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策划书范文:新闻话题 2011-9-2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10/06 19:24:14
新闻话题

【今日话题】怎看京城“二少火拼”阅读原文
怎看京城“二少火拼” 北京王府世纪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烁,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至东城区法院,王烁的另一个身份,是坊间流传的“京城四少”之一、演员王艳的继子。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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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怎看京城“二少火拼”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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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看京城“二少火拼”
北京王府世纪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烁,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至东城区法院,王烁的另一个身份,是坊间流传的“京城四少”之一、演员王艳的继子。
而王烁被指控制造的事端之一,就是去年12月17日晚在王府井和另一位“京城四少”王珂开车发生摩擦,将王珂驾驶的军牌奥迪A6撞至起火,并用“枪”指着王珂。
王烁去年12月18日主动投案后被刑事拘留,被指控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于今年1月25日被逮捕,6月2日由东城区检察院取保候审。
“二少火拼”中被撞着火的奥迪车
2011-09-20 第 1809 期
今日话题
“二少”狭路相逢,说巧也不算巧
最新的“京城四少”
北京城本就名流显贵云集
北京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国家党政机关与各大部委的所在地。在北京的大街上,随便遇到个遛弯的老大爷,没准就是“老高干”。
有钱的、有权的、有名的人这么多,撞到一起也就不奇怪了。
“京城四少”名号何来?其实是个娱乐概念
“四少”这类说法早已有之。例如:民国“京城四少”:溥侗、袁克文、张伯驹、张学良。80年代“改革四君子”:王岐山、朱嘉明、黄江南、翁永曦。90年代经济学家“京城四少”:钟朋荣、樊纲、魏杰、刘伟。
而最新京城四少指的是汪小菲、汪雨、王烁、王珂。其中汪小菲是“俏江南”集团老板张兰的独子;汪雨,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之子;王烁,其父是澳籍华人富商王志才,其继母是演员王艳;王珂,神秘富商,2008年和女星刘涛结婚,目前因“一房两卖”、信用卡透支等身陷多起官司。
“四少”的特点皆是年少多金、有名,和女明星绯闻不断。其中和女明星绯闻不断可能还要更关键些,因为要排钱、权、名的顺序的话,哪能轮得到这4人当“四少”。所以“四少”其实就是个娱乐概念。
非法持枪者是王烁
当事人王烁是女星周迅绯闻男友
王烁此举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
2010年夏季,王烁授意王亚飞购买枪支。此后至同年秋季,由王烁出资,王亚飞多次在天津塘沽区的洋货市场购买枪支弹药后交给王烁。王烁将上述枪支弹药存放于王府世纪大厦地下停车场及居所。
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上述两条款规定,被告人王烁、王亚飞的行为共同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王烁将四支枪支,二千发气枪铅弹,六发军用子弹分别存放于其居住地和暂住地,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枪支、弹药,同样适用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检方提出公诉的罪名不足,应加上寻衅滋事罪
当晚,王烁驾驶大众车行驶至朝阳区中国人寿大厦路口时,与王珂驾驶的悬挂套牌的奥迪A6发生道路驾驶纠纷。王烁持枪状物从车窗指向王珂,王珂报警后驾车跟随。
当两车行驶至王府井西街北口香港美食城门前时,王烁急踩刹车。王珂停车后,王烁急速倒车,故意撞击王珂驾驶的车辆,后逃离现场,致使王珂驾驶的奥迪起火,损失为19.9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王烁上述行为显然触犯了上述刑法第293条第三款,当对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二少”都涉嫌套用军牌
奥迪车车牌为军A0打头
双方车辆皆挂军方车牌,这与商人身份不符
王烁驾驶的大众牌R36型旅行车悬挂号牌为京A88259,王珂驾驶的奥迪牌A6型轿车悬挂号牌则是军A02977。
京A88(中央警卫局内勤车牌) PK 军A0(解放军总参谋部车牌),当街追逐,试问,这样的车牌是怎么弄到的?
