指身体容易受疾病的侵害,或受外物的损伤,复活后的身体却不会再受这些伤害,且不致感到疲倦或耗损。

    四、现在的身体是属血气的,复活后的身体是属灵性的  血气代表动物界的生命,就是人和动物相同的部份,比如说人和动物的生命都是靠食物、水份、空气、阳光来维系,缺一不可,同时也要受这物质世界的各种自然定律所限制。复活后的身体却不再需要靠这些物质的东西来维持,也不受任何自然定律的限制。

    耶稣基督复活之后,他的身体即经过了上面的这些改变,本来是必死的身体,现在变为不死的身体,本来是极其惟悴与疲乏,现在却变得容光焕发、精力充沛,本来是软弱忧伤,现在变为刚强、健壮,本来是血气之体,现在变为灵性之体。因此,耶稣的复活和拉撒路及拿因寡妇儿子的复活完全是两件不同的事。

 

耶稣复活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他的人有什么意义呢?对基督徒来说,至少有下面两个意义:

    1.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神胜过了人类最后的仇敌——死亡自从亚当犯罪之后,死就作了王,从古至今,人人都难逃它的魔掌,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打破了死亡的权势,拔掉了死亡的毒钩。「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十五54)。在另一方面,基督从死里复活,也象征着他救赎工作的完成,当然,站在代死赎罪的立场来看,当基督在十字架上断气时,他的救赎工作已经成就。但神差他儿子降世,不但使信他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也象征着他要赐给信徒永恒的生命。

    2.基督从死里复活,保证了信他的人,将来也要同样的从死里复活  耶稣曾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十一25~26),基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有复活的大能。他既然能使自己从死里复活,也同样能使信他的人从死里复活,正如他所应许的。然而使徒保罗又说:「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林前十五51~52);意思是说,基督再来的时候,死人都要复活,那时仍然活着的且信主的人,就无须经过死亡,身体乃要改变。必朽坏的要变成不朽坏的,必死的要变成不死的,因此耶稣说:「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耶稣的升天

    基督的升天,对一般人而言,比较不像他的「复活」那样「惊天动地」。大多数的人在意识上只把耶稣基督的升天,视为他复活的一部份,或是复活的完成及自然延续。但圣经却很重视基督升天的这个事实,耶稣在他受难之前,一再地预言他要复活、升天,回到父那里去(约六62;十四2,12;十六5,10,28;十六5)。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也多次提到基督的升天(弗一20,四8~10;提前三16),路加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两次记载基督升天的事,而希伯来书的作者更进而阐述基督升天对信徒的意义(来一3,四14,九24)。

    有关基督升天的记载,使徒行传第一章的叙述最为详细。耶稣复活后,用许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四十天之久向他们显现,讲说神国的事,「说了这话,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有一朵云彩把他接去,便看不见他了」(徒一9),从这一节圣经,可以知道基督的升天,至少有下面三种性质:

 

耶稣升天的三种性质

 

    1.升入天上的是基督耶稣的整个人,而不只是他的灵魂  因为有些异端教派,认为基督复活,只是他的灵魂复活。因此,他的升天也只是他的灵魂升天,而不是他的身体。但路加却说,基督复活后用很多的凭据,将自己活活的显给使徒看,并且叫他们摸他,证实地有骨有肉。而基督在升天之前,正在跟门徒们讲论,可见「升天」是他的身体与灵魂一起升入高天。

    2.基督的升天是肉眼可见的  这节圣经说,他们正看的时候,他就被取上升;换句话说,他的升天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的,他们亲眼看到这位耶稣离地上升,越来越小,直到有一朵云挡住他们的视线,他们就看不见了。这并不是一个人的幻想或错觉,而是十一个使徒每个人的亲眼所见,这可以更进一步否定复活、升天的耶稣仅是一个灵魂之说。

    3.基督的升天是实体性的  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从地上升入天上,不仅仅是状态上的变化。根据这节经文的记载,耶稣是被取上升,直到看不见了,可见耶稣的身体是由下往上,升入高天。从此我们可以知道,「天上」和「地上」同样是一个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状态。这里所谓的天,即是上帝的居所,天使和一切义者灵魂聚集的所在,耶稣对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约十四2),也可以更清楚的刻划出,耶稣所去的天,是一个真实的所在。

 

耶稣升天的必须性

 

    又按照圣经的教训,基督的升天乃是必须的。

    1.天堂是他的居所  为了完成救赎的使命,他暂时离开天庭,降生在地上,如今他救赎的工作业已大功告成,自然要回到他本来的居所,重享天堂的荣耀。

    2.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不但是人类的赎罪祭,也是大祭司  既然在世上完成了赎罪的工作,自然要升入高天,进入非人手所造、永存的圣殿,在天父的面前,做我们的中保,为我们代求。

    3.圣灵才能降下  他虽在十字架上完成救赎的工作,但还要藉圣灵将地救赎的果效,应用在得救之人的身上,所以耶稣必须要先升天,圣灵才能降下。如他在约十六7所说:「我去原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能到你们这里来」。

 

坐在神的右边

    希伯来书的作者提到基督说:「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常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一3),坐在神的右边,就是分享神一切的荣耀与权柄。基督本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二位,享有与父同等的荣耀与权柄。为了救赎世人的罪,他暂时撇弃天上的荣耀,不以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降生为人,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他既然完成了救赎的工作,神乃将他升为至高,恢复与他同等的威严与荣耀。

    坐在神的右边,并不表示休息或静止,而是表示基督重新被设立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神--天父上帝共同管理宇宙万物。诗一一○1说:「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基督坐在神的右边,不但表示他要作王,与神共同掌管宇宙万物,也表示他做我们的中保、大祭司,天天为我们代求。同时,他也藉着圣灵,继续执行先知的职份,在世界上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由于基督坐在神的右边,领受了「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所以今天他的仆人们能够奉他的名,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

 

 

研读回应

 

1.耶稣的复活与拉撒路的复活有何区别?

2.基督的复活对基督徒有何意义?

3.为什么说耶稣的升天是必须的?

4.耶稣坐在神的右边是否代表他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休息了?

 

 

 

 

 

第十二章  圣灵

 

    当基督为了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时,救赎的工作基本上已经完成,因为基督已经担当了所有人类从古到今所犯的罪,承受了罪人应受的惩罚。但救赎的果效,仍要个别地应用到每一个蒙神拣选,预备承受救恩之人的身上,就好像根治某种绝症的特效药,虽然已经发明试验成功,并由药厂制造完成,但若要得到这药效,病人必须依规定按时服用该药,才可能病得痊愈。而应用救赎的果效到罪人身上的,乃是圣灵的工作。

    提到圣灵,很多人都会有误解,认为圣灵只是一种力量,或者是一种能力、一种抽象的原则或理论。其实圣灵是三位一体真神的第三位,是有使格的上帝,与圣子、圣父同荣同尊。与圣父、圣子一样,圣灵也是从永远到永远,元始无终的,并不是五旬节以后才有的。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圣灵与圣父、圣子,同居于天堂,虽然在旧约时,圣灵曾暂时降临于不同的以色列先知与士师身上,在五旬节时,圣灵普遍地降临于所有信主之人的身上,住在他们心中,不再分离。

 

圣灵降临的预言

    在旧约圣经里,记载了两种有关圣灵降临的预言和应许。

    一、圣灵降临在主耶稣的身上  先知以赛亚曾预言:「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赛十一2),这一节也简略他说明圣灵在一个人身上的工作,就是叫他有聪明和智慧,给他谋略和能力,并让他认识和敬畏耶和华。这一个预言,在耶稣受洗时即应验了,路三21~22:「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正祷告的时候,天就开了,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二、圣灵要降临于所有信主之人的身上  这个预言是记载于珥二28:「以后,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你们的老年人要作异梦,少年人要见异象。」这种降临是普遍性的,所有信主之人都要接受圣灵,不分男女老幼,也没有种族的区别。这个预言应验于五旬节时,圣灵降临于每一个门徒的身上。使徒行传第二章详细地记载了这件事的经过:「五旬节到了,门徒都聚集在一处。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像一阵大风吹过,充满了他们所坐的屋子。又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二1~4),从那时起,所有信主的人,都有圣灵内住。

 

旧约时代的圣灵降临

    在旧约时代,甚至在五旬节以前,圣灵也曾降临在人的身上。但那时圣灵的降临,并不是普遍地降临在所有信徒的身上,而是个别地降临在一些神特别拣选、使用的仆人身上,如旧约时的先知、祭司、君王、和士师等。圣经常说:「耶和华的灵大大地感动某人」,或是「神的灵与某人同在」,甚至于说:「某人行神的灵在他心中。」这种圣灵的降临,并不是永久性的,那时圣灵的降临,目的是为了完成某项特殊的工作。当这件工作完成后,或者受圣灵的人犯罪、背叛神时,圣灵随时会离他而去,如旧约时的参孙、扫罗,都是具体的实例。当圣灵与他们同在时,他们便大有能力,能够执行神的托付,完成轰轰烈烈的大事,但当他们犯罪、背叛神时,神就从他们身上收回圣灵。因此,当大卫犯罪后,就曾在他的认罪祷告的诗中,恳求神不要从他收回他的圣灵(诗五一11)。

 

耶稣对圣灵降临的应许

    在新约里面,有关圣灵降临的应许都是由耶稣亲口告诉门徒的,大部份均记载于约翰福音里,是耶稣在上十字架之前,最后一次和门徒讲道时所应许的。耶稣对门徒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约十四16~17),又说:「但保惠师,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来的圣灵,他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并且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约十四26),又说:「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下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十六7~8),又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3)。从这几节经文中,耶稣不但应许了圣灵的降临,并且说出圣灵降临的时间与条件,以及圣灵所要作的工作。

    经过归纳,可以知道很多有关圣灵的事。

 

    一、圣灵的降下、和耶稣的升天(亦即耶稣救赎工作的完成)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因为耶稣说:「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他来」(约十六7),这里所说的保惠师就是圣灵。上帝为救赎人类,有一个全盘的计划,在执行这个计划时,三位一体的神完全投入,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父、子、灵各负责一个不同的阶段。圣父拣选那些预备承受救恩的人,圣子为世人的罪付上赎价,完成救赎的条件与要求,圣灵则把基督所完成的救恩;运用到个别蒙神拣选预备得救的人身上。所以,基督必须先上十字架、被钉死,然后复活、升天,完成救赎所需的一切条件,圣灵才能降下。耶稣在住棚节的最后一日向犹太人宣告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七39),这里所谓「得荣耀」,就是指耶稣的受死、复活、与升天而言。由此可见,圣灵降临与基督升天之关系。

 

    二、这位圣灵要永远与信徒同在  不像旧约的时代,圣灵只是降临于一些特别蒙神拣选、使用的器皿身上,为了完成某种特殊使命,暂时与人同在。当这个使命完成后,或接受圣灵的人犯罪、违抗神,神就收回他的圣灵。五旬节降临的圣灵乃是降临在所有信主之人的身上,并且永远与他们同在(参约十四16)。虽然基督徒犯罪时,会使圣灵担忧,但圣灵却不会离开我们,只要我们愿意认罪悔改,神必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污秽。

 