目前军车牌号称为“2004式”,格式:军A12345。军A、B、C、D分别为军方参、政、装、后的二级部,一级部使用的则都是京V的牌照。第二部军字头序列 :军A(原甲A)为军委、总参专用。
若是套牌,该如何处理
李双江儿子打人一案中,其同伙苏文斌伪造车牌,被警方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套用社会车辆号牌与套用政府机关车辆号牌性质有一定区别。由于套牌者往往悬挂着套用的政府机关号牌肆无忌惮地闯红灯,公然多次恶意违法,给相关政府机关形象造成极恶劣的影响。在套牌车被卷入“晋O00888”这样的恶性打人案时,往往会在网络上引起不明真相网友的猜测,在“裂变速度”传播中对政府机关形象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难以挽回的损失。
政府机关专用号段的车牌属于国家机关证件的一种。近几年,兰州、郑州等地频现盗窃车牌敲诈案件,很多盗窃他人车牌的罪犯被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惩处。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认为,悬挂在机动车上、在审的车牌具有国家机关依法颁发的国家机关证件的性质。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惩处有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X少”多了不是好事
金钱和权势就是贵族的标准?
“X少”成了纨绔子弟的代名词
当年把张学良称为“少帅”,就是讽刺张学良这个富家公子吃喝嫖赌不成器。现在的“京城四少”,指代的也是同样一类纨绔子弟。就在前几日,还有另两位“恶少”滋事,分别是李双江之子和另一位山西商人的儿子。
只不过,今天的这些纨绔子弟,成了媒体追逐的对象,描述之中不乏艳羡之词。这是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扭曲的表征。
对这种“寡头”,法律应该严惩,全社会应该一起鄙视
正如《中国的真贵族——谭嗣同》中所言,古希腊人把这些富贵而道德低下的人称为“寡头”,以便与富贵且贤德的“贵族”区分。
中国社会应当共同鄙视所谓“京城四少”所代表的寡头阶层,而法律也应当以最严格的标准惩处其中的犯法者。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拯救普通民众对中国社会的信心,并端正人们对真善美的正确认识。
寡头常有,而贵族少见,这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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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头条】刘武俊:所谓“京城四少”只是社会笑柄阅读原文
刘武俊 司法部研究所研究员这几天,所谓“京城四少”一词不胫而走。人们感到新鲜之余再探究,才发现那只不过是对常在北京出没,或常与女明星传绯闻,或常惹是生非的四位“富二代”的戏称。这样的称号没有半点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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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头条】刘武俊:所谓“京城四少”只是社会笑柄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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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俊 司法部研究所研究员
这几天,所谓“京城四少”一词不胫而走。人们感到新鲜之余再探究,才发现那只不过是对常在北京出没,或常与女明星传绯闻,或常惹是生非的四位“富二代”的戏称。这样的称号没有半点印象中的“四大”之美,实在是社会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好像中外古今都喜欢评“四大”。美国南达科州拉什莫尔山刻着“四大总统”像(华盛顿、杰弗逊、西奥多·罗斯福、林肯),西方古典音乐界有四大巨匠(舒伯特、贝多芬、海顿、莫扎特)。在中国,明代有“四大才子”(唐伯虎、祝枝山、文征明、徐祯卿),民国时还有“京城四少”(溥侗、袁克文、张伯驹、张学良),清华有四大国学导师(梁启超、陈寅恪、王国维、赵元任),等等。改革以来,坊间也有不少“京城四大改革派”、“京城四大经济学家”等称呼,但所有这些称号中,唯有这次因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被提起公诉并出名的某位年轻人传播的“京城四少”,最逊、最衰、最可笑、最缺少涵养。
不知道是哪位“好事者”给他们这样的名号。笔者听说,这个名号在坊间已流传并“美谈”了一段时间。如果真那样,那真是社会伤疤与价值观扭曲的一个折射。过去的“四大”多是社会公德、才华或成就的公认标杆,现在却反其道而行之。可以想像,跟从所谓“四少”左右的那些纨绔子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日常行为,实在是令人齿冷。
那些炮制“京城四少”的媒体或网站论坛,揣着猎奇与娱乐的心理进行报道,也应当批判。他们这样做,往往只是为了吸引眼球,根本不是在塑造鼓励青年前进的正面与积极人物,反而会制造青少年的负面典型,更有可能会加重社会的仇富情绪。如此报道思路,实在需要惩戒。
中国社会应当共同鄙视所谓“京城四少”所代表的纨绔行为,而法律也应当以最严格的标准惩处其中的犯法者。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拯救普通民众对中国社会的信心,并端正人们对真善美的正确认识。
相关媒体也需要有良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彻底改变赤裸裸的拜金心理,以及恶性炒作、推波助澜的做法,停止用所谓“京城四少”来形容其中的任何一位。他们中目前没有一位有真才实学和让世人尊重的社会美德,不足以配上如此美名。