    三、圣灵的工作是多方面的  由于圣灵在五旬节前与五旬节后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因此圣灵的工作也可以以五旬节做分界点。一般而言,五旬节以前圣灵的工作是一般性的,包括创造、启示、引领、与荣耀神等。五旬节以后,圣灵的工作是特别性,即是把基督为世人所成就的救恩,应用到每一个得救的人身上。保罗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虽然我们蒙拣选、得救赎,完全是神的恩典,但也要藉着信,才能得到救赎的福份。但圣经说,那些不信的人乃是被这世界的神(撒但)弄瞎了心眼,叫他看不见这福音的真光。而圣灵的工作就是要打开人心灵的眼睛,使福音的光照亮罪人,以致使人「为义、为罪、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

    除了使人认罪、悔改、信主的特别工作之外,圣灵所作的一般性工作,如启示、引领、与荣耀神(基督),目前也仍在进行。所以今天圣灵之工作,依照其对象的不同,可分成三类:

    1.对尚未信主的人,圣灵的工作就是光照他们,打开他们的心眼,叫他们看到福音的真理,承认自己的罪,接受耶稣做他们的救主。

    2.对已经信主的人,圣灵的工作就是引领、教导他们,叫他明白圣经,进入一切的真理。同时也在他们的心中作工,使他们生活改变,生命更新,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逐渐使他们成圣,变成基督的形象。

    3.对教会,圣灵的工作就是使他们合而为一,同心合意,兴旺福音,建立基督的身体。建立基督的身体就是使教会增长,教会增长有两种,一是量的增长,一是质的增长。量的增长,就是要遵行耶稣基督的大使命—广传福音、使更多人悔改信主、做主的门徒、加入教会。质的增长就是教导已经信主的弟兄姊妹,使他们的灵命进深、更明白圣经、晓得神的旨意、顺服他的带领、并在生活上为他做见证,荣耀的名。

 

圣灵的恩赐

    为了达到教会质、量增长的目的,圣灵在教去赐下不同的恩赐。讲到圣灵的恩赐,保罗说:「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1~12)。所谓圣灵赐给教会的恩赐,就是在不同的人身上,都有他专门的用处。使他们在教会里彼此建立,互相帮助,在灵命上有长进。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里列举了七样,那就是:说预言、作执事、作教导、作劝化、施舍、治理、怜悯人。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里,保罗也谈到圣灵所赐的恩赐,他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人蒙圣灵赐他智慧的言语,那人也蒙这位圣灵赐他知识的言语,又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信心,还有一人蒙这位圣灵赐他医病的恩赐,又叫一人能行异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别诸灵,又叫一人能说方言,又叫一人能翻方言。这些都是这位圣灵所运行、随己意分给各人的」(林前十二7~11),这一切的恩赐都为了达成建立教会的目的;诚如弗四13所言:「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研读回应

 

1.如何证明圣灵不是五旬节以后才有的,乃是从创世前即存在的?

2.请解释新、旧约时代圣灵的降临有何不同?

3.五旬节前后圣灵的工作是否有不同?请说明今天圣灵工作之种类。

4.圣灵赐恩赐给教会有何目的?

 

 

 

 

第十三章  福音与呼召

 

何谓「福音」

    耶稣基督复活后,曾多次显现给门徒看,共达四十天之久,和他们讲论神国的事,他要他们等候圣灵的降临,并得着能力,作他的见证。在他升天之前,他更赐给门徒一个大使命,叫他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得能力是为了作见证,传福音是要给万民听,二者是同一回事。

    然而什么是福音呢?按照字面的解释,福音就是「蒙福的音讯」,更简单一点说就是「好消息」。目前「癌症」被公认为不治之症,到今天为止,还没有一种药物能够治好它。人一旦得了癌症,就好像被宣判了死刑一样,因为医生并没有治愈的把握。假设今天有人发明了一种药,是可以治好癌症,对癌症患者而言,这就是一个天大的福音。同理,自从人类始祖亚当犯罪之后,整个人类都受到罪的污染,也都要承受罪的惩罚,没有一个人能例外。因为圣经明明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三23),又说:「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既然人人都犯了罪,死就临到众人,死后且有审判。在这种情形之下,基督差遣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向万民宣告:「神爱世人,甚至将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对那些被罪恶缠绕,等待审判与灭亡的人类而言,这就是福音。

 

福音的内容

    福音的内容可分广义与狭义两方面。广义的福音包括整部圣经里面所启示的救赎计划,从神的拣选、基督的救赎、圣灵的工作、人的重生、称义、成圣、得荣耀,以至最后的复活、升天、与基督永远同在,都是福音的内容。从狭义方面来说,福音必须包括两个最基本的事实,即是:第一,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3~4)。这两句话虽然很简单,却包括了基督为人类所作救赎工作的全部,头一节代表基督的卑微,包括他的道成肉身、受苦、代死、埋葬、降入阴间。后一节代表基督的升高,包括他的复活、升天、坐在全能者的右边。

 

基督代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代死,对信徒而言有下面几个意义:

    一、我们都是有罪的人:基督却为我们的罪死了,可见我们本来都是有罪的,我们不但有从始祖亚当所继承来的罪性,也有我们自己犯的罪。

    二、罪的惩罚就是死:这个死不但是肉体的死,也是灵魂的死,就是灵魂永远与赐生命的上帝分离。

    三、基督代替罪人而死:我们有罪,理当受死,接受罪人应受的惩罚,但神爱世人,不忍见我们灭亡,给人类预备了一个救法,差遣他自己的儿子,为了全人类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清偿了罪债,使一切相信他的人不再被定罪,反而出死入生了。

 

基督复活对信徒的意义

 

    基督的复活,对信徒的意义为:

    一、基督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具有赦罪的权柄。在犹太人的观念中,只有神有赦罪的权柄,所以当他医治一个瘫子之前对他说:「小子,你的罪赦了。」犹太人非常的生气,认为他说僭妄的话。耶稣为要证明他有赦罪的权柄,便医好了他的病(太九2~8)。同样,耶稣从死里复活,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有赦罪的权柄。

    二、基督从死里复活,显示了他有无穷生命的大能,为信主的人提供了永恒生命的保障。人因罪恶的缘故,自然的生命已被定罪,都要死亡。但神却用他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在信的人心中创造出一个新的、属灵的生命。

    三、基督的复活,为信他的人作了榜样,叫我们确买知道,他如何复活,那些信他的人也必照样复活。因为他曾说过:「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神的救赎与呼召

    保罗在罗八29~30记载:「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神不但在万世以前就拣选了那些预备承受救恩的人,又差遣他的独生子到世上来完成救赎工作,他要呼召那些他所拣选的人,前来承受他的救恩。所以呼召在神整个的救赎计划中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神呼召罪人悔改,接受他儿子做中保,成为他的儿女,进入他的国度,这是不争的事实,在圣经里,圣父、圣子、圣灵都曾作过这种呼召。林前一9:「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但神也藉着耶稣基督,呼召罪人悔改,归向他。如他对那些犹太人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十一28)。初代教会时期,呼召罪人悔改、接受基督的工作,绝大部份都是由圣灵作的(约十六8)。从某一个意义来说,即使是无生命的东西,包括自然界的万物,也都可见证神的存在,呼召人认识他,但这种呼召只能使人认识神的存在,却无法使人得救,惟有藉着神的话,人才能清楚而正确的认识神的救赎。

 

外在呼召

 

    神的呼召可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种呼召。外在的呼召,是发自人身外的呼召,藉着文字、言语,把福音的信息传给普天下的人。耶稣命令门徒往普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让世人知道自己的罪、神的救赎、耶稣的代死、以及信耶稣得永生的救法,使人能够有所选择。所以,外在的呼召是一般性的,也是普及性的,全世界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听到福音,有决志的机会。因为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廿四14),但外的呼召下一定能立见果效,也就是说,不一定每一个听到福音的人,都会信主,虽然如此,外在呼召仍是必要的,事实上,许多信主的人,确实是透过传道人在布道会或主日中的福音信息而接受救恩。

    至于外在呼召的内容,则包括下列三个要件:

    一、了解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的基本事实:因为信仰不可能无端产生,人必须对自己所欲接受的信仰,有了基本的认识,才可能进一步决定是否接受、相信,若仅仅是宣讲福音真理,并不构成外在的呼召。

    二、邀请听众悔改信主:清楚地阐明了神的救赎计划与福音事实之后,传道人必须公开、诚恳地邀请听道者悔改信主,接受基督做他们的救主。

    三、罪的赦免与救恩的应许:对那些认罪悔改,决志信主的人,传道者要站在神的立场,应许他们罪得赦免与永远的生命(参约壹一9:约三16)。

 

内在呼召

 

    内在的呼召,是神藉着圣灵,向罪人内心所发出的呼召,这种呼召多半是在外在呼召之后,或与外在呼召同时进行。人听到外在的呼召,并不一定马上会接受福音,悔改信主,因为罪在人的心中,扭曲了人的心志,蒙蔽了人的良知,使他们「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花」,以至他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所以,神必须藉着圣灵的大能,把外在呼召的信息,直接传到听道者心灵的深处,叫他能够明白。例如:一群人同时在一起领受同一个牧师的信息,却产生不同的果效和反应。所以,内在的呼召,是圣灵在人的意识中作工,使人了解所听的道,并在人的心灵深处,呼召他们悔改信主。这种呼召是有果效的,凡是神藉着圣灵所呼召的人,必定会悔改归向神。

    内在呼召和重生的关系非常密切,二者的关系有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第一种看法认为先有内在的呼召才重生,意思是凡受到神内在呼召的人一定会重生得救。第二种看法认为人先重生,才有内在的呼召,意思是说,神先挪去罪对人心灵上的影响,赐他们一颗新心,打开他们的眼和耳朵,他们才能明白和接受内在呼召的真理。第三种看法乾脆将两者合而为一,认为内在呼召和重生乃是一件事情的两面。

 

研读回应

1.外在的呼召和内在的呼召有何分别?

2.外在的呼召包括什么要素?

3.若呼召临到我,我是否可感觉的到?它的结果是什么?

4.呼召与重生的次序如何?


第十四章  与基督联合

 

与基督联合的重要

    圣经告诉我们,一个人信主之后,便与基督联合,成为神的儿女,与基督同为后嗣。这种关系,耶稣曾经用葡萄树和枝子作譬喻来说明(参约十五)。枝子若不连在树上,就是死枝子,没有生命,毫无用处。所以新约圣经,特别是保罗的书信,非常重视「在基督里」这个关系神所应许的一切美善与福祉,只有当一个人「在基督里」才能享受得到。既然神所应许我们的一切恩典与祝福,只有在基督里才能够享受得到,而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代死、救赎的果效,也只有在基督里才能享受得到。怎么样才能在基督里呢?就是要与基督联合,成为他身上的肢体;不但是在他的死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的复活上与他联合,叫那「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在我们身上彰显出来,使我们生命更新,全然成圣,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我们与基督联合,包括几个不同的步骤,或者应该说,能够产生几个不同的果效。与基督联合,开始于我们的相信、接受基督做我们的救主,中间包括称义、重生、成圣、得赎,以至于得荣耀。

 

与神建立关系的基础

    一个人与基督联合的第一个步骤就是相信他。其实人若要与神建立任何关系,必须从相信开始。来十一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一个人若想得到神的祝福,必须到神面前来求,而到神面前来的人,则必须相信有神,这个道理是非常简单的,就好像一个小孩向父亲要一件礼物,他必须先相信父亲的存在,并且相信只要他开口向他父亲索求,他父亲就会将礼物送给他。同样,今天我们若要与基督联合,并享受在基督里所能得到的一切恩典与赏赐,第一件事就是要相信他、接受他。

    「相信」这两个字,常常会给人一种误解,认为只是「承认某一项客观的事实」。譬如:我相信地球是圆的,或我相信某人讲的是实话。但圣经里面所提到的「相信」或「信」这个字,不单是指消极的承认某一客观事实,而是积极地与某一客观事实,或实体发生个人关系。换句话说,不仅仅是「相信」,而是进一步的「信靠」、「信托」。并把自己的一生交托在他手里,跟从他的带领,顺从他的旨意,听从他的吩咐,这才是圣经中所谓的信神,或信耶稣的意义。

    至于被相信的对象就是三位一体的真神,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由于启示过程的不同,在旧约和新约中所强调的信仰对象也有些差别,在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相信的对象是天父,耶和华神,独一的主。从亚当到列祖的时代,他们的信心集中在神的应许与预备。在律法时代,他们的信心偏重于耶和华所制定的救赎之法。到了新约时代,弥赛亚已经降临,为了世人的罪做了挽回祭,并成了人神之间唯一的中保。所以,在新约时代,不只要相信神的存在,并要相信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的救赎,接受他做我们的救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1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

 

人蒙召后的反应

    一个人在听到福音的真理后,受到圣灵的光照,蒙到神的呼召,其必然的反应就是相信福音,接受耶稣做救主。这种反应,包括下面三个特性:

    一、思想上听道者必须了解福音的真理,耶稣代赎的意义,以及因信得救的方法。

    二、感情上听道者必须痛悔自己的罪,渴慕神的爱与基督的救赎。

    三、意志上听道者必须决心离开自己的罪,接受耶稣作救主,并愿意为他而活。故在信徒得救的过程中,相信耶稣只是一个出发点,因着信的关系,信徒才能与基督联合,享受神在基督里所赐的一切丰盛。

 

何谓称义

    「称义」从字面上讲,就是被称为义。即一个不义的人,由于某种缘故,在法律面前被当作一个义人。基本上「称义」是一个法律名词,就是宣告为义。例如:一个人犯了偷窃而被抓,法官宣告偷窃罪名成立,并判他入狱六个月,或付两千元之罚款,如果当事人无法支付罚金,就得坐牢六个月,但是若他本人或别人代他付出两千元的罚款,法官就当庭宣布他无罪开释。虽然他曾经犯罪,法官也已经宣布他是罪人,但因他履行了法律的一切要求,并付出应付的代价,所以在法律面前,他不再被视为罪人,这就叫作「称义」。

 

如何才能称义

    圣经中常常把义和不义互相对比。因为耶和华是公义的神,所以那些敬畏耶和华的人常常被称为义人,相反的,那些不认识耶和华,不敬畏神的人,却被称为不义的人,或是恶人。在旧约圣经里,公义被认为是一种德行,而一个人能够被称为义人,是由于耶和华神在他身上有特别的恩典。在新约中,公义被认为是一种性质,或是法律上的一种地位。人之所以被称为义人,完全是由于他信靠救主耶稣基督而来。他自己没有办法把自己变成一个义人,惟有藉着接受耶稣做他的救主,使耶稣的义算到他的身上,他才能被称为义人。

 

称义与成圣的区别

    称义既然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它只能改变罪人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或身分,并不能改变那个人的本性或品质。一个被称为义的人在法律面前,或者在神的眼中,不再被视为一个罪人,他过去的一切罪行都一笔勾消。但这并不表示他因此就算是一个圣洁、公义的人。就好像那个小偷,虽然法官宣布他无罪,但并不能使他「成为」一个好人,如果他不肯悔改,仍继续作不法的勾当,他还会再成为罪犯。所以一个人称义之后,还要经历成圣的过程,让圣灵在他心中作工,使他的心志、思想更新,有新的性情,成为一个新造的人。称义和成圣,至少有下列四点不同:

    1.称义挪去人和神之间罪的阻碍,使罪人恢复与神的交通,重享神儿女的地位。成圣的目的是挪去罪对人性的污染与影响,使罪人重新获得行善的能力,得以效法基督,逐渐在他身上彰显出神的形象与荣耀。

    2.称义是在罪人身外发生的,是神审判台前的宣告,只能改变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对罪人的本性不能有实质的改变。成圣则是在罪人身内发生的,并逐渐影响、改变他的身心灵各方面的生活。

    3.称义是瞬间即成的事,并且一劳永逸,不需要重覆,也不是一项过程,一次称义就永远称义。而且也没有程度之分,不能说这个人称义多一点,那人称义少一些。但成圣却是一个过程,天天都在进行,有程度之别,在今生永远不能达到绝对成圣的地步。

    4.虽然称义和成圣都是靠赖耶稣在十字架上代死的功劳,但促成这两件事的主因却有所不同。一般说来,称义是圣父宣布罪人为义,而成圣则是圣灵在罪人身上的工作。

 

称义的双重面

    称义包括两个成份,一是消极方面,由于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救赎的功劳,凡顺从神的呼召、悔改认罪、接受基督为救主的,神就赦免他们的罪,除去他们应受的刑罚。由于称义只有一次,不能重覆,所以神的赦免,包括罪人过去、现在、未来的一切罪,并除去罪的所有刑罚。另外,在积极方面,称义不但挪去罪在人和神中间的阻碍,并使人和神建立正面的关系。保罗在徒廿六18:「神差他到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可见称义的内容,除了消极的罪得赦免之外,还有积极的一方面,就是「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保罗在罗五1~2中也是同样意思。他说:「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人相和。我们又藉着他,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可见称义的积极方面就是恢复神儿女的地位,有了这种地位,人才有资格与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并享受神的恩典。

 

何谓重生

    由于罪污染了人的心志,蒙蔽了人的良知,当神的外在呼召,藉着福音的信息临到众人,人无法看到福音的真光、听到神的呼召,或了解圣经的意义,福音在人的心中产生不了任何的作用或影响,甚至有人会觉得厌烦。因为「这十字架的道理,在那些灭亡的人为愚拙」(林前一18),所以神必须在人心里,先作超自然的工作,用他创造的大能创造出新的生命,一个未受罪恶污染或蒙蔽的生命,好让他们茅塞顿开,能够了解福音的真理,听从神的呼召。正如耶和华藉着先知以西结说:「我要使他们有合一的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他们里面,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使他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结十一19~20),这个在罪人里面产生新生命的过程,就叫做「重生」。

 

重生的重要

    约翰福音三章,记载了耶稣和尼哥底母的一段谈话,他们详细地讨论重生的问题。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三3),在此,耶稣把重生看作进入天国的必要条件,可见重生是何等的重要。一般人误认为重生就是第二次的出生,难怪尼哥底母要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其实「重生」这个字,在原文里虽然可以解释为再生,但也可以解释为「从上面而生」,或如耶稣所解释的:「从水和圣灵而生」。有人认为耶稣这句话是指洗礼而言,亦即人要受水和圣灵的洗,才能进入神的国。也有人认为水在这里只是代表洁净,圣灵是代表重生,意思是说,人必须先在神面前得到洁净,罪得赦免后,才恢复神儿女的地位,然后藉着圣灵的大能,在他里面产生一个无罪的生命,始能与神的国有份。

 

重生与称义、成圣的关系

    重生和称义的关系非常密切,圣经说,世上没有一个义人,人们所有的义行,在神眼中看来不过像件破衣。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靠着行善、作好人,在神面前称义。人之所以称为义,是因信耶稣基督,接受他作救主,并他在十架上所流的宝血,洗净人的罪污,使他的义能够过渡到人的身上,人才能在神面前称义。但没有重生的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能领会神的事,反倒以为愚拙,所以一个人心须先重生,才能相信福音,也惟有藉着相信,才能在神面前称义。重生也是成圣工作的起点,因为成圣是使我们属灵生命增长的过程,而重生则是属灵生命的开始,一个生命若没有开始,当然谈不到增长。重生和成圣的关系也是如此。人必须先重生,得到属灵的生命,圣灵才能在这个新生命上工作,叫他生长、壮大。

 

何谓成圣

    「成圣」按字面解释,就是成为圣洁的意思。神是一位圣洁的神,因此,所有属于神的东西或人物,都被分别为圣,专为神用。在圣经里面,许多的东西或人物,前面都有个圣字,如圣地、圣城、圣殿、圣所、圣天使、圣祭司、圣先知、圣徒等:凡是被分别为圣,专为神用的东西或人物,就不能再为俗事使用。

    在旧约圣经中,圣洁是专门用来形容神的,而成圣这个字眼也是专门用来形容那些分别为圣,专为神用,属于神的东西或人物。在新约圣经里,圣洁这两个字很少再用来形容神,大部份都是用来形容圣灵,「成圣」这两个字则是专门用来形容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使他的属灵生命逐渐扩大茁壮,使他在生活上越来越顺从神的旨意,彰显神的荣耀。在新约圣经中,成圣的定义就是圣灵在一个被称为义的罪人身上,持续不断的工作,使他逐渐脱离罪的污秽,更新他整个的性情,使他慢慢变成为神的形象,并赐给他行善的能力。

    成圣基本上是神藉着圣灵,在一个得救的人身上所作的超自然工作。其目的是要加强罪人重生时所获得的属灵生命,并使他得到更多行善的能力,以讨神的喜悦。故信徒灵命生长的过程,并不带有任何人为的成就,完全是圣灵在人的里面所做的工。

 

如何才能成圣

    重生除了有「从上面而生」,或「从神而生」的意义外,它也意味着不同的生命原则或本质。这个新生命和原来的旧生命是截然不同的,那个旧生命已被罪恶污染,无法改良,就像一盆清水,倒进几滴墨,整盆水都变成黑色,无法再使它变成乾净的水,即使你把这盆水倒出来一些,它仍然是污浊的。因此,耶稣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肉身就是指人原先被罪恶所败坏的生命,从败坏的生命只能生出败坏的生命,就像一棵坏树不能结好果子,葡萄树不可能结苹果一样。藉着重生,神把一粒不朽生命的种子,种在我们心里,使我们有新的生活原则,藉着圣灵的浇灌,新的属灵生命日渐成长茁壮,逐渐变成造物主的形象,这就是成圣。

 

成圣的双重面

    成圣虽然是神藉着圣灵在人身上所作的工作,但在这件工作上,人可以与神同工。然而,这并不意谓如果人不与神合作,神就无法使人成圣,而是当神成就这件工作时,至少可以透过人已被更新的理性,要求他存敬虔顺从的心与神同行。圣经中充满了劝人躲避试探与引诱,并顺从圣灵带领的话,足以证明在成圣的过程中,人是可以和神合作的。在成圣的过程中,至少包括下列两方面的工作:

    一、在消极方面  成圣就是治死旧人,这旧人是因为受到罪恶的污染而败坏。圣经将人被罪恶污染,受魔鬼控制的自然生命称为旧人,而将我们重生时,神藉着圣灵产生在人里面的那个属灵的生命称为新人。治死旧人,就是削减旧人对我们的影响与控制,圣经将它比喻为钉十字架。保罗劝勉在罗马的信徒说:「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罗六5~6),又说:「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可见一个人成圣的过程越深,他的「老我」对他的影响也就越薄弱。

    二、在积极方面  成圣就是建造新人,这新人是在基督耶稣里被建造的,为的是行善,当一个人重生时,他就从神那里得到新的属灵生命。正如肉体的生命需要喂养、滋润,才能发育、增长,而属灵的生命也需要培养,成圣就是使属灵生命获得培养、成长的过程。

    这两种过程在同一个人里面,是可同时进行的,并不是要等到旧人完全死掉后,才能产生新人:也不是说,要等到新人发育完满以后,才开始治死旧人。当一个人重生的时候,新人就产生在他里面,但他的旧人并没有马上死亡,直到他的新人一天天强大,他的旧人也就会渐渐地衰弱,一个人成圣的过程正是如此。

 

最后的得赎

    得赎、与得荣耀,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最后两个阶段。得赎,也可以称为得儿子的名分。人因信得以成为神的儿女,与基督耶稣同为后嗣,既是儿女,人的身上就应显出神的形象,而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藉着成圣的过程,使他越来越像基督。前面提过,成圣的工作在今生不可能完成,意思是说只要我们仍然活在这肉体里,就无法百分之百的成圣。那末,成圣的工作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呢?这要从两方面来讲。(1)从灵魂方面来讲,当一个人离世时,或刚刚离世之后,他灵魂成圣的工作即告完成,他的灵魂升天下去带着任何罪的污染或不完美的性质。(2)从身体方面讲,只有在复活时,圣徒的身体才能完全成圣,不会带着任何的缺陷。所以保罗说:「……就是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八23~24)。

    因此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复活的圣徒将会得到一个不会朽坏、没有残疾、荣耀的身体,并要升天,与父、子、灵共享天堂的荣耀。

 

 

研读回应

 

1.人蒙神呼召后会对神有何反应?