但愿近日来流行开的所谓“京城四少”,只是一个暂时的笑柄。希望那四位青年人能够好自为之,也希望京城能够出现真正值得后世传颂的“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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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忧思】马光远:中国宏观税负过高是不争的事实阅读原文
马光远 经济学博士今年前8个月,中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按此速度,即使未来4个月零增长,今年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也已成定局,远远超过年初制定的8 .9万亿、增长8%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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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忧思】马光远:中国宏观税负过高是不争的事实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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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 经济学博士
今年前8个月,中国财政收入74286.29亿元,同比增长30.9%,按此速度,即使未来4个月零增长,今年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也已成定局,远远超过年初制定的8 .9万亿、增长8%的目标。与此同时,关于中国宏观税负是否过高的讨论又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笔者注意到,针对近期围绕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国际排名是否第二的争论,一些专家通过媒体对此进行了质疑。在笔者看来,诸如福布斯杂志等关于税负痛苦指数的国际排名是否科学的讨论,根本没有学术价值,机构也好,杂志也好,搞一些排名,不管如何设置指标,都难免挂一漏万,有不科学之处,但不可否认,“税负痛苦指数”本身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意义,其一方面可以说明一个国家的总体税负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明一个国家财政支出有多少用于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即便中国税负痛苦指数全球第二的排名并不科学,也可以通过中国宏观税负的真实情况以及社会福利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中的情况,对民众感知的税负痛苦程度进行衡量。
在财政比较规范的欧美国家,对于宏观税负的计算本身没有多大争议,但在我国,由于政府收入的不规范,以及名目繁多的以费抵税等和制度外收入不公开、不透明的事实,中国的宏观税负一般有大中小三种算法,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税收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是财政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里的财政收入是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财政收入;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政府全部收入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政府全部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很多学者和机构之所以在中国宏观税负的数字上打架,最根本的原因是大家计算的口径不一致。欧美国家政府除了税收和社会保险基金之外,几乎没有别的收入,因此,用欧美国家的标准来计算中国的宏观税负显然会少算政府收入,用少算政府收入的数字来进行国际比较,不仅没有意义,反而会闹笑话。
即使以2009年的数字为例,笔者看到社科院学者张斌将中国政府的全部收入分为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缴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据此计算出2009年中国大口径的中国宏观税负为31.4%,但很显然,这种算法本身遗漏了政府的制度外收入、政府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政府收到的捐赠收入等,即使不考虑中国国有企业的真实利润状况以及与政府的关系,也意味着,以大口径计算的中国宏观税负远远高于31.4%的水平。而去年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9/2010》显示,2009年按全口径计算的中国政府财政收入占G D P的比重已经达到了32.2%,这个数字,也没有计算政府制度外的收入,根据这两个数字,基本可以判定,中国的真实宏观税负至少应该在33%以上。而考虑到2010年财政收入增长21.3%,达到8.3万亿,土地出让金2.7万亿的事实,在G D P增长只有10.4%的情况下,意味着2010年中国宏观税负的总体水平至少比2009年高2个百分点,因此,2010年,中国宏观税负保守估计在35%以上。
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一般比较稳定,以学者张斌提供的数据为例,2007年,美、日、德、法宏观税负分别为27.9%、28.3%、36.0%、43.5%。国际上很多学者的研究表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总体宏观税负远低于发达国家。1987年世界银行研究了一些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结果也显示,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为30%左右。目前中国人均G D P为4000美元左右,即使按照中上收入国家计算,目前的宏观税负也远远超过了23%的水平。事实上,中国的宏观税负已经达到了高收入国家的水平。
更进一步,如果考察纳税人所享受的政府提供的公共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我们和欧洲一些国家同样的税负,但税负痛苦指数却远远不同。我们看到,包括美国在内的发达国家政府支出绝大部分用于居民的社会保障,而中国政府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所占比例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以2006年为例,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18.73%,而同期日本行政管理支出比重是2.38%,英国为4.19%,韩国为5.06%,法国为6.5%,加拿大为7.1%,美国高一些,也只有9.9%。
再看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很多国家,社会福利支出是财政总支出中的最大项目,一般都在30%以上,德国更是高达71.49%。社会福利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越高,居民所缴纳的税收就越多地被用于居民,自然感觉税收负担轻。我国的财政支出中与社会福利相关的项目包括教育支出、医疗、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社会保障补助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和教育费附加支出等,将这些项目全部相加属于宽口径的社会福利支出,在2005年只占财政总支出的26 .11%。即使这几年民生领域的投入增多,但增幅也远远跟不上财政收入高达30%的年增幅。也就是说,就财政支出而言,发达国家主要用于社会福利,而中国大量的钱用于行政管理费用,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民生领域财政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这就是在我国政府收入比例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当的情况下,居民对于政府收入的感受远远不同于发达国家的主要原因。
因此,无论从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水平而言,还是财政收入的支出用于居民福利的比例而言,毫无疑问,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不会太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笔者看来,中国宏观总体税负水平已经远远超越了企业和居民可以承受的范围,远远超过了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税负的高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和转型的最大制度阻力之一。是该下决心降低总体宏观税负,大幅度提高社会福利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了,否则,转变发展模式只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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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文钊:温总理的“30年命题”说明了什么阅读原文
文钊 评论作者温家宝总理与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先生的答问,毫无疑问是夏季达沃斯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其中,温总理在论及政改时提到的“30年命题”,尤其值得思考。温总理所说的命题之一是坚持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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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钊 评论作者
温家宝总理与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先生的答问,毫无疑问是夏季达沃斯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其中,温总理在论及政改时提到的“30年命题”,尤其值得思考。
温总理所说的命题之一是坚持依法治国。他说,“这个任务是邓小平先生在30年以前就提出来的”;其二则是维护司法公正。他表示,司法公正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始终坚持这个方向。“这一点也是早在30多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的”。
这些内容都是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重要议题,因为都提出于30年以前,或可称为“30年命题”。实际上温总理在达沃斯论坛上谈到了政改五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有序扩大民主)、坚决反对腐败。客观而言,这五个方面都是改革开放之初即提出来的目标,都可纳入“30年命题”之列。30年来,尽管这五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推进,但毋庸讳言,它们仍是30年来未完成的改革议题。