2.成圣和称义有何不同?咸圣是神的工作或人的工作?

3.我要如何向人解释重生?

4.新、旧约圣经中对「成圣」一词的用法有无不同?


第十五章  基督徒生活

 

基督徒生活的特性

    一个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之后,要如何开始过分别为圣的生活呢?既从神那里得到一个新生命,因此也要有一个新的、不同的生活原则。保罗在以弗所四1如此劝勉:「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比如说,一个公主,她的生活就应该配合公主的身分,不能放荡不羁,如今神召我们,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承受天上永存的基业,并与基督一同作王,分享天上的荣耀,这是何等崇高的地位!因此,一个基督徒的生活,必须与神召他的地位相称。

    基督徒应该怎样的生活呢?依照圣经的教训,基督徒的生活至少应有下列几个特点:

 

属神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属神的生活,生活和生命是分不开的,生活是生命的流露,生命是生活的本质。人有什么样的生命,就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当生命改变了,自然生活也会跟着改变。一个人重生时,因为从神那里得到一个新的生命,这个新生命和原先的旧生命至少有下列三方面不同:

    1.来源不同  原先的生命是从亚当而来,是出于地、是属地的,因此人所思想、所注重的都是地上的事。而从神来的新生命,是出于天、是属天的,因此所思想、所注重的也都是属天的事。约翰福音一12-13:「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2.性质不同  人原先的生命是被罪恶污染、败坏了,因此一个尚未得救的人,他的生活也是受罪恶捆绑、被撒但控制的。一个罪人凭着自然的生命是无法讨神的喜悦,只能显出罪恶的败坏。相反的,从神那里领受的新生命,是未受罪恶污染的,只有这种生命才能活出遵行上帝的命令,讨神喜悦的生活。

    3.目标不同  人的旧生命,是一个已经被定罪的生命,其结局就是死。但是当人领受了新的生命,是被称义的主命,其结局就是永生。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所作的一切都是要叫自己得好处,反之,一个基督徒,他所作的任何事都为要叫基督得荣耀。

 

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一个没有得救的人,他的生活是以自己为中心,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前提,圣经说这种人是「为自己而活」。一个基督徒的生活是以基督为中心,他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让基督得荣耀。保罗在林后五14~15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从这两节经文,可以得到下面三点结论:

    1.基督徒的生活是向世界死亡的生活  对一个死人来说,世上的一切金银财宝、名誉地位,都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因为他不再有感觉,也不再有需要。基督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我们既然在基督里,已向世界死去,世界就下再对我们有任何吸引力,但基督徒也并不是抱着出世的人生观。耶稣曾为门徒祷告说:「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六15),我们虽然住在这个世界,但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受这世界之王的管辖。

    2.基督徒的生活是不为自己而活的生活  我们虽然得救重生,得到属灵的生命,但那属肉体的生命,有人称它为「老我」,并没有死去,所以在一个得救的人身上,同时有这两种生命存在,同时有两个生活的原则。圣经的教训是叫我们培养新人,治死旧人,因为体贴肉体就是死,体贴圣灵乃是生命与平安。

    3.基督徒的生活是为基督而活的生活保罗在这里说:「基督替众人死,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是为那死而复活的主活。」因为我们的生命,原是为神所造,只有为神而活的生命,才是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生命。

    虽然我们仍然住在这个世界,但我们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们新生活的原则是不随从这世界的风俗,也不为肉体安排;放纵肉体的私欲,却是要在我们的生活上荣耀基督,在一切事情上以居首位。

 

圣灵充满的生活

 

    基督徒的生活是圣灵充满的主话。信徒重生时从神那里所获得的生命,乃是属灵的生命,而支配这个属灵生命的原则即是由圣灵引导、管理、使用的意思。所以,基督徒的生活应显出下面的几个特性:

    1.圣灵的内住  根据圣经的教训,自五旬节以后,所有信主的人—即相信耶稣基督与接受他作救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心中。耶稣说:「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三5),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林前三16)。所以,今天圣灵住在每一位信徒心里作引导、感动、安慰、护佑的工作,因此在基督徒的生活上,应当显出圣灵的同在与内住。

    2.圣灵的果子  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有责任为基督作见证,引导别人来信耶稣,而作见证最有效的方法,或者说先决条件,即是个人生活的改变。例如:从前赌博的,现在不赌了,从前吸烟的,现在不吸烟了,让别人看到你和信主之前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让圣灵彰显在信徒身上所作的成圣工夫,看到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23)。

    3.圣灵的恩赐  一个人悔改信主之后,便与基督联合,成为他的肢体。他不但要顺从圣灵的引导,与神合作,作成他个人成圣的工夫,也要与其他的信徒配搭,共同建造基督的身体,就是神的教会。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圣灵随己意赐给人不同的恩赐:有说预言、作执事、教导、劝化、施舍、治理、怜悯人等。所以一个基督徒,理当运用他所有的恩赐,服事他人,建造教会。

    4.圣灵的引领  一个不信主的人,他的生活完全由自己控制,但信主的人,他的生活则受圣灵的控制与引领。在圣经中,所谓的「老我」又叫「肉体」,是与属灵的生命对立的。人得救之后,虽然属灵的生命立刻就在他里面产生、逐渐增长,但肉体并没有死去,因此在他里面,往往会有两个声音,保罗称它们为两个律,一个律叫他犯罪,另一个律叫他行善。在这时候,信徒就要运用意志的力量,去顺从那为善的事,也就是圣灵的引导。因为保罗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与平安」(罗八6)。

 

荣耀神的生活

 

    基督徒生活是荣耀神的生活。不信主的人对基督徒的人生观不大了解,往往认为基督徒的生活是一个消极的生活,一个人信主之后,什么事都不要做,就等着上天堂。其实基督徒的生活是相当积极而丰富的,人一旦信主之后,就要作基督的精兵,为他打那美好的胜仗。成为基督徒,并不等于买了进天堂的门票,只需静候被提,相反的,主耶稣曾教训信徒当承担一个大使命,即是分派他们去结果子。在约翰福音十五章,主耶稣讲得非常清楚,他就是真葡萄树,所有信他的人都是枝子,枝子的用途就是结果子。他对门徒说:「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十五8)。

    所以,一个基督徒若要在生活上荣耀神,当怎样荣耀神呢?就是要为他多结果子。结果子的意义可以分为两方面:首先,结果子就是显出圣灵在信徒身上成圣的果效,使人在信徒身上与生活中看到圣灵所结的果子,更在生活上彰显出基督的荣美形象,叫人看到我们的好行为,就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其次,结果子就是为主作见证,引导人相信耶稣。主在升天之前,吩咐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所以基督徒不只是要用言语、也要用生活为基督作见证。

    最后,基督徒的生活是乐观、进取的。虽然我们知道「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2~13)。

 

 

研读回应

 

1.基督徒的新生命和原有的旧生命有无不同?

2.如果有人批评基督徒抱出世的人生观,我要如何回答?

3.基督徒的属灵生命在圣灵的管理下显出什么特性?

4.基督徒得胜的生活能否达到一种决不受试探的程度(参约十五19~20;约十六33;林前十1~12;林后四8~11  )

 


第十六章  教会与使命

 

教会的定义

    什么是教会?有人认为教会就是一个屋顶上有十字架的建筑物;有人认为教会就是某一个宗派,如长老会、信义会、圣公会等。其实这些观念都是错误的,在旧约圣经里,教会是指「一群在某一个固定地方聚集的人」;在新约圣经中,「教会」是指神从世界中呼召出来专属地他的人。所以,按照圣经的解释,教会就是一群蒙神选召、重生得救的人,在一起固定的聚会、敬拜神,彼此造就。按照这个解释,教会至少有三个定义:

 

    一、神的选民  圣经说,神在万古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那些预备蒙受救恩的人,并藉着圣灵呼召他们,接受基督做救主,成为神的儿女。所以教会就是所有蒙神选召,重生得救之人的集合名词。

    二、基督的身体  从属灵生命的观点看,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是头,所有的信徒都是这个身体上的肢体,有的是手、有的是脚、眼、耳,各行各的功用和地位。功用虽然不同,但所有的肢体都联于基督,都从他得到生命。

    三、圣灵的交通  教会的另一个定义就是圣灵的交通。「交通」并不是指一群基督徒聚在一起,谈论属灵的事,在原文里「交通」有「同享」或「同饮」的意思。好比一群人围坐一桌吃饭,共饮分亨同一碗汤,这就是原来交通的意思。每一个重生得救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心里,一个教会,可能有成千上百的信徒,但每一位信徒心中都住着同一位圣灵,这就是圣徒在灵里合一的根据。

 

教会的性质

    若按教会的性质来说,教会可分为有形与无形的教会,争战与得胜的教会。有形的教会,就是看得见的教会,或者说局部的教会;例如:某地区有五个教会,大家也都知道,每个教会有多少人作礼拜,而这五个教会就是有形的教会。一般教会中都有牧师、长老、执事、诗班等人员,以辅助圣工的进行,凡是受过洗的信徒,都应加入一个有形的教会。但根据基督教的教义,受洗并不等于得救,因此,在有形教会中的会友,并不见得都是重生得救的信徒。无形的教会就是看不见的教会,或者说普世的教会,所有重生得救的人都是这个教会的组成份子,包括古今中外一切重生得救的真信徒。这个教会是无形的,因为它包括了所有有形教会里面真正重生得救的人。有人说这个教会才是真正的教会,理想的教会。

    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大部份是重叠的,意即大部份有形教会的会友,也是无形教会的会友,但也有例外,例如:那些临终之前才接受主的,自然是无形教会的会友,他一生可能都还没来得及进教会。还有那些并未真正重生得救的会友,也无法进入那无形的教会,因为耶稣曾说过:「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另外,有人把教会分为争战的教会与得胜的教会,争战的教会又称为地上的教会,得胜的教会也可称为天上的教会。目前所指地上的教会,也就是前面所说的有形教会,要在主帅领之下,作十字架的精兵,为真理打仗。神的仇敌,就是魔鬼,用尽各样方法,攻击神的教会,消灭神的见证。因此教会要拿起神所赐全副的军装,为真理打美好的胜仗,这种战争不但是防守性的,也是攻击性的,信徒不但要为真理争辩,也要勇传福音,夺回被撒但掳去的灵魂。得胜的教会就是指在天上的教会,是由所有曾经在世上为主打完那美好的仗,回到天家的圣徒所组成,他们不再需要刀枪,战争变成了凯歌,十字架换成了冠冕。因为他们已经得胜,并要与主一同作王,分享神的荣耀。