最近几年来,中国改革进程步履维艰。经济改革的深化正如履薄冰,步步艰难。对市场经济基本法则的坚守,屡屡让步于行政管控的实用主义;破除国有垄断,过去十年间决策层三度发文,文件级别一次高过一级,但是“国进民退”却成此次金融危机期间及危机后无可回避的现实。虽然决策层强力推进以解决民生问题为诉求的社会改革,但在许多地方,对于人的基本权利的尊重,也时常被“截访”、野蛮拆迁等公权力的滥用毁于片刻。而这却往往打着“保稳定”进而保经济增长的名义。
尽管可以将种种问题归因于政策执行不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乃至一些地方官员执政水平不高,但究其根本,这些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并且始终找不到解决之道,改革在一些领域甚至出现反复和退步,仍在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邓小平对此早有清醒的认识:他曾明确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会遇到人的障碍。”
客观而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几代领导人对政改都有深切的认识,对于推进政改,则持积极审慎的态度。这当然是因为政改的复杂性,一如邓小平所说,“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需要审慎从事。”不过很显然,30年沧海桑田,今日政改的迫切性比之当初,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或者可以说,当初邓小平对政改的考虑和设计,有未雨绸缪的意味。1986年9月3日,邓小平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时曾这样评价:“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如今,恐怕大部分支持改革的人都承认,经济改革遇到的障碍靠经济领域自身的改革已经无法突破。那时候邓小平所体会到的,“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如今身处中国社会的人感触只有更深。
从2010年至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谈及政改,表明决策层对此已有清晰的认知。此次,温总理还特别指出,“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的,就是有序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反腐败斗争”。或许可以认为,有序扩大民主将成为政改的突破口。
(摘自最新一期《经济观察报》评论员文章,作者:文钊)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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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思考】陈守湖:驻京办为何“名亡实存” 阅读原文
陈守湖 评论作者去年1月29日,国办发文明确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11月9日,625家被撤驻京办名录公布。然而,撤销令发布超一年后,媒体调查发现,大量应撤销的驻京办改头换面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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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守湖 评论作者
去年1月29日,国办发文明确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11月9日,625家被撤驻京办名录公布。然而,撤销令发布超一年后,媒体调查发现,大量应撤销的驻京办改头换面依旧“潜伏行动”。专家称,地方政府设驻京办诉求没变,惩戒不到位,违规成本低。(9月19日《新京报》)
按专家“违规成本低”的观点,似乎可以这样认为:驻京办之所以死而不僵,关键在处罚的力度不够大。真的是这样?不管大伙信不信,反正俺是不信的。或许,倘不撤驻京办,就法办一把手,真舍驻京办而保位子,这思路倒是简单直接,但却只是一厢情愿而已。在目前的行政体系下,和乌纱挂钩的东西多的是。比如安全生产,比如维稳等。但安全事故依然接连不断,威胁稳定的群体事件依然层出不穷。相对于这些大事来说,驻京办真的就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事。况且,真执行起来,实在也太麻烦。地方同样会有对策:我挂的牌子不过是一个联络处,你凭什么撤?按这逻辑发展下去,总不能规定县级政府工作人员不能进京吧。
驻京办进京占地,看起来是一个地方机构设置问题,但更核心的问题是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亟需改革的问题,是地方政府维稳压力过大的问题。驻京办这样的机构本来就具有浓重的计划色彩。不能排除某些驻京办行贿、跑官、容易滋生腐败,但像县级政府的驻京办,到底能有多大能量去腐败,这的确难说。这些驻京办硬是赖也要赖在北京,甚至东躲西藏也要呆着,无非是希望在北京混个人熟脸熟,方便地方政府有机会拿拨款拿项目。
近年来,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不断加度,但这个蛋糕如何切,却是大有名堂。“跑部钱进”这词国人都太熟谙了,几乎已是个公开的秘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倘能不断规范和完善,完全迈向阳光、公正、公平,其实也连着驻京办的命。而行政审批权力的集中,尤其是某些项目的审批集中在少数部委,更是使审批文件洛阳纸贵。且不说拿到批文就一定要“跑”与“送”,但审批程度的繁琐与复杂,起码也得要熟悉这套程序才批得快些,这肯定是常识。投资体制如果不能告别行政许可无处不在的现状,则地方专人等批文的现象就无法消除。再说维稳,对于上访截与拦,疲于应付的被动局面存在一天,驻京办变身截访办的职能就永远不可能去除。它的存在,在地方看来则相当有道理,因为在问责压力之下,维稳哪能去计算成本?