 

教会的特征

    接着谈教会的特征与记号,教会的特征,即是教会和其他社会团体不同的地方。根据基督教的看法,这些特征主要是应用于无形的教会,其次才是有形的教会。天主教则把这些特征应用于层次分明的教会组织中。教会的记号就是教会的标帜,或是指教会的印记,主要是用来区别真正的教会与异端的团体。从基督教的观点,教会的特征有下面三项:

 

    一、合一性  天主教对合一的理解是外在的,指的是组织上的合一。它们的组织从上到下,一层层的非常严密,最高的领导是教皇,全世界只有一个,是所有天主教徒的精神领袖,教皇之下分设有枢机主教,然后是大主教、主教、神父。就像是一个世界性的帝国,当教皇颁布有关教会行政或教义解释的命令时,全世界的天主教徒都要遵守。而基督教对合一的解释则是内在的,属灵性的合一。因为全世界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都是基督的身体,联于元首基督,并且同有一个圣灵,在各人心中运行。保罗劝以弗所的信徒,要竭力保守圣灵所赐合而为一的心。他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弗四4~6),这种合一性不但应用于无形的教会,也应用于有形的教会。基督教虽然有很多派别,但追求灵里的合一是所有基督徒应有的责任。

    二、圣洁性  天主教对圣洁的看法也是强调外在的、仪式性的圣洁。他们自认为一切教条、典章、敬拜仪式,都是圣洁而没有玷污的。基督教则认为教会的圣洁,乃是由于基督的宝血已经洗净每一个信徒的罪污,圣灵又使他成圣。由成圣信徒所构成的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既然是圣洁的,身体自然也是圣洁的。圣洁这个字的原义是分别为圣,教会里面的信徒,都是基督从世界里面呼召出来,专门属于他、归于他的,所以教会是圣洁的。

    三、普世性  天主教对普世性也是注重外在与组织方面的意义,天主教原文的名称就是普世教会的意思,天主教的组织的确蔓延到世界各地,因此他们自称为公教。而基督教对教会普世性的观点,则认为主要是指无形教会而言。无形教会包括所有重生得救的信徒,凡是福音曾经传到的地方,就会有无形教会的会友。但从前面所讲教会的合一性来看,这个特征也可以应用到有形的教会,有形的教会虽有许多不同的宗派,但都联于主基督,并同享一个圣灵,所以全世界的有形教会在主里仍是一个,这也构成了有形教会的普世性。

 

教会的记号

    基督教对于教会的记号,或说怎样才算是一个真正的教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教会的记号只有一个,就是传讲纯正的福音;第二个记号,是正确地执行圣礼,如洗礼、圣餐等:第三种记号,是忠实地执行管教的工作。至于这三种记号所代表的意义分述如下:

 

    一、传讲纯正的福音  这是教会最重要的记号。因为一个真正的教会,必须忠实地传讲神的话,使信徒能得到正确的圣经教导,帮助信徒的灵命得以增长。耶稣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了: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31~32),有人认为,如果一个教会忠心的传讲神的话,自然会正确地执行圣礼并管教那些不守规矩的人。

    二、正确地执行圣礼  圣礼的意义是从神的话语来的,因此执行圣礼不能脱离神的话,执行圣礼,必须按照教会的规程,由合格的牧职人员执行,并且只有信徒才能领受。耶稣吩咐他的门徒往普天下去,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19)。使徒行传第二章记载彼得在五旬节讲道之后,「于是领受他话的人就受了洗……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孽饼,祈祷」(徒二41~42),可见执行圣礼也是教会的一个记号。

    三、实行教会惩戒  为了维护教会道理的纯正与信徒主活的圣洁,教会必须忠实地实行管教,警戒与制裁那些背道高教与不守规矩的人。

 

教会的权柄

    马太福音十六18~19记载耶稣对彼得说:「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基督既是教会的头,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基督不只设立了教会,他也赐给她权柄,在这段经文中,钥匙是代表权柄,而教会和天国在这里似乎是指同一件东西,因为教会是由一些尊主为大,顺从神的律法,并心中有圣灵居住的人所组成,故教会的权柄是由基督而来的。

    天主教常常用这节圣经证明,只有教皇或天主教会有权柄叫人得救或灭亡,因为他们认为耶稣只把这权柄给了彼得,彼得曾做过罗马的大主教;而所有的教皇都从彼得继承了这权柄。其实耶稣把这权柄赐给所有的使徒,彼得只不过是代表,这一点,约翰福音廿23的记载非常清楚。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这并不是说教会有赦罪的权柄,而是说教会所传的福音有赦罪的功能,只要人愿意相信福音、悔改认罪,他的罪就得到赦免。

 

教会拥有怎样的权柄

 

    教会从基督所得到的是怎样的权柄呢?

    一、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权柄  但并不是表示内在或无形的权柄,乃表示这权柄是圣灵所赐的,并且要藉圣灵的能力,奉基督的名才能运用,并且只适用于相信他的人身上。教会的权柄和国家的权柄不同,国家是神所设立,管理人类外在的福利,保障其财产、生命、自由与应有的权利。教会是神所设立,管理人类内在的幸福,并藉着教导真理使他们脱离魔鬼的控制,归向真神,并得享神一切丰盛的慈爱与恩惠。

    二、教会的权柄是服事的权柄  从圣经的教导可以清楚地看到;教会从基督所得的权柄不是用来统治的,而是服事。在马太福音廿25~28耶稣对门徒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这种权柄的运用,必须与圣经配合,并在圣灵的管理之下。

 

教会权柄的种类

 

    教会的权柄,大致可分下列三类:

    一、教导的权柄  教会最主要的使命就是传扬神的真理,不但要把神的真理教导信徒,也要把它传扬给世人,为神作见证。在教导的权柄之内,又可分四部份:(1)保存神的话语之纯正。(2)正确的教导神的话与执行圣礼。(引制定信仰的象征与告白。(4)鼓励信徒研究神学。保罗对提摩太说:「你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我所教训的,也要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提后二2)。

    二、管理的权柄  可以从秩序与管教两方面来讲。保罗说:「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十四33),又说:「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十四40)。所以在教会中,一定要有些行为的规则,并要执行基督的律法。对那些不守规矩的信徒,教会必须给予适当的管教,管教的目的不仅在惩罚犯规者,更是要藉此保持教会的圣洁与纯贞。

    三、慈惠的权柄  也可说是怜悯人的权柄,包括医病和施舍。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不但要去传福音,并「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太十1)。在初代教会中,医病、神迹是很普遍的事,今天的教会,也在各地广设医院,举辨医疗服务,并且有些人仍有祷告治病的恩赐,另外,教会对贫苦的信徒,也有施舍济助的责任。耶路撒冷的初期教会,为了这个工作特别选出了七个执事,专门照顾教会里那些贫穷的人,特别是孤儿寡妇,为后世教会立了很好的榜样。

 

教会的大使命

    接着要谈教会的使命,教会的使命可以分对内和对外。对内就是已信主者所应负的使命,应承担教导、治理、与慈惠之责任,至于对外就是要把基督的福音传遍天下,使万民可以作主的门徒,也就是所谓的「大使命」。故基督设立教会在世上,为要成为他的见证,并引导世人脱离撒但的控制,归向真神,所以教会真正且重要的使命,就是传福音,为主作见证。

    「使命」在原文里有「差派某人出去完成某一特定的工作」之意,以现在常用的名词而言就是「宣道」。太十1:「耶稣叫了十二十门徒来,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另外,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太十5、7),「主又设立了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去」(路十1),这是耶稣在世时差遣人出去宣传福音的记载。不过那时他们宣道的对象仅限于以色列人(太十5),等到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在他升天之前,他最后给门徒的使命是「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即所谓的大使命。

    这个大使命是记载于马太福音廿八18~20: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从其中可以看出宣道的权柄、目的、方式、与能力。

 

从大使命看宣道

    一、宣道的权柄  耶稣对门徒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可见今天信徒到世界各地去传福音,就是靠这个权柄,耶稣照神的旨意,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救赎。更藉着从死里复活,显明他的献祭已蒙神的悦纳,死亡和阴间的权势已被打破,并证明他是神的儿子。因此他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他的门徒不但要向以色列人传福音,也要向全世界的人传福音。

    二、宣道的目的  为要使万民作他的门徒,换句话说,就是带领世界上各族、各方的人信耶稣,接受他做救主,宣道的目的不仅是差人出去,更重要是叫人信耶稣得永生。「出去」只不过是达成这个目标的一个步骤。为了要使福音更容易被接受,有人以开医院、办学校或接济贫穷等种种的方式,来配合福音的工作,这些确实是善举,也是每位信徒当作的,但并不能以此来代替福音的大能和宣道的使命。

    三、宣道的方式  传福音的方式,从这段经文看来,包括几个步骤。第一,是「去」。在旧约时代,神拣选以色列作他的选民,为他的名作见证,显示出神的恩典,为了要吸引万国万邦的人到锡安山朝见神。新约的宣道原则是去到罪人所在的地方,把福音传给他们。第二,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当福音传出去以后,有人接受且相信了,就要给他们施洗。第三,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有人愿意信主,就应该给他施洗,不必等到他把圣经的道理都明白之后,但受洗后,则须要教导圣经的真理,使他的灵命得以长进。

    四、宣道的能力  耶稣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耶稣基督今天藉着圣灵,住在每一位信徒的心中,与他同在。在初代教会中,使徒们勇于放胆传道,且大有能力,正因为主与他们同在。今天神的仆人到世界各地去宣扬福音,圣灵仍然与他们同在、同工,这就是宣道工作能力的来源。

    从现代宣道学的观点来看,宣道就是教会增长,教会如何能增长呢?可分量与质的增长,量的增长就是使教会的人数增多,帮助更多的人相信耶稣,受洗并加入教会,作耶稣真正的门徒;质的增长就是使信徒的灵命进深,更明白圣经的真理,且顺从圣灵的引导,甘心为主而活,荣耀基督。这两种增长对教会都是必要的,当教会的属灵品质增长,自然会热心传福音,带来量的增长,同样,一个人数不断增多的教会,也必然是个兴旺的教会。

 

 

研读回应

 

1.请阐明教会有什么特征?

2.教会的表记是什么?是属于无形教会或属于有形的教会?

3.根据马太福音十六18~19的记载是否可证明彼得的权柄大过其他使徒的权柄?

4.从圣经的教导,可看出神赋予教会权柄的目的何在?


第十七章  基督徒的世界观

 

受咒诅的物质世界

    在圣经里,世界有两种解释:一是指物质的世界或自然的世界,也就是人类所居住的地球,另外一种是指精神的世界或思想的世界,包括世界上的思想、制度、潮流等。

    物质的世界,也就是人类所居住的地球,创世记一1:「起初,神创造天地。」按着圣经中的记载,神在六天之内,创造了地上万物,并且在每天的创造工作完成之后,圣经都注明「神看着是好的」,圣经从未叫我们恨恶这个自然的世界。相反的,诗篇里有很多诗人都是看到这自然世界的美丽、雄壮,而联想到神的伟大与创造的奇妙。美国的太空人曾经多次上月球,据他们勘查的结果均表示:从月球上或太空中所看到的许多天体中,没有一个像人类所居住的这个地球这么美丽。

    虽然这个世界的奥妙,能够反映神的伟大与奇妙,但其中仍有许多的缺陷与不完全,这也提醒世人,世界仍在神的咒诅之下。因为当神创造了天地万物之后,就把它交给亚当管辖,命他「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创一26)。由于亚当犯罪,不但他自己受到咒诅,连同他所管辖的地也一并受到咒诅(创三17)。例如荆棘和蒺藜,沙漠和荒山,地震和水旱灾害,及动物界残暴的兽性等,都是显示这世界在神咒诅下的明证,保罗说:「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众子显出来。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就是这个意思(罗八19~20)。

 

与神为敌的灵性世界

    另一个是所谓的精神世界,也可说是灵性的世界,或者灵界。保罗劝勉以弗所的信徒说:「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弗六12),又说:「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二2),按照圣经的记载,魔鬼本来是天使长,名叫路锡菲尔,就是「发光者」的意思。因为他心中骄傲,要与上帝同等,被神赶出天堂,耶稣曾对门徒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堕落,像闪电一样」(路十18),耶稣称它为「这世界的王」(约十四30),因为世界上所有不信主的人,都是在魔鬼的管辖之下。魔鬼既然是神的仇敌,受他管辖与控制的这个精神世界自然也是与神为敌了。

 

受辖制的思想界

    所谓思想的世界,是指人的思想,包括一切不信神的思想、理论、制度或潮流。根据圣经的描述,人类从第二代开始,就是指亚当、夏娃所生的儿女当中,已开始有两种不同的倾向,一种是倾向神的,就是属天的,另一种倾向世界的,就是属地的。亚伯和该隐则分别代表两种倾向。亚伯被杀后,神又赐给亚当一个儿子,叫做塞特,以代替亚伯,从塞特的儿子以挪士开始,塞特这一系的人就求告耶和华的名(创四26)。以后这一系的人出了许多敬畏神的人,包括以诺和挪亚,该隐那一支派却都是贪爱世界的。圣经称塞特支派的人为「神的儿子」,该隐支派的人为「人的女儿」(创六2),象征着两派不同的生活原则。今天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仍然被魔鬼撒但所控制,思想没有更新,保罗说,这等人乃是「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光照着他们」(林后四4)。所以,圣经里面所说的这个思想世界就是一种没有重生、仍受罪恶污染、被魔鬼控制的思想体系,是以人为中心,不承认神的地位与存在,这个世界和前面所讲的灵性世界一样,是与神为敌的。

 

基督徒对世界的态度

    基督徒在清楚重生得救的同时,即获得一个属灵的生命,成为天国的国民,但肉身却仍然要居住在这个世界,因此每个人都要清楚知道自己与世界的关系,以便能采取一个正确、合乎圣经的态度。

    基督徒对世界的态度,可以分为几方面来讲:

    一、对物质的世界  前面曾提过,人类居住的这个物质世界,或者说地球,本是神所创造的,并且神看为是好的。虽然由于亚当的犯罪,而使物质的世界也受到神的咒诅,但圣经却从未叫我们恨恶神所创造的自然界。神给亚当的命令是「治理这地」(创一28),治理就是统治、管理的意思,即神要人用袖所赐予的智慧来发掘、使用,管理这自然界的一切资源,以增进人类福祉,这就是基督徒对此物质世界应有的态度。

    二、对世界上的人  按着圣经的教训,神给人两个使命,一个叫「文化使命」,另外一个是「福音使命」。文化使命关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就是神对亚当夏娃的命令:「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创一28)。「福音使命」则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基督给信他之人的大使命:「你们要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圣经说,神愿万人得救,不愿一人沉沦。所以基督徒应该以基督的心为心,遵行耶稣的命令,把这天国的福音传到各地各方,对万民作见证。虽然在与人相处的态度上,保罗教导我们「若是能行,总要尽力与众人和睦」(罗十二18)。但不要忘记世上绝大多数的人是还没有重生得救,仍受撒但控制,在思想上他们仍是与神为敌的。所以基督徒不应该认同他们的观念,反而要用神所赐的兵器,攻破他们思想的营垒,领人归向基督。耶稣也曾为门徒祷告:「我已将你的道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因为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约十六14~15),「世界」在此是指世人的意思,世人恨恶基督徒,因为基督徒不与他们同流合污。但基督教所强调的不是一个出世的宗教,乃是一个人世的宗教。耶稣不求天父叫基督徒离开世人,到高山上去修行,乃是差他们进入世人当中,为他作见证。

    三、对精神的世界  对以撒但为首的那些空中掌权的灵体与恶魔,圣经很清楚的提到要我们抵挡。保罗说:「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弗六11),所以基督徒要依靠神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抵挡魔鬼一切的攻击与试探。对于不信主的思想体系,肉体的情欲,以及世界的潮流,圣经给予的劝勉是要逃避、要抑制。保罗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十二2),彼得说:「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和灵魂争战的」(彼前二11),约翰说:「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壹二15~16)。

 

世界的结局

    世界既然有一个起点,自然也会有结局,因为亚当犯罪的结果,连带地也受到罪的污秽,遭到神的咒诅。约翰福音六39:「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这里的他,是指世界的一切,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世界,耶稣再来的时候,他不但要叫人复活,也要除去神对世界的咒诅,使地恢复到人犯罪之前的完美。但在那时日以前,神必须洁净这世界,创世记记载神在古时曾用洪水毁灭世界(毁灭即有洁净的意思)(创二7),彼得告诉我们,在末世的时候,神要用火洁净这世界:「那日,天必有大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三10),这些话听起来,似乎很悲观,世界的结局好像就是被一把天火烧得片甲不留般。但这的确是世界最后的结局,因为彼得也曾说:「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3)。

 

 

研读回应

 

1.基督徒对物质世界应存何种态度?

2.神赋予人什么文化使命?

3.请举积极与消极二方面的经文,来说明如何与撒但对抗?

4.请用自己的话归纳出教会对世界的使命,并说明谁有责任来完成这使命?


第十八章  基督徒的价值观

 

价值观的定义

    何谓价值?讲的白一点即指一件东西「值多少钱」。这个定义或许带有几分的商业气息,因为世上有许多东西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因此,价值也可说是一件物品、或事情在一个人心中的重要性。前看的定义是客观的,后者则是主观的,但这两个标准也经常相互影响。客观价值高的东西,通常在人心中也占较重要的地位,而人认为非常重要的东西,则会不计一切代价地去得到。例如黄金、钻石,都属客观价值较高的物品,因此在一般人心里的地位也较高,没有人会视黄金、钻石如同旧报纸。同样地,爱情、自由,都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但人却愿意不惜任何的代价去得到它。

    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有它一定的价值,客观的价值是固定的、不变的:但主观的价值却是相对性的,它会随着客观环境的不同而改变。例如:一本医学大辞典对医学院的学生而言,是相当有价值的,但对艺术学院的学生来说,却没有什么价值可言。同样的东西对相同的人来说,也会因为环境不同而产生不同的价值。譬如,当一个人飞黄腾达时,穿绸裹缎,一只黄金镶钻的手表,更能显出他的富有,但当这个人遇到大饥荒,或战争时期,就像四处流亡的难民,那只黄金镶钻的手表可能派不上用场,因为当一个人正处在饥饿或逃难的状态时,是不可能再有心情把自己打扮得穿金戴玉的模样。由此可见,主观的价值是不固定的、相对的,也是会改变的。

    一件东西的价值,有时是存在其本身上,称之为本身价值;若附存于这件东西和另外一件东西的关系上,称为联属价值;或存在于它的功用上,则称之为利用价值。例如:金银宝石,它本身就具有很高的价值,而这种价值不是由外面附加的,也无须与另外一件事物联合,乃是附存在于这件物品的内部,这种价值是常存的、稳定的。故一件具有本身价值的物品,是不会因境况的改变,而失去其本身客观的价值。联属价值就像美国华盛顿总统的一封亲笔信,在一次义卖会中卖了二十五万美金。这封信的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它所用的信纸很普通,就纸的品质可能还不如今天一般的纸好,信上的墨水字迹因为褪色也模糊了,但由于它出自华盛顿的手笔,囚此价值连城。它的价值不在于它的本身,乃在于它和华盛顿的关系,这种价值称为联属价值。利用价值是一件物品,其本身并没有多大的价值,它的价值乃是在于它能发挥某种功用,或满足某种需要。例如:一块半斤重的铁块,可能并没有多大用处,也不值什么钱,但若将这半斤铁打成铁钉或作成剪刀,它的用途就大的多了:同样是半斤铁,它的价值却各有不同,最大的分别乃取决于它的功用。

    属灵的事也是如此,马可福音十17~18:「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为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在这里,良善乃是一种价值,对神来说,良善乃是他的本身价值,因为耶和华本为善,这种善是存在于神的本质里面,不是从外面加上去的,也不是由于联属关系而来的。世人的良善,都是从神而来的,所以他们所具有的价值乃是联属价值,不是本身价值。另外有些事情,因为能发挥荣神益人的功用,或满足人属灵的需要,而被认为是良善的事,这种价值乃是利用价值。

 

价值观的改变

    至于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价值观又如何呢?二者有无区别?当一个人悔改信主、重生得救时,圣灵就在他心中作了超自然的工作,在他里面创造出新生命。人类原来的生命,或者说自然的生命,已经因为罪的缘故而受到污染,这种污染,遍及我们整个人,包括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一个尚未重生的人,他的理性被罪恶污染和扭曲,好像一个人带了一副有色的眼镜,透过这副镜片望出去的世界自然会有偏差;或是一个视力正常的人带了一副近视眼镜,自然无法测出任何东西的正确距离。因此纵然整个宇宙都在为神作见证,他却不能从自然界中得到神正确的启示,所以,他对神、宇宙、世界、人生、价值等的观点,也就一缪千里了。但一个人重生时,神给他新的生命,并使他的心意更新,就好像摘去了那副有色的眼镜,使他能够正确地观察、解释神在自然界的启示,因此对神、世界、人生、价值的观点均与没有得救前完全不同。保罗对腓立比的信徒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腓三7~8)。

    一个没有重生得救的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既使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慈善家,忧国忧民的政治家,或是诲人不倦的教育家,虽然不至于自私自利,但往往他们的出发点仍然是以人为中心的。作善事、报效国家、作育英才,并不是为了神而作,乃是为了服务人群,造福社会。所以,没有重生得救的人,他们的价值观仍旧建筑在自己本身的利益上,家族的利益,甚至是国家、民族的利益上。凡是与这些目标有益的,他们才认为是有价值的。例如:保罗在悔改得救之前,为犹太教大发热心,逼迫基督徒与教会,还自以为替天行道、讨神喜悦,但他得救之后,他的观念马上改变了。从前以为有益的,现在因基督的缘故,都当作有损的了。

 

基督徒价值观的准则

    一个重生得救的人,他的心志已经被神更新,所以对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有一个新的看法,因为基督的爱激励他,叫他知道基督既然替他死,他就应该为主而活,不再为自己而活(林后五15)。保罗说「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一21),所以一个基督徒的价值观,应该以下面两点为标准:

    一、荣耀神  神创造人的目的,就是要人荣耀了。可惜因亚当犯罪,人类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因此神要藉着耶稣基督,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让我们能够荣耀他。所以,当一个基督徒要决定某件事的价值时,则要看这件事是否能让神得到荣耀。

    二、帮助人  基督徒不但要爱神,更要爱人,使人得益处。而基督徒能够给人最大的帮助,就是带领他们认识基督,得到永生。因此,凡是能够推广福音,使人认识耶稣基督的事,即是有价值的。

 

基督徒的优先顺序

    耶稣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六63),基督教虽不认为人的肉体是恶的,但圣经却一再地劝勉信徒要注重属灵的事。保罗在罗马书八6:「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所以一个基督徒的价值观,应是把属灵的事,也可说是天国的事,放在优先的地位。耶稣说:「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了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太十三44),在这个比喻中,天国的价值是那样的宝贵,人愿意变卖一切所有的来换取,但并不是说人可以用钱来买天国,而是把天国和人们所拥有的一切拿来比较,人宁愿放弃所有的,为要进入天国。

    圣经说,人的财宝在那里,他的心也在那里,意思是说,当我们把东西看作最有价值时,就会拼命地想去得到那件东西,因此一个基督徒要有正确的价值观。或许不信主的人只注重物质的丰富,肉体的享受,但是信主的人应该注重属灵的福气与地位。在圣经里面,以扫可以代表前者,雅各可以代表后者,以扫宁愿为了暂时的物质享受,而放弃长子的名份与祝福,所以遭受神的咒诅,雅各却困重视属灵的福份,而享受神的祝福。所以,信主的人,应该把属灵的价值放在属世的价值之上。

 

 

研读回应

 

1.如果以价值而论,神的良善与人的良善有何不同?