驻京办撤与不撤,看起来是一个自下而上的问题,似乎一纸禁令,驻京办就自家孩子自家抱走了。事实上,撤驻京办令行不止已经充分说明,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体制变革的问题。财政转移支付只要有活动空间,跑项目拿批文只要有缝隙,地方驻京办就注定生命力蓬勃。倘把这些要撤掉的驻京办比作一条鱼,这鱼能不能活下去,并不在于它自己,而在于有没有一池塘水让它游来游去。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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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热议】鄢烈山:从网友鉴表看人民监督政府阅读原文
鄢烈山 知名杂文家有篇题为《领导,今天你戴什么表?》的报道。话说有个自封“花果山总书记”的网民,在微博上“鉴表”,他收集官员的公开照片,为他们戴的手表做品牌、价钱等方面的鉴定,一时在网上名声大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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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山 知名杂文家
有篇题为《领导,今天你戴什么表?》的报道。话说有个自封“花果山总书记”的网民,在微博上“鉴表”,他收集官员的公开照片,为他们戴的手表做品牌、价钱等方面的鉴定,一时在网上名声大噪。
报道中讲到的官场规则,装扮与配置不能抢上司的风头,上行下效,这一套我是有感觉的;对于官员在商人面前借名表之类展示自己的身份与地位(暗示“谁才是老大”、“别把我当叫花子打发”等),我能理解;对于何以“内地官员比沿海官员敢戴(名表)”,我可以做出言之成理的解释;至于中国的“奢侈品消费一半以上是商务礼品”,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诸如茅台酒、我老家湖北的“黄鹤楼”之类上千元一条的香烟,乃至那些精包装的昂贵月饼,都是“买的不(享)用,(享)用的不买”。奢侈连着腐败,无所不在。
我看了网友评论,观点交锋很激烈。肯定的意见说,“花果山书记真不错,能揪出几个危害群众的也是做了贡献……”否定的意见说,“口诛笔伐的阿Q精神能让社会得到什么?贪污腐败能被就地正法?明年的今天你是否还记得今天在这留言的事?”“天价表等于贪污受贿,哪国法律有过类似条款?……”
评说网友辩论中谁有理谁偏颇不是本文的任务。网友v587写道:“这类光提出问题不解决问题的文章就和伟哥一样,只能让你一时兴起。这类问题我们都知道,我们需要的是解决方案。”我想提着他(她)的话说下去。
腐败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继续蔓延之势,这是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实践证明,仅靠说服教育和公权机关的内部监督,效果很不理想。我写这篇文章时,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贫困县秭归县巡视期间,花费公款如流水正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即使9人20天没花掉80多万元,只花了10多万元也是人们难以接受的。
其实,解决方案是现存的,这就是民主与法治。这是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反腐败实践所证明了的可靠“方案”。今年9月15日是联合国设定的国际民主日的第四个。4年前各国签署的《世界民主宣言》,第一条就说:“民主是一项公认的理想和目标,它所根据的是全世界各国人民所持有的共同的价值观点,而不论其文化、政治、社会和经济上的差别……”事实上,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文革”之后痛定思痛,中国官民主流的价值观,公认“民主”是立国之本。
所不同的是,“文革”之后,我们抛弃了所谓“大民主”,在坚持“民主”的同时,强调法治。比如网民有权质疑官员戴“天价表”,而天价表也确实不等于贪污受贿,这最终要经司法机关调查审理,看证据是否有效。
如果说“群众眼睛是雪亮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话在从前只是一种与英雄史观相反的历史观,那么在网络时代则是活生生的现实。“科学松鼠会”、“译者”等“网络义工”的存在,表明众网民有强烈的公益心和奉献精神;诸多论坛、博客的活跃,则表明民众有强烈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愿望;而“鉴表”之类网络公共事件,则一再表明,网民中藏龙卧虎大有人才,他们既有参政议政的热情,也有洞幽察微的能力。家天下时代有句名言说:“君臣大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如今,在民主社会,在网络时代,可以说“主(人)(公)仆大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只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反腐败就可以做到低成本,甚至在很多时候实现“零成本”(不用花费纳税人的钱),我深信。
关键在于,实现“人民监督政府”,不取决于官员和公权力的是否开明(即“让”或“不让”),而是有制度和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假如,别说官员财产公开,就连从今天开始而可不溯及既往的“三公消费”公示,都做不到,而实名检举官员要冒“跨省追捕”的风险,那么,民主法治的解决方案就是奢龙之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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