2.请举一个圣经人物价值观改变的实例?

3.我如何来看信与不信的婚配?

4.当大家都在工作上混水摸鱼时,基督徒应持何种态度?(西三23,帖后三10~12)

 

 

 

 

第十九章  基督二次降临

 

基督复临的意义

    耶稣基督第一次来到世上,降生于犹大的伯利恒,目的是为人类赎罪,替世人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道路,直通到天父的面前。因着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赎罪,我们才能与神和好,成为他的儿女。耶稣基督第二次来,乃是要彻底消灭撒但魔鬼的权势,审判万国,使死人复活,大地更新,并引入新天新地,使敬畏耶和华的知识充满全地,如水充满海洋。那时,信徒心中所盼望的一切,都要变为事实,信心将要成为实际,神的国将重建于世界,基督将要作王,以公平和公义统治四方。

    但是基督二次降临也有可怕的一面,因为对不信的人而言,基督再来时,是他要审判万国之时,那时凡是还没有相信他、接受他作救主的人,都要落到与撒但一起打入硫磺火湖,永远沉沦的命运。圣经说,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今天,神要把他恩惠的福音,就是主耶稣救罪人的信息,传到普天下去,让全世界的人都能听到福音,有机会接受耶稣作他们的救主。等到基督再次降临时,门就要关了,机会就不再有了,那时还未得救的人就有祸了。所以信主的人,应该趁此时机,加紧努力传福音,使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神的救恩。因为耶稣说:「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作工了」(约九4)。

 

旧约的预言

 

    有关基督第二次降临的应许,在圣经中有多处的记载,先知以赛亚预言耶稣定的第一次降临,同时也预言了他第二次的再来。他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从今直到永远」(赛九6~7),这一段经文的前半部,显然是指他的第一次降临,后半部则是指他第二次降临;此外,在旧约的先知书里,每次提到「耶和华的日子」几乎都是指基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而当耶和华日子来临的时候,就是神审判的日子,因以色列人罪恶满溢,激怒了耶和华上帝,以致不能不施行审判,这种审判可分为二种:1.神要以色列人施行审判(摩五18~20;赛二12;结十三5:珥一15)。2.神要对诸国施行审判(赛十三6、9;耶四六10;俄15)。然而同时神要向他的百姓施行拯救,即那些真心悔改与忠心遵行主道的人必然得救(珥二29~32)。

 

新约的预言

 

    在新约里,有关基督第二次降临的预言,大部份都是耶稣亲口说的,耶稣在橄榄山上和门徒讲论末世的景象时说:「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廿四30)。耶稣最后和门徒吃逾越节的晚餐时,安慰他们说:「我若去为你们预备了地方,就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那里,叫你们也在那里」(约十四3),当耶稣被捉到大祭司该亚法面前,大祭司指着神起誓,问耶稣是不是基督。耶稣说:「你说的是。然而我告诉你们,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太廿六64)。最后,当耶稣升天时,天使对那些惊愕的加利利人说:「加利利人哪,你们为什么站着望天呢?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11)。

 

基督复临的方式

    有人把基督第二次降临分成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耶稣从天堂降到地球的上空,就是留在空中,这时,那些已经死了的信徒,都要复活,并且被提到空中,与主相会,而那些活着的信徒,身体都要改变,变成荣耀、不朽坏的身体,并且也要被提到空中,与主相会。这群复活与改变的信徒,要与主在空中停留七年,在这七年中,地上要有大患难与大逼迫,但是福音也要在这七年中被传遍天下。这七年过了之后,主要带着他的圣徒,从天空降到地上,他要捆绑撒但,将他丢在无底坑中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基督要在这个世界上作王,以公平、公义、治理全地。这种说法虽然很动听,但并没有圣经的根据。保罗论到主的降临,就是圣徒复活、被提的时候,而主的日子,就是撒但被捆绑、设立弥赛亚王国的时候,这两个名词是可以互相换用的,也就是说这两个名词乃是指同一件事,他说:「论到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和我们到他那里聚集,我劝你们,无论有灵、有言语、有冒我名的书信,说主的日子现在到了,不要轻易动心,也不要惊慌」(帖后二1~2),可见主的降临和主的日子乃是同一件事,而不是分开两次的降临。

 

主再来前的预兆

 

    虽然主降临的确实时间无人能知,但是主降临前会有那些预兆,与主降临时的情况,却可从主给他门徒的许多暗示中略知一二。耶稣说:「你们可以从无花果树学个比方,当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你们就知道夏天近了。这样,你们看见这一切的事,也该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太廿四32~33)。这些事是指什么事呢?归纳马太福音廿四章的记载,耶稣再来之前,会有下列的预兆:

    一、天灾人祸  耶稣说:「你们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些都是天然的灾害与人为的祸患。在人类历史上,这些灾害一直都在发生,不过耶稣再来的日期越近,这些灾害发生的频率也就越高。

    二、背道离教  耶稣说:「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又说:「因为假基督、假先知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因为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因为这个缘故,「那时,必有许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恶。……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

    三、基督徒受逼迫  基督再来之前,基督徒要大受逼迫,因为耶稣对门徒说:「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又说:「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

    四、福音要传遍天下  耶稣说:「这天国的福音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耶稣再来时,他要审判万国,没有信他的人将被定罪,永远灭亡。所以在他再来之前,他一定要让这福音传遍天下,使各族各方的人都有机会接受他作救主。

    五、以色列人的悔改  撒迦利亚书十二10:「我必将那施恩叫人恳求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们必仰望我,就是他们所扎的。」保罗在罗十一25~26说:「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这奥秘,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虽然以色列人现在不信,但耶稣再来之前,神必赐给他们悔改的灵,叫他们接受基督为救主。

    六、大罪人的兴起  大罪人就是那敌基督者,是与基督和基督徒为敌的。保罗在帖后二3~4说:「因为那日子以前,必有离道反教的事,并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里,自称是神。」

 

主再来时的特性

 

    基督再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呢?根据圣经的记载,基督的再来去有下面的特性:

    一、身体的  正如基督升天时是带着身体升天的,他再来的时候也会带着身体降临。因为天使曾对他的门徒说:「这离开你们被接升天的耶稣,你们见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11)。所以,五旬节时圣灵降临,不能算是主的再临。

    二、可见的  主再来时既是带着身体的,当然是肉眼可见的,启示录一7:「看哪,他驾云降临!众目要看见他,连刺他的人也要看见他。」所以基督再来的时候,是公开的,不是秘密的,全世界的人都会看到人子的记号。

    三、突然的  新约的记载中,耶稣一再用比喻强调他再来时的突然性。耶稣一面告诉我们他再来前的预兆,叫我们有所警惕:但另一方面,他又说:「但那日子,那时辰,没有人知道,连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独父知道」(太廿四36),又说:「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

    四、荣耀的  基督再来时的身体是复活、荣耀的,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天使将是他的护卫,并带着所有的圣徒降临。「必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帖前四16)。他将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当基督再次降临时,这个物质的、暂时的世界将要结束,而引入一个新的、永恒的世界。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基督要作王审判万国万民。

 

 

研读回应

 

1.基督再来的目的是什么?

2.主的降临与主的日子间有什么关系?

3.如何证明主的再来是带着身体和肉眼可见的?

4.既说主再来前有征兆,又怎么说是突然的?

 

 

 

 

第廿章    复活与审判

 

圣经对复活的看法

    基督再次降临时,他要毁灭这个旧的世界,和其上的一切罪恶,并将引入一个新的、永恒的世界,天国将要降临在地上,基督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但在这之前,会有两件大事发生,一是死人复活,另外一件是最后的审判。

    关于死人复活,在耶稣时代,就已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法利赛人相信复活的事,撒督该人却不相信。有些哥林多的信徒否认复活,而当保罗对雅典人传讲复活时却还遭人讥笑、奚落。旧约圣经似乎很少提到有关死人复活的事,只有在诗篇中提过:「神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诗四九15)。另外,在伯十九25~27:「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这皮肉灭绝之后,我必在肉体之外得见神。我自己要见他,亲眼要看他,并不像外人。」这里约伯显然是讲到死人复活的盼望。新约提到死人复活的次数比较多,耶稣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5、28),又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保罗在林前第十五章、帖前第四章、及林后第五章都曾为信徒详细地阐释复活的道理。

 

圣经对复活的教导

    综合前面几处经文,圣经对复活的教导,可简单分为下列几点:

    一、复活是身体的复活  有些人认为复活只是精神的复活或是灵魂的复活,这显然不合乎圣经的教导。保罗说:「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在这里,保罗清楚地把基督的复活和信徒的复活相提并论。初熟的果子就是收成的时候第一个成熟的果子。初熟的果子如何,在它以后成熟的果子也是如何。我们在讲基督复活的时候曾经讲过,基督的复活是身体的复活,因此在末世时死人的复活也是身体有很多的改变(林前十五42~44)。但这两个身体之间仍然会有些相同之处。

    二、义人、恶人都要复活  新约所提有关复活的经文,大部份都是讲信徒的复活,但这并不表示只有信主的人才能复活。圣经告诉我们,所有的死人,包括义人和恶人,信徒和非信徒,在末世都要复活。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五29)。保罗在腓力斯面前为自己分辩时说:「并且靠着神,盼望死人,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徒廿四15)。启示录廿章讲到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时,明显他讲到已死的罪人也要复活,接受神的审判。

    三、复活的结局是永远的  复活给义人和罪人带来不同的命运,但都是永远的。义人,就是指那些信主的人,复活后要得到一个永不朽坏的身体,并与神永远同在,享受永生。恶人,是指那些不信主的人,复活后将与神永远隔离,在火湖里遭受永刑。

 

复活的时间

    关于复活的时间,有两种说法:

    一、二次复活论:所谓「千禧年前派」是指那些相信耶稣要在干禧年前降临的认为有两次的复活,中间相隔一千年。根据这一派的说法,头一次的复活是义人的复活,就是那些相信并接受耶稣作救主的人。这次的复活发生于耶稣从天降临的时候(帖前四15~16),那些已在主里死了的人都要复活,并与主在地上一同作王一千年。在这一千年过了之后,要有第二次的复活,就是恶人的复活,从古到今所有不信的人,都要在这时复活,接受神的审判,就如启示录廿13:「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

    二、一次复活论:另外一派相信只有一次复活,就是在世界末日,耶稣要再次降临的时候。他们认为义人和恶人的复活是同时发生,因为耶稣在约五28~29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另外,保罗在帖后一7~10:「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希奇的那日子。」在这段圣经中,主的降临、恶人的审判,与义人得荣耀,似乎都发生在同一个「日子」。希伯来书九27:「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神的话语清楚地告诉我们,当世界末日来到时,基督要从天降临,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接受基督的审判,然后天国才来到人间。亦即所谓的大审判。

 

最后的审判

    在人类的历史过程中,神常常赏赐行善的人,惩罚作恶的人,有句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意思是神的公义和审判,就如同天罗地网,所有人类的行为,不论善恶,在冥冥中都有神的鉴察。凡是作恶的人,好像网中之鱼,迟早会被捉,接受应得的惩罚,这是神在历史中掌权,实行统治的明证,但并非此处所说的最后审判。因为这些所谓「报应」,大多数都是属灵的,看不见的,非具体的,并且不是普遍性的,因为坏人落得坏下场,我们也只能猜测其中必有因果关系,并非经过具体的、可见的审判程序,而且不是普世性的。世上有许多恶人并未受到应得的惩治,甚至很多坏人却飞黄腾达,好人反倒受欺压,以致先知哈巴谷向神抱怨说:「你眼目清洁,不看邪僻,不看好恶;行诡诈的,你为何看着不理呢?恶人吞灭比自己公义的,你为何静默不语呢?」(哈一13)。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很多恶人在有生之年并未遭报,神并非忘记了他们的恶行,「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十七31)。当耶稣再来时,所有的死人都要复活,站在他的宝座前受审判,这种审判将是公开的、可见的,并且是普世性的,绝无幸免。

 

对最后审判者的看法

    就像死人复活的道理一样,对基督将来的审判也有不同的看法。千禧年前派认为有三次审判:

    第一次的审判在耶稣降临的时候,是对信徒的审判,那时,所有在基督里死了的人都要复活,并要在他台前受审判。这种审判与得救与否无关,乃是决定各人应受多少赏赐。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三章说,基督徒在神面前的事奉,好像工人建造房屋,有人用金银宝石,有人用草木禾楷,但到「那日子」要试验各人的工程,以此定各人应受的赏赐。

    第二次的审判是在千禧年刚刚结束时,那时基督要审判所有在千禧年期间出生、列国的国民,要按照他们对圣徒所行的,把他们分成山羊和绵羊,一个接受永生,一个接受永刑(太廿五)。

    第三次的审判就是所谓「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这是在千禧年结束,永世降临之前。那时,所有未信耶稣、不得救的死人都要复活,并要站在神的白色大宝座前,接受审判。启示录第廿章记载说:「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廿12)。但是另外有些人认为,既然复活只有一次,因为圣经里讲到最后的审判,都是说「到那日」:「那日」是单数,并非多数,因此是指一次审判,不是两次或三次。而从帖后一7~10、彼后三4~7,可以看到恶人受审判也是在耶稣降临时,并无迹象显示在一千年之后。

 

最后的审判官

    最后的审判虽然是在三位一体真神的权柄之下进行的,但真正执行审判过程的却是圣子耶稣基督,耶稣要成为审判的主,为要救赎世人。但他第二次降临却是要审判世上所有的人,因为他曾在各各他替人赎罪,使他更有资格作最后审判的审判官。有二处的经文都清楚的指出,一是徒十七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另一处是提后四7~8:「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除了基督之外,圣经也说天使和圣徒也将辅助基督审判世界。

 

最后审判的时间

    关于最后审判的时间,圣经并没有明确地指出,但却可以从其他末世的大事与其关系中揣摩出来。因为是审判所有的世人,所以肯定会在这个现今世界结束的时候,并要在死人复活之后。关于它和世界更新的关系,不能完全确定,有人说它在世界更新之前,有人说之后,有人说在同时。启廿11:「当白色大宝座审判开始的时候,天地就都被更新了。」启廿一1似乎是说新天新地是在审判之后降临,因此可以推断最后的审判将在世界末日、耶稣降临之后是毫无疑问的。

 

研读回应

1.恶人的复活有什么圣经的证明?

2.关于复活的时间圣经有什么教导?

3.末日的审判有什么圣经证明?

4.人将按什么准则受审?

 

 

第廿一章  天堂和地狱

 

一般人对天堂、地狱的看法

    所谓地狱,就是所有恶人,亦即那些没有得救的人,要永远受苦的地方。一般新派的神学家不相信地狱是一个地方,只承认它是一种状态,或是一种主观的心境。例如一个人遭遇极大的痛苦或悲伤时,虽然仍活在这世上,但他的感觉就与活在地狱没有两样,故此他们认为,将来的地狱,就是这种心境的无限延长。同理,他们也不相信天堂是个地方,也有些人根本不相信恶人会永远存在,他们认为惟有信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者,当耶稣再来时将被消灭而化为乌有,根本不需要一个地狱作为永远受刑的地方。

 

地狱是真实的存在

    根据圣经的教训,所有的死人,当耶稣再来时都要复活,接受永远的审判。那些义人将进入天堂,承受永生,永远与神同在,恶人却被丢进地狱,遭受永刑,永远与神隔绝。所以,当圣经提及恶人被丢进地狱,或是永远灭亡,并不是指他们从此不再存在;相反的,圣经的意思是,即使那些恶人被丢进地狱之后,他们仍然是有思想、有感觉的。从路十六23~31所记载的一个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即可知。「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的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可见恶人复活之后,仍将会继续存在,并且仍然有感觉、有思想。

    其次,圣经也明明说,地狱是一个实在的地方,并不是一种抽象的感觉,或主观的心态。圣经里面讲到地狱,曾经使用过不同的名词,例如:「火炉」(太十三42)、「火湖」(启廿14)、「监狱」(彼前三19)、「无底坑」(路八31)、「黑暗坑」(彼后二4)、「硫磺火湖」(启廿一8)。这些名词都是用来表示地方的名词,可见地狱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地方,一个不信者的灵魂永远受苦的地方,绝对不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或性质。

 

地狱的性质

    至于地狱中的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我们都未曾去过地狱,当然无法确知地狱里的情形,正如没有人到过天堂,因此也不可能了解天堂的情形一般。不过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以推知地狱中的光景至少会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一、地狱是一个完全与神隔离,丝毫不能享受神恩惠的地方。

    二、地狱是一个罪恶完全掌权,生活中充满无止境骚扰的地方。

    三、地狱是一个身体、灵魂都遭受极大痛苦与磨难的地方。

    四、地狱是一个人主观地为自己的罪、良心产生无限懊悔、绝望、哀哭、并咬牙切齿的地方。

    虽然在地狱里的恶人,都要永远地受苦,在时间上并没有分别。但按照新约的记载,他们受苦的程度似乎是有分别的,因为耶稣咒诅哥拉汛、伯赛大的时候说,行在他们当中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因此,「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太十一22),又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十二47~48)。

 

永久的刑罚

    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无限的、没有止境的刑罚,但也有人否认这种说法,认为神不会叫人永远受痛苦。他们说「永」或「不尽」这两个词,是表示一个很长的期间,虽然这两个字在圣经里曾经这样用过,但都是用在比喻的场合·圣经提到恶人在地狱里受刑罚时,并不是比喻,而是直述。另外,从圣经对地狱的形容,可以肯定地狱的刑罚是永久的。(1)耶稣在马太福音甘五章说到他再来要审判列国时,他要把山羊和绵羊分开,「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廿五46),在这里,耶稣把永刑和永生并列在一起,如果永生是指永远的生命,那么永刑自然是指永远的刑罚。(2)耶稣在马可福音九48形容地狱的时候:「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不死、不灭,都是没有停止的意思。可见地狱的刑罚是没有止境的。(3)耶稣讲到财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时,他说亚伯拉罕对那财主说:「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十六26)。可见地狱的刑罚是不能转回的,因为地狱和天堂毫无相通,二者间有深渊隔绝,义人和罪人也无法往来。

 

天堂是真实存在的

    接着要谈的是天堂。它和地狱正好相反,天堂就是得救的圣徒复活之后,永远和神同在的一个地方。和地狱一样,天堂也是一个具体的地方,井非是代表一种状态,或一种主观的心境。耶稣复活后,在门徒们众目睽睽之下被提上升,从「地上」升到「天上」,地上既是一个地方,天上当然也是一个地方。在耶稣和他的门徒们吃逾越节晚餐时,他安慰他的门徒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就早已告诉你们了。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约十四2)。在此处,耶稣表示天堂就是他父的家,并且他去那里是为门徒预备住处。很明显地是讲到一个地方,不可解释为一个状态或心境。在启示录里,使徒约翰称天堂为新天新地、新圣城耶路撒冷,并用生动的字眼,描写天堂的一切景象(启廿一)。

 

复兴受咒诅的世界

    新天新地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最后终点,但在新天新地降临之前,现有的这个旧天地必须废去。前面曾经提过,现今人类所居住的这个世界,因为人类始祖犯罪的缘故,也受到了神的咒诅,所以保罗说:「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八20~21)。所以在神的救赎计划中,他不但要藉着他儿子在十字架上的代死救赎他所拣选的人类,也要救赎这个被罪污染、腐坏的世界。因此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39~40)。在这两节经文中,39节的「他」是指世界,40节的「他」是指神所拣选的人。因此我们知道,在末日不但死人要复活,就是这个被咒诅的世界也要复活。复活在此处就是复兴、恢复的意思。

    但在神复兴这个物质的世界之前,神先要洁净它。洁净有时也可说是毁灭,就是毁灭掉其中所有的污秽、邪恶。创世记第六章记载神第一次毁灭世界的情形:「神观看世界,见是败坏了。凡有血气的人、在地上都败坏了行为。神对挪亚说,……因为地上满了他们的强暴,我要把他们和地一并毁灭」(创六12~13)。因此神降下大洪水,泛滥在地上四十天。凡有气息的生灵都死了。彼得告诉我们,当耶稣基督再次降临时,他要用火来毁灭这世界。他说:「但主的日子要像赋来到一样。那日天必有大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彼后三10、13),这个被罪污染、败坏的世界,好像是一座颓废不堪的破房子,必须先把它拆掉,才能重建,但拆掉并非消灭的意思,用火焚烧也并非使它化为乌有,而是表示彻底洁净的意思。这旧的世界被火销化,新天新地才能在原地建立起来。

 

新天新地的盼望

    这新天新地是怎样的呢?使徒约翰告诉我们说:「十二十门是十二颗珍珠……城内的街道是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我未见城内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为城的殿。那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在城内街道当中有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廿一21~23,廿二1~2),神藉着这个异象,启示使徒约翰天堂的景象。因为是异象,有些话当然不能照字面解释,例如珍珠城门、精金街道,不一定表示天堂的街道真的是纯金铸成的,使徒在这里只是把他所见到天堂荣耀的景象,用一般人所能了解的字眼来解释、描述而已。但天堂是神与基督的居所,神的荣耀充满其间,没有黑暗与罪恶,并有生命水和生命树所代表的永生,是绝对可以肯定的。

    在天堂的生活是怎样的呢?约翰告诉我们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他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他的子民,神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廿一3~4),这就是信徒复活之后永远与主同在的地方,他们的生命不但是没有穷尽,而且是无限丰富、充满了各样的福祉。

 

 

研读回应

 

1.如何证明地狱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

2.从圣经对地狱的描述,可推知其特性如何?

3.新天新地是完全的新创造吗?

4.是否有合适的经节可说明将来在天堂中生活